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元朗 7.21 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被指為白衣人的 63 歲男子程偉明周三(7 日)經審訊後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罪成。程須還押至 10 月 27 日判刑。 辯方曾爭議呈堂影像模糊,質疑人有相似不足以定罪。不過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指,其中一條在鳳攸北街休憩處拍攝的片段,片中男子「外形清晰可見」,裁定正是被告,又裁定被告當晚在元朗站多次襲擊。記者找到與控方案情描述一致的網片,顯示一男子在鳳攸北街被近距離拍攝(見另稿)。 官另指出,白衣人當晚有協議傷人,但指情況與黑社會請刀手尋仇有別,對是否要造成嚴重傷害有保留,遂裁定原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傷人 17)不成立,改為裁定他較輕的傷人罪(傷人 19)罪成。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