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甚麼是「誹謗」?(一)〉,跟大家談過怎樣才構成「誹謗」、誰可起訴等。其實,構成誹謗的法律門檻並不高。不過法律了提供不少抗辯理由。究竟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合法地」説出損害他人名聲的話,而無需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上一篇文章〈甚麼是「誹謗」?(一)〉,跟大家談過怎樣才構成「誹謗」、誰可起訴等。其實,構成誹謗的法律門檻並不高。不過法律了提供不少抗辯理由。究竟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合法地」説出損害他人名聲的話,而無需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呢?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 13 人未達成和解,案件周五(9 日)於區域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法官陳錦泉頒令,將 13 案合併成 2 案處理,先後於今年 9 月 22 日及 10 月 27 日早上開審,審期分別 7 日及 6 日,以中文審訊。另將於 7 月 7 日進行審前覆核。
早前有居民入禀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逐出決定,遭高院駁回。有居民律師代表確認,已就司法覆核結果提出上訴。法官關注部分居民抗辯理由與司法覆核理據相似,特別提醒無律師代表被告,需考慮一旦敗訴,有機會要賠償對方律師費,甚至彌償式訟費,「香港律師費係好貴」、「可以係 6、7 位數字」。有居民代表律師稱,暫時收到指示是繼續訴訟,但不排除有其他解決方法。
有自辯的居民不滿,稱根本不想打官司,「我想同佢哋(平屋)傾,佢哋又唔傾,我問問題,又唔答我……淨係話全世界都簽晒(退租協議),得我哋十幾戶唔簽」、「我哋係被迫告上法庭」。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於去年 8 月,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逆線駕車,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被控危駕及醉駕兩罪。他早前承認危駕罪,醉駕罪獲撤銷。葉吉江周五(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 6 個月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葉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但強調是最後一次機會,若再犯他或會被判囚。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9 名涉事原居民另案被控串謀詐騙,其中 74 歲被告承認以 10 萬元出售「丁權」,原定周五(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但辯方引醫生指被告「好大機會係肺癌」,惟需待進一步診斷確定。
辯方另求情指,被告是獲有律師事務所背景的親戚建議出售「丁權」,令他誤信合法,案中僅獲益 10 萬元,可見較另案輕微。
裁判官覃有方指,控罪性質非常嚴重,被告以特別權益為自己謀取利益,違反「丁權」歷史及背景,使既定政策變質,被不法人士利用,「好坦白咁強調必須要判處監禁」,惟考慮被告年紀大、身體情況,押後至 6 月 13 日判刑,候醫療報告。
去年至今,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累積有 6 人離任。政府周四(8 日)公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將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任命前新西蘭最高法院常任法官楊偉廉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楊偉廉獲任命後,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將由 5 人增至 6 人。
特首李家超指,楊偉廉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深信他將有實質的貢獻,又指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彰顯《基本法》保障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亦顯示外界對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
翻查紀錄,終院曾有不少新西蘭籍的海外法官,在 2006 年高峰期共有 4 位,包括艾俊彬、顧安國、韋卓善及高禮哲。2015 年剩下前新西蘭最高法院法官高禮哲,他同年去世。楊偉廉為近 10 年來首位獲薦加入終院的新西蘭籍法官。
2023 年 10 月,芬蘭及愛沙尼亞之間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電纜受損,引起國際關注。芬蘭當局調查後指,懷疑是由於船錨拖拽造成,並指事件與在香港註冊的中國貨船「新新北極熊」號有關。據報道,中國調查後承認事故,指屬意外。
43 歲的「新新北極熊」船長,在香港被控刑事毀壞罪,周四(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7 月 4 日再訊,他未有申請保釋,須還押候訊。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
船長另被票控兩項「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罪,傳票是由海事處在去年 9 月發出。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0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連續第 18 天出庭作供,代表何卓為前女友、第 7 被告何培欣的大律師郭憬憲繼續盤問,指他在錄影會面時,提到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前一晚,即 1 月 26 日,他在宏創方 503 室為何培欣慶祝生日,但事實上何培欣在 1 月 27 日晚才進入 503 室。何解釋當時是「撈亂咗時間」。
郭質疑,當時何卓為想「借佢(何培欣)過橋」,辯護自己沒有參與明愛爆炸案,何否認並指「絕對冇可能」。案件周五(9 日)續。
第 99 天審訊|首被告接受其他辯方盤問 確認從未見次被告煮炸藥、整炸彈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8 日)展開第三日研訊,庭上讀出海泰號乘客及船員的書面證供,其中海泰號輪機長供稱,其工作更分由早上 7 時半開始,是 24 小時工作制,碰撞一刻他不知是否撞船,其後到駕駛艙見船長黎細明「同海事處講緊嘢」,他沒問黎撞上了甚麼物件。
研訊主任散庭前另透露,警方仍未能聯絡部分證人,其中有一部分是曾經聯繫過的證人,但「基於某些原因他們不願意出庭」,建議視乎情況發出法庭手令要求他們到庭。審訊周五續,將傳召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的一名職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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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由 2023 年起,先後懸紅通緝共 19 名涉違國安罪行的海外港人,其中被指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身分,請求外國制裁香港的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和 35 歲胞兄涉企圖處理她的保單,上月底被捕。郭父被起訴一項「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紀錄上同一控罪下首案。
郭父周四(8 日)申請保釋,控方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指,考慮到所有情況,認為未有充分理據,證明被告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拒絕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 6 月 13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7 日)於高院踏入第 99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第 17 天出庭作供,他在次被告一方盤問時,承認被捕前不知次被告叫「山雞」,是自己按警員說法「估計配返個身分落去」。何亦確認,從未見過對方煮炸藥、整炸彈等。
何另在第七被告、其前女友一方盤問下,稱為了保護對方,在與警員錄影會面時是故意說錯其中文姓名,「我自己亦好清楚,第七被告根本同一系列嘅事件冇關。」案件周四續。
第 98 天審訊|首被告續推翻錄影證供 稱因疲倦不適、欲配合警員而拼湊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