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近日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他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朱文瀚押後至 10 月 24 日再訊,男子獲准以 2,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近日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他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朱文瀚押後至 10 月 24 日再訊,男子獲准以 2,000 元保釋。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9 天審訊。
法官陳仲衡總結首被告何卓為、第四被告張家俊在庭上的供詞,引述何稱與警員商討以招認換取保釋機會,有警員不滿其錄影會面的說法,曾威脅問「係咪想被踩春袋」。官指,若何在庭上未有採納自己的口供,相關證供不能用作指證其他被告。
官亦引述張供稱,有警員破門入屋拘捕他後,踩其左膝,亦有警員曾打他的胸口,但在記事冊寫張在「廁所跣低」,要求張簽署確認。張被捕後向律師要求求醫,其後留醫 10 天。案件下周一續,官料將完成引導,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第 158 天審訊|官總結醫生證供 指兩被告觸痛、傷勢非先天 開結處理首被告供詞
時任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與測量師丈夫於 2012 年購入元朗土地,並向地政總署申建村屋,有傳媒報道質疑林涉利益衝突,廉署介入調查後不起訴,行為失當指控亦不成立。兩人不滿署方審批長達 8 年涉延誤、批准建屋條件苛刻,在 2021 年提出兩宗司法覆核。
案件在 2023 年 2 月聆訊,高院法官高浩文事隔逾兩年半,於上周五(22 日)裁定林鄧於兩宗覆核敗訴,並須付地政總署一方的訟費。官指涉事土地屬「集體官契」,認同署方指政府與申請人之間為合約關係,就政府定出的條件,無法以司法覆核處理。
官又稱同情申請人的處境,亦很易明白為何認為署方受媒體、政治因素等影響而對她們有特殊對待,但認為難以推論署方涉及惡意,稱「愈多人參與,牽涉時間愈長,眾人的行徑就愈不可能涉協同具惡意地行事」。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7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8 天審訊。
案中兩名被告在被捕後送院,並指稱遭警員毆打。法官陳仲衡總結醫生證供,其中一人指檢查首被告何卓為時,發現其額頭、胸口有觸痛,亦有紅斑。而另一醫生認為,第四被告張家俊的左膝骨折屬外來傷勢,不是其先天性問題所致。
官亦開始總結何卓為的供詞,他指一名示威者「Rachel」提出,付他租金以換取在其宏創方單位擺放示威物資,對方提及在單位製造汽油彈。何又提及與第七被告本為網友關係,後來發展成情侶。案件周四續。
第 157 天審訊|官總結專家證供:部分被檢化學品恐怖分子常用 兩爆炸案或釀嚴重傷亡
肝癌權威醫生潘冬平及家人近期捲入「藥倍安心」原創風波。潘與妻子、港大醫學院前外科學系助理教授彭詠枝及兩名女兒,於 2024 年 3 月被鄰居入稟,就鋼琴造成的噪音滋擾索償,鄰居並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
案件周三(27 日)在區域法院閉門處理和解會議。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另排期明年 2 月 9 日處理案件管理傳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55 日審訊,辯方第六日結案陳詞。
辯方指,控方主要依賴從犯證人陳梓華的證供,以舉證陳與黎在台北會面時,已達成串謀協議。辯方強調,法庭須小心謹慎考慮陳的證供,因陳擔任控方證人可受惠,他在庭上亦承認曾撒謊。
辯方形容,陳是「連環騙子」,指陳供稱向黎表明不會使用暴力,但另一從犯證人李宇軒提到,曾與陳商討組流亡政府、發展軍隊,證供顯示陳有如「暴力狂人」。
去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在香港大球場上演港隊對伊朗隊賽事,19 歲男生被指於奏放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周三(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 1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大律師梁麗幗稱,望可判處 160 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指被告願意放棄辯論或其他課外活動優先執行,相信刑罰對被告在未來一年的影響已經足夠。
裁判官林子康指出,被告的侮辱行為並非最嚴重一類,其性格孝順、勤奮,雖然不認罪,但只對行為是否構成侮辱有保留,對自己的行為仍深感後悔,相信重犯機會低。官指,雖然刑罰對課外活動有影響,惟被告須為行為付出代價。
牽涉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 3 死 6 傷事故等致命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今年 5 月被政府拒絕續牌。「精進」提出上訴,高院法官下令暫緩除牌。案件周二(26 日)在高院聆訊。
屋宇署一方申請押後聆訊,指「精進」一方兩周前才提出新理據,署方需時呈遞證據回應,確保雙方都能獲公平聆訊,又透露「精進」有 7.78 億元流動資產、6.46 億元流動債務,無跡象顯示押後會使其陷財困。
「精進」一方則指,修訂理據是源於屋宇署披露新證據,包括有註冊事務委員會委員認為,「精進」牽涉多宗致命事故「不可能是巧合」,法庭在特別情況才能批准押後。法官最後批准屋宇署一方申請,押後至 10 月 2 日再開庭審理。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6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7 天審訊。
法官總結爆炸品專家證人證供,指明愛醫院及羅湖站的爆炸裝置均為土製炸彈,而警方在宏創方檢取的原材料,部分為恐怖分子常用,而除高性能炸藥 TATP 外的證物,都可有其他用途,陪審團可考慮證物出現的時間及組合。
官引述專家指,爆炸發生在明愛急症室,濃煙會遮擋逃生路線指示,有機會造成嚴重傷亡,亦提及羅湖站的爆炸裝置產生濃煙,如在車廂內爆炸會遮蔽乘客的視線,造成恐慌,亦會將人焗死,多大程度接納專家證供,全憑陪審團決定。周三繼續審訊。
第 156 天審訊|官提第五被告家中搜出疑示威物品 指示陪審團勿用以支持控方指控
19 歲女子被指於今年 3 月至 5 月期間拍攝宣傳短片等,被控一項煽動罪,指她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香港議會」。案件周二(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穿黑色短袖上衣,家人到庭旁聽。控方指辯方需要閱讀案件文件、索取法律意見,再決定答辯意向,同意押後案件。
被告有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罷控辯陳詞後,拒絕保釋申請,並押後至 10 月 31 再訊,被告須還押。官亦要求辯方在 10 月 24 日,提前向法院表達答辯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