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第二案 8 名被告中,有 5 人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包括何培欣。何申請訟費失敗,原審高院法官陳仲衡指她自招嫌疑,另下令將警方在她住所搜出約 16.3 萬元充公。何就訟費及證物處理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網頁顯示,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6 日)拒絕向何培欣批出上訴許可,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她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法庭決定。
法律101|甚麼是「刑事訟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反恐條例第二案 8 名被告中,有 5 人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包括何培欣。何申請訟費失敗,原審高院法官陳仲衡指她自招嫌疑,另下令將警方在她住所搜出約 16.3 萬元充公。何就訟費及證物處理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網頁顯示,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6 日)拒絕向何培欣批出上訴許可,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她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法庭決定。
法律101|甚麼是「刑事訟費」?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名經審訊後罪成、判囚 3 年 3 個月的女子,提出定罪上訴,今年 4 月被上訴庭駁回,她其後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網頁顯示,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二(7 日)拒絕向她批出上訴許可,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她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上訴庭決定。
已解散的社民連最後一任主席陳寶瑩等 10 人,被指 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擺街站派發印有捐款二維碼的刊物、展示黑布,遭票控多項「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罪。其中陳寶瑩被裁定 6 罪罪成,罰款 6,600 元。
她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二(7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方指,涉案黑布不符《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招貼」定義,且陳每次僅展示約 2 小時,欠缺固定性;又指涉案刊物已刪走「捐款」字眼,二維碼亦非連至控方所指的籌款網站。律政司一方則指,陳寶瑩等人選擇在刊物保留戶口資料,反映有意保留相關籌款活動。高院暫委法官王詩麗押後頒判詞。
一男子被指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時,向兩名還押人士提議自編自導藏械及藏毒案,待兩人向警方提供情報以換取減刑。該男子與 3 名同伙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監 1 年至 3 年 6 星期。另一名 27 歲女子涉處理相關黑錢,原定否認控罪受審,她周二(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改認一項洗黑錢罪,准保釋候周三求情。
被告承認案情指,她代表同居的同案被告收取約 31 萬元現金,廉署在其睡房檢取約 29 萬現金。控方指,接納無證據顯示被告知悉該筆現金牽涉甚麼罪行,亦無證據她參與相關罪行。法官明言本案很大機會判監,暫准擔保「唔好當任何承諾」。
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今年 5 月歷經四次提訊日後完成交付至高院程序。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高等法院已排期 9 月 2 日處理黃之鋒的答辯及判刑(Plea and Sentence),預計需時一天,負責的法官尚待公布。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七旬男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免針紙」。女警喬裝為病人到診,自稱害怕打針,最終為自己亦為其不在場「兒子」取得免針紙。戴港盛和一名指示收診金的女商人,同被控一項「⽬的在於使其本⼈或他⼈不誠實地獲益⽽取⽤電腦」罪。戴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涉款 1,095 萬港元,案件周一(6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戴港盛 2022 年 2 ⽉⾄ 9 ⽉間共發出 3,751 張免針紙,大多以接種「復必泰」過敏為豁免理由。其中一名女病人求診時聲稱,自己在 10 年前習慣吸煙和飲咖啡,⾄今有⼼跳快的問題,獲戴批出免針紙。控方透露,涉案 7 名獲發免針紙的病人將出庭作供,辯方則反對將全部免針紙呈堂。
一名曾任職警務督察的男子涉砸毀露宿者財物,案件周一(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多番打斷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及控方,官問及案底,稱「上次又無辜今次又無辜?」被告則指案底與本案不相關。
對於被告續在庭上發言,官稱「我要講多幾多次,你係咪有精神問題所以控制唔到自己不斷講嘢,如果證實有就會毫不猶豫鎖你送入精神病院」;被告反問官,怎樣為之「精神有問題」。官將案押後至 7 月 20 日再訊,待控方查閱被告精神病院紀錄。被告續准保釋。
東頭懲教所兩名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偷走 4 部院所內的電視機,並涉伙同第三名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人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案件周一(6 日)在區院踏入第 14 日審訊。第三被告一級懲教助理文偉傑完成作供,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
文偉傑在盤問下指,首被告即其下屬胡漢傑,事發前並沒向他提及找「B 仔」幫忙的原因、需要多少人、需到哪裡工作等,他否認夥同胡,着同袍開儲物室門,讓胡偷走 4 部電視機。
第 13 日審訊|第三被告:不知同袍提議取走電視 否認卸責予首被告
21 歲女子涉於 2019 年在炮台山管有鐳射筆及噴漆,被捕後「踢保」離港,今年返港後被起訴,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官關注,拘捕警提及被告「見到警察轉方向走」,辯方則指,被告遭指控攻擊警察,「見到警察調頭走,可以話係打消念頭」。
官另關注,案發的炮台山跟示威現場「都有啲距離」。控方解釋,當時警方在銅鑼灣驅散人群,留意到人群向東移動,因此可作出相關推論。案件押至 8 月 12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一對「雙非」夫婦 2009 年在浸會醫院產子。他們指兒子遠建出生後 3 天疑「新生兒癲癇」發作,但醫生在接過護士電話後沒及時跟進,導致他腦癇及發展遲緩,遂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去年曾因案件拖延過長,一度決定永久擱置聆訊,但在政府介入下,今年 4 月重啟聆訊。
研訊小組周日(5 日)裁定醫生薛守智專業失當,停牌 9 個月。小組指,薛供稱護士僅報稱新生嬰「濁奶」不可信,因護士可處理到,毋須凌晨特意致電,當時必有比「濁奶」更嚴重情況發生,但薛沒跟進;考慮他堅持說法、沒悔意,不予緩刑。
家屬在裁決後表示,本案是清楚不過的專業失當投訴,但因秘書處失職、醫委會監督不力,「要我們等候十六年之久」,「希望我們是醫委會不公正制度下最後一名苦主。」其中太太被問及有否後悔來港產子,她答「如果有得揀⋯⋯我會揀深圳出世,但呢個世界無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