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55日審訊 李宇軒確認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會議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55日審訊 李宇軒確認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會議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31-4.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31-4.6

Podcast: 上周焦點: 元朗7.21 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42 歲男子周五(5 日)在區院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是首名「非白衣人」罪成。案情指,被告涉英龍圍對抗。 法官李慶年指,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和對抗,「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案件下周三判刑,被告須還押。 記協提司法覆核 挑戰收緊記者查車牌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周五(5 日)入禀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署長今年一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 入禀狀指,運輸署安排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原則不一致,不合理地要求記者就其調查提交鉅細無遺詳情,例如相關申請符合哪些公眾利益、為何記者手上資料不足以進行報道等;又指自新措施實施逾 3 個月,署方處理為新聞採訪目的而查冊的申請,不合理地漫長及緩慢,至今未有任何記者成功查冊,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現行政策違憲。 黎智英案 楊清奇7日供詞整合 黎智英國安案已展開 50 多日審訊,繼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先後作供,第三名「從犯證人」、前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亦於 3 月中完成 7 日作供。楊清奇形容《蘋果》是「鳥籠自主」,不論是社評或論壇版,都要跟隨黎的觀點,「一定唔會同佢作對」。 另一方面,楊清奇點評部分論壇版作者的寫作角度,例如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強調法治、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支持抗爭、制裁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法庭線》整合連日內容,讓讀者更易理解供詞重點。 《立場》被指煽動案 4.29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其後改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以及譚得志煽動上訴案,案件再度押後裁決。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4 月 29 日下午 2 時半裁決,預計需時 180 分鐘。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由 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7 日審訊,橫跨近一年半。 跨性別者改身份證性別 政府敗訴逾一年始放寬 兩名女變男跨性別人士,因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被拒,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去年 … Read more

黎智英案|楊清奇7日供詞整合 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黎如何影響論壇版?

黎智英案|楊清奇7日供詞整合 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黎如何影響論壇版?

Read more

記協入禀司法覆核 挑戰運輸署收緊記者查車牌 指違言論及新聞自由

記協入禀司法覆核 挑戰運輸署收緊記者查車牌 指違言論及新聞自由

Read more

《立場》被指煽動案4.29裁決 由開審至裁決橫跨近一年半

《立場》被指煽動案4.29裁決 由開審至裁決橫跨近一年半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其後改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郭偉健另希望等候譚得志煽動上訴案結果,案件再度押後裁決。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4 月 29 日下午 2 時半裁決,預計需時 180 分鐘。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由 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7 日審訊,橫跨近一年半。

Read more

46歲男非禮13歲繼女罪成囚4年 官斥利用年紀、身分犯案

46歲男非禮13歲繼女罪成囚4年 官斥利用年紀、身分犯案

Read more

西環修樹升降台意外康文署工人死亡 家屬入稟向署方索償

西環修樹升降台意外康文署工人死亡 家屬入稟向署方索償

Read more

7.21首名非白衣人罪成 涉英龍圍對抗 官指即使白衣人暴力對待亦不應以暴易暴

7.21首名非白衣人罪成 涉英龍圍對抗 官指即使白衣人暴力對待亦不應以暴易暴

Read more

《香港01》于品海被頒令破產 判詞指南海集團收益大跌 不足支持保證還款

《香港01》于品海被頒令破產 判詞指南海集團收益大跌 不足支持保證還款

Read more

政府放寬跨性別者改身份證性別 律師:要求交血液報告、改地址須通知等或侵權

政府放寬跨性別者改身份證性別 律師:要求交血液報告、改地址須通知等或侵權

兩名跨性別人士因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被拒,提出司法覆核後獲裁終極勝訴。入境處敗訴事隔逾一年,政府周三(3 日)宣布即日起,未完成整項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若已進行改變性徵的手術,並符合特定要求,可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

代表其中一位跨性別人士入稟的律師黃曉莊歡迎入境處修訂政策,但認為新政策要求跨性別人士,按處長要求提交血液報告,另要求申請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或電話,須通知人事登記處處長,做法或侵權。有關注團體另質疑,新政策要求申請人須完成切除乳房或切除陰莖及睪丸的手術,仍然有違跨性別人士的身體完整權。

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指,新政策下的資格準則及要求,是以改變申請人士的「體貌或體徵」為目的,與申請人的性別認同相符,相關要求「合理而相稱」。

相關報道:
入境處敗訴逾年今修訂政策 容未完成完整重置手術跨性別者改身份證性別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