2024 年 8 月,社企「膳心小館」月餅疑遭投訴來歷不明,被食環署查封貨倉內大批月餅,至同年 12 月再檢走該批月餅。「膳心小館」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法庭申訴,要求頒令撤銷食環署決定及賠償。
裁判官彭亮廷早前聽畢雙方陳詞,周五(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申訴有效,將以民事標準處理,由膳心一方肩負舉證責任。署方指,膳心小館不僅要指出事實,還須指出署方檢取月餅為何不合法,署方才可考慮傳召甚麼證人。官指,應由署方自行決定,並質疑「咁又變咗 mini trial(迷你審訊)㗎啦喎⋯咁咪沒完沒了?由頭到尾我都覺得,我唔知個事情點解會搞到咁複雜」。
署方另指,膳心因應同一事件被票控無牌包裝,擔心兩案結果「有機會互相違背」。官質疑言之尚早,又認為該案主審官可有自己裁斷。案件押至 8 月 8 日再訊,屆時料可排期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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