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港鐵車長被指去年在荃灣公廁內,先後非禮兩名年僅 14 及 15 歲的男童,並疑提供金錢利誘其中一名男童隱瞞事件。他被控非禮、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今( 2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余俊翔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7 月 4 日,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批准被告擔保外出,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5 歲港鐵車長被指去年在荃灣公廁內,先後非禮兩名年僅 14 及 15 歲的男童,並疑提供金錢利誘其中一名男童隱瞞事件。他被控非禮、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今( 2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余俊翔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7 月 4 日,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批准被告擔保外出,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2019 年 11 月理大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 16 歲的理大男生於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20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練錦鴻表示,年輕並非減刑理由,但認為當時有不少成年人呼籲參與示威,「應該要罰嘅係呢啲成年人」。法官考慮整體情況,指雖然判監符合法律原則,但法庭應該法外施仁,希望刑期不會對被告一生軌跡造成重大挫折,最終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並須付一萬元堂費。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一帶聚集,稱要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其中一名 19 歲技術學徒於開審前承認參與暴動,還押至今( 20 日)判刑。
法官張潔宜認為,本案參與人數眾多,涉及投擲汽油彈和磚頭的暴力行為,量刑起點不應低於 5 年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尚輕、勇於承擔責任,且並非領導角色等,最終判入教導所。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女高層莊慧敏,被指上月與骨科醫生在黃埔花園永旺百貨偷取刺身、蜜瓜等食物,總值 1600 多元,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 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應辯方要求押後 8 月 11 日再訊,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兩被告獲准以 500 元擔保。
《法庭線》向醫管局查詢,局方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沒有補充。
22 歲患自閉症的送貨員,被指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發文,呼籲市民參與「平安夜革命」,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辯方透露被告擬認煽惑非法集結罪,希望法庭在他正式答辯前,先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惟法官郭偉健指自己沒有「法理權力」。辯方另爭議 3 項煽動罪應否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法庭批准於 6 月 27 日處理相關法律議題,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2020 年 7 月,有群眾於觀塘 APM 商場靜默抗議《港區國安法》,警方事後以阻差辦公拘捕一名六旬婦人。她被指在現場拒絕與警員合作,期間大叫「我全個人交俾香港政府」、「你想點就點啦」等。被告今(1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14 天。
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另一名 67 歲女子,被指在今年 1 月旁聽前支聯會鄒幸彤案時,作出滋擾行為,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今(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押後 5 月 31 日再訊,待辯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料兩人屆時可答辯。彭滿圓須繼續還押,家庭主婦趙美英則可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又提到,女被告受保釋條件所限,不得使用含社交媒體的手機,她因此改用按鈕式手機,但沒法安裝「安心出行」出入所處所,生活上有很多不便。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辯方錯誤理解保釋條件,指「安心出行」不屬社交媒體。
2019 年 7 月 21 日,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人,在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卓廷今(19 日)於區域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郭偉健批准,但他因 47 人初選案要繼續還押。
林卓廷今精神不俗,多次向母親點頭及揮手,又在散庭時向旁聽席高呼「大家身體健康!」。
2020 年 7 月 1 日,港島區有市民自發遊行,在銅鑼灣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警方到場驅趕並拘捕多人。警方經調查後,於今年 5 月 5 日拘捕其中 4 名「踢保」男子,控以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午(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人獲准保釋,案件押至 7 月 11 日再訊。
前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叫喊口號。事後兩人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當中 17 歲男生獲批保釋,期間不得使用社交媒體應用程式。案件今日(1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男生申請使用 WhatsApp 作學術交流,律政司不反對,法官郭偉健批准申請,並將案件押至 7 月 26 日再訊,另一被告 19 歲男生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