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長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遮仔會)訛稱沒欠債,獲批貸款 6 萬元。他早前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欺詐兩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接受任何時數社會服務令,最終獲判 220 小時社服令。
案件周二( 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廉政公署口頭回覆查詢指,被告違反社服令要求,故須再帶上法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為被告再索取社服令、感化報告,押後至明年 1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前警長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遮仔會)訛稱沒欠債,獲批貸款 6 萬元。他早前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欺詐兩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接受任何時數社會服務令,最終獲判 220 小時社服令。
案件周二( 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廉政公署口頭回覆查詢指,被告違反社服令要求,故須再帶上法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為被告再索取社服令、感化報告,押後至明年 1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將軍澳彩明苑物業管理公司「佳定」的時任經理,涉於 10 年間挪用法團逾 6,110 萬元公款。他承認 5 項盜竊罪,周二(30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18 年。
案情指,被告擅自修改支票銀碼將公款轉入自己帳戶,並在賭博輸光款項。他偽造法團帳戶的存摺及月結單等瞞天過海,最後由法團委聘的會計師樓揭發帳目不符。法官批評,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有計劃犯案,歸還的款項微不足道,不會視為賠償亦不構成求情理由。
68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9 月至今年 11 月期間,於 Facebook 發布煽動帖文,他被控「23 條」新煽動罪,案件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警方已完成調查,可進行答辯。辯方表示上周才收到控方約 2,000 頁文件,需時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押後至明年 2 月 27 日再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
男警被指 2019 年向醫生虛報任健身教練,復工後會被要求做高強度訓練,騙取 54 日病假。裁判官陳慧敏周二(30 日)裁定被告欺詐罪成,指其供詞站不住腳,與案中證據有重大分歧,「完全是謊話」,又指被告稱擔心醫生對警察有敵意會向他「起底」一說,「純粹牽強的狡辯」。
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案發時正值社會運動高峰,被告為避免到前線工作,騙取病假,削弱公眾對警隊的信任,監禁是唯一選項,判監 6 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今年 9 月,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二(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擬不認罪,押至明年 2 月 25 日正式答辯,期間續准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香港仔分區,現已被停職。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受審,周一(29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罰款合共 18 萬元。
官指,被告以業主身分簽署裝修表格,加上裝修費用達 109 萬元,必然看過單位的設計圖則,所作出的改動必然出於其指示。而一般間格牆拆除工程可獲《建築物條例》豁免,被告作為業主更應查證。官認為,被告拒絕查證,因他知悉該牆身為主力牆,如實申報工程會被拒,非出於疏忽或罔顧。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9 名原居民另案被控串謀詐騙,不認罪 5 人的案件原定上周開審,法庭早前先待「沙田大輋村套丁案」的上訴案頒判決,及讓雙方處理判詞,押後至周一(29 日)再訊。
辯方申請重新排期,提到本案涉及憲法爭議,而該案的上訴庭判詞,對本案抗辯方向有重大影響。控方則反對,指上訴庭判詞非對本案有「翻天覆地」的影響。裁判官覃有方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本案可繼續開審,毋須擱置審期。官最後應辯方要求,短暫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5 日開審。各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82 歲的士司機被指在 2024 年 9 月凌晨,拒絕跟從乘客指定路線行駛,期間自稱「大撚把錢」,在乘客要求下改道前往警署後,再於警署外拒絕提供收據。司機被控兩傳票罪,周一(29 日)獲裁定兩罪均不成立;他聞判後兩度向官鞠躬示意。
暫委裁判官梁蘊莊裁決時指,乘客的證供不盡不實,例如乘客報案時稱司機兜路,庭上指被告沒禮貌,又提及被告有跟隨其指定路線行駛。官又指,有警員目睹的士上影印機失靈,認為被告有合理辯解理由。惟官亦提及被告同樣不可信,例如被告在庭上稱自己是「斯文人」,但從警署外的影片中,明顯可見他講粗口;被告亦曾在庭上聲稱自己「唔係大把錢」,但影片中可見被告自稱「大把錢」。
51 歲男今年 8 月被發現倒斃在屯門亦園路,至今共 27 人涉案被捕。繼早前其中 11 人分別被控謀殺、串謀謀殺、協助罪犯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再有一名 29 歲男被控謀殺罪,周一(29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搜查被告手提電話、等候科學鑑證結果及驗屍報告,以及拘捕在逃人士。辯方不反對押後,亦無保釋申請。裁判官陳炳宙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23 日,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2022 年 11 月,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一名 25 歲男子涉嫌於居住單位內,殺害其 50 歲母親,並將屍體藏到睡房床底數日。男子被控各一項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
控方指,將接受被告改認誤殺罪,由於需時索取精神科報告,法官陳嘉信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3 日答辯,期間被告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