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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醫生蔡淑梅被指濫發免針紙 丈夫否認診所收入是黑錢 又指蔡曾為他打3針科興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白偉雄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白被指處理蔡發出免針紙後逾 700 萬元收入,案件周五(28 日)踏入第 24 日審訊。
白在盤問下指沒介入診所運作。控方質疑,白刻意淡化自己在診所的角色,又指白知道診所收入在 2022 年 6 月至 8 月期間大增,是因為蔡「多咗發免針紙」。白一概不同意,並否認診所收入是「黑錢」,又提到蔡曾 3 次為他接種科興疫苗,形容自己怕死,蔡「叫我打就打㗎啦⋯⋯我信晒佢」。
啟德冧棚架致兩死 協興建築等公司及兩男工被警方票控62罪 押後再訊
去年 2 月,啟德「澐璟」地盤發生工業意外,一幅大型棚架倒塌導致兩名女工死亡。建築工程東主「協興建築」、棚架工程承建商等 7 間公司,以及地盤管工、工人,被警方票控合共 62 罪,案件周五(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警方上周五以誤殺罪起訴涉事管工、工人,認為兩案有關聯或互相影響,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關注,本案自今年 3 月首次提堂,控方理應有初步案情及資料。控方解釋,警方仍在調查誤殺案,無法確定現有案情是否完備。官遂押後至明年 4 月 23 日再訊。
29歲男子涉損壞3張選舉事務處海報 准保釋候訊
29 歲男子涉於今年 11 月 13 日在旺角行人天橋,損壞 3 張屬於選舉事務處的海報,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押後到 2026 年 1 月 23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400 元保釋。
宏福苑五級火 3.3億維修費惹爭議 承辦商「宏業建築」曾遭其他屋苑業主入稟控造價過高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過百人死亡,是本港 60 年以來最嚴重火警。涉事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高層遭警方以誤殺罪拘捕。翻查資料,2004 年成立的「宏業」,曾有工程遭勞工處票控,被屋宇署紀律處分。
另外,宏福苑去年初通過 3.3 億元大維修方案,引起部分業主強烈不滿。《法庭線》翻查過往判詞發現,另一居屋屋苑大圍景田苑,有業主曾於 2012 年因屋苑翻新工程,入稟控告法團及「宏業」,指公司涉圍標、工程費不合理等,要求撤銷工程合約。土地審裁處最終裁定,沒有律師代表的原告,未能掌握案件關鍵,未能證明宏業工程費過高,判業主敗訴。
車長車廠天台倒地不治 九巴一方指運輸署知車廠超泊無警告 屬批准及容許
49 歲九巴車長前年被發現在九龍灣車廠天台受傷倒地,搶救不治。九巴否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案件周五(28 日)進入第三日審訊。九巴車務部主管供稱,車長每晚會將巴士駛回車廠天台停車場,如劃線車位不足,「無辦法下都要泊喺行車通道」,但會預留至少一條行車線讓巴士行駛。
辯方指出,巴士在近 20 至 30 年的數目,已超過車廠內的劃線車位,多出的巴士停泊在行車通道,九巴亦有向運輸署匯報,惟運輸署沒就「超泊」情況作出警告、反對,亦無派人調查情況,故在九巴角度而言,署方批准及容許「超泊」;主管一概同意。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9 日續審。
第二日審訊|維修經理同意報告沒探討排車安全
涉通菜街偷拍女子私密部位 採訪主任獲准保釋候訊
報稱採訪主任的 56 歲男子,被指今年 1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偷拍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6 日再訊,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陳慧敏接納,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被告莊德賢(56 歲,報稱採訪主任),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 35 號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被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女子 X 同意。 WKCC5437/2025
小學輔導主任與13歲女多度性交兼拍片 認罪准保釋候判
已婚小學輔導主任,涉 1 年間於住所及酒店,與一名約 13 歲女童多次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影像。事主其後割腕,父親追問下意外揭發事件。被告周五( 28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陳廣池押至明年 1 月 8 日判刑,候索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被告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與女童性交時,多次沒使用避孕套,改叫事主服避孕藥。事主又指感覺受騙,因被告已婚,但曾對她說,這些行為無對錯之分。
大坑西邨居民第二宗司法覆核被駁回 判詞指理據不涉公法 另批撰入稟狀大狀內容冗長
正清拆重建的石硤尾大坑西邨,有居民提出第二宗司法覆核,指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審查回遷資格、沒妥善安置、要求聲明放棄追訴權等做法,屬不公義、不合理及越權,而城規會早年把安置條款列為指引性質屬錯誤。
高等法院高浩文早前駁回許可申請,周五(28 日)頒下判詞,指居民的申請理據不涉公法,亦與尋求的濟助沒關聯。判詞又多次批評撰寫入稟狀的大狀,指其內容冗長、令人費解,浪費申請人金錢及法庭時間,直至原告更換大狀情況才改善。官指對申請人而言,可說是個「不幸的開端」,惟撇開這一點,本案仍未能滿足申請門檻。
機電署工程師認收賄及洗黑錢等6罪還押候判 案情指與妻收不明款項 支出遠超入息
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於負責工程合約時,隱瞞自己與分判商董事有私交,收賄 4 萬元,又涉與任職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的太太洗黑錢。工程師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五(28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法官胡雅文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6 日,屆時再處理充公令,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廉署人員在被告辦公室搜出 4 萬元現金,橡筋上有分判商東主的 DNA,並發現被告與妻子由 2012 至 2019 年間,收到過千萬來歷不明款項,而兩人支出遠比他們的合法入息高。被告又與分判商東主關係友好,二人多次用膳及一同外遊,但沒申報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