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首提公職行為失當 指應考慮《國安法》前言行

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首提公職行為失當、應考慮《國安法》前言行 官質疑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9 日)展開第 59 天審訊,處理「共謀者原則」的法律爭議。控方首度於庭上指出,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已涉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共謀者當時的言行,亦可用作起訴各被告干犯本案控罪。

法官質疑,控方在審訊逾 50 日後才首次提出,又舉例問若按控方說法,人們一生都要「凡事小心」,因為只要說了出口,說過的話「餘生都可以用來控告」;控方回應,需視乎串謀罪行是否持續。

官又指,即使不引該原則,憑區諾軒等的證供,已足以顯示串謀範圍及程度;控方稱,引用原則並採納相關言行為證據,可證明控方主張的真確性。辯方則指出,控方引用公職行為失當是極其不公,因為若辯方早知,一開始就會以此為基礎抗辯。案件周三(31 日)續審。

第 58 日審訊報道:
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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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3指定法官一致駁回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3指定法官一致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原訂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終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辯方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委任「指定法官」過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又指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遭政府「惡意」阻礙來港抗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一致駁回黎智英的申請。

判詞指,司法人員任命均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故行政長官在任命指定法官一事,並無絕對決定權。法官又指,指定法官與其他法官一樣,均須嚴守司法誓言,而法庭聆訊一般公開進行,會公開宣布裁決理由,被告可就定罪提出上訴,本案亦無證據證明國安委惡意行事(no evidence of bad faith)。

判詞特別提到,在高院原訟庭、上訴庭及終院共有 7 名指定法官,在處理 Tim Owen 來港抗辯一事上,曾頒下對黎有利的裁決,足以證明本港司法獨立毋容置疑。而本案其中一位法官李運騰,亦曾批准黎智英保釋,即使最終被上級法院推翻,他仍可繼續處理國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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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被指策劃炸彈襲擊 21歲男判囚5年8月 3人被判入教導所

光城者案|被指策劃炸彈襲擊 21歲男判囚5年8月 3人被判入教導所
6 名男女,部分為「光城者」成員,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 5 人被起訴時為 15 至 19 歲的中學生,早前承認交替控罪,另一名被指為主腦、案發時 17 歲男生則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周五(25 日)在高等法院,判現年 21 歲青年監禁 5 年 8 個月,另外 3 名未滿 21 歲青年則判入教導所。另外兩人申請押後判刑,將於 9 月 27 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法官指,案發時香港社會氣氛不穩,不少人訴諸暴力以表達政治訴求。被告以象徵香港法治的法院作為目標,嚴重削弱司法尊嚴。法官又指,網上有關製作爆炸品的資訊隨處可見,亦容易取得相關物料,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其中 21 歲青年曾租用賓館,罪責較另外 3 人重,判囚 5 年 8 個月。另外 3 人角色較次要,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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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高院5.29頒布裁決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高院5.29頒布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不設陪審團,原訂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終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辯方於 5 月初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委任「指定法官」過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又指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遭政府「惡意」阻礙來港抗辯,形容「是逼害不是檢控」。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將於 5 月 29 日下午 4 時頒下判詞,翌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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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

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所有控方證人完成作供。當中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總共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重組 2020 年那場逾 61 萬港人投票參與的民主派初選,由源起至被指違法的經過。

控方指控各人同意透過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最終導致特首辭職。庭上披露,初選有協議文件提及運用否決權。據區諾軒等供述,戴耀廷早於一個初選起源的飯局中,已提及否決權議題,其後在各區引發討論,但對於參加者有否達成共識,證供並不一致。

他們亦供述加入協辦初選的原因,區諾軒稱「想貢獻民主運動」,而趙家賢指不想「民主動力」被邊緣化、「衰喺我手上」。他們又供述在《國安法》實施、政制局長警告,以至中聯辦發聲明譴責下,組織者內部的討論,以及先後宣布退出的原委。

47 人案組織者證供報道:
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影片】 47人案證供整合|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眼中,初選發生過甚麼事?
初選時序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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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他們供述自己的角色、對初選初心的理解,又稱即使不認同要綑綁否決預算案,都曾相信運用否決權並不違法。

3 人的證供亦指出,在這場民主派以「立會過半」為目標、全港性的初選背後,組織者之間出現分歧,當中戴耀廷的協調手法備受批評,區諾軒稱部分過程「難接受可叫民主」,另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是對組織者的異議。趙家賢則認為,「民主動力」被戴及抗爭派騎劫。

抗辯方循不同方向盤問,包括挑戰趙家賢證供的可信性、質疑「35+」計劃及否決預算案以迫使政府讓步的可行性,亦釐清各被告的政治光譜、立場,以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

47 人案組織者證供報道:
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
【影片】 47人案證供整合|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眼中,初選發生過甚麼事?
初選時序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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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15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5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15/5),第 57 日審訊:
認罪被告林景楠作供,解釋因社會氣氛而以「敗壞」形容功能組別選舉制度。時任新東選舉主任供述裁定何桂藍提名無效的過程,透露政制局曾提供何的 Facebook 帖文,又同意裁決理據是由他人撰寫,她同意並簽署。辯方揭露,國安處警員用於網上截圖搜證的 FB 帳戶,曾在戴耀廷的專頁帖文下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

周二(16/5),第 58 日審訊:
控方傳召 5 名警員作供,當中 4 人屬國安處,負責為本案搜證。吳政亨與控方達成新承認事實,將與戴耀廷 WhatsApp 訊息列為證物。控方確認傳畢所有證人,法官將案押後至 5 月 29 日續審,控辯屆時將爭議「共謀者原則」。辯方指部分被告方擬就爭議聯合陳詞,重點議題包括普通法下的「共謀者原則」會否受《國安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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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19 日)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法官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黎一方評論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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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法院本周五裁決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法院本周五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分別於 3 月及 4 月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於本周五(19 日)就兩宗案件頒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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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6 日)展開第 58 天審訊。控方傳召 5 名警員作供,當中 4 人屬國安處,負責為本案搜證。

負責收取《蘋果》、《立場》及《獨媒》按「提交物料令」遞交資料的 3 警供稱,接收的文件包括落廣告的電郵及單據(見內文表),惟對「提交令」涵蓋日期等問題不清楚。此外,吳政亨與控方達成新承認事實,將與戴耀廷 WhatsApp 訊息列為證物。

控方傳畢所有證人,控辯將爭議「共謀者原則」。法官將案押後至 5 月 29 日續審,讓控辯準備書面陳詞。辯方大狀沈士文指,部分被告方擬就爭議聯合陳詞,重點議題包括普通法下的「共謀者原則」會否受《國安法》影響,以及該原則的適用範圍。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8日審訊 國安警供稱從《立場》、《獨媒》等接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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