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 年 6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高院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案件周二(1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兩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自行應訊。案發時為學生的首被告稱,他會申請法援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裁判官劉淑嫻遂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 日再訊,以待被告處理相關法律程序。兩人期間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 年 6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高院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案件周二(1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兩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自行應訊。案發時為學生的首被告稱,他會申請法援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裁判官劉淑嫻遂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 日再訊,以待被告處理相關法律程序。兩人期間續准保釋。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去年 11 月 19 日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當中何桂藍、陳志全、梁國雄、鄒家成等 12 名不認罪被告,提出定罪及或刑罰上訴;黃子悅、譚得志兩名選擇認罪的被告則提刑期上訴。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庭將在 7 月 14 日開始處理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以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的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料需時 10 天。網頁暫未顯示審理法官名單。申請上訴的 14 人及劉偉聰的刑期、判詞重點,詳見另稿。
47人案判刑專頁:他們為何面對這樣的判刑?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三(15 日)向立法會交代,近 5 年有 61 宗政府被指稱過度限制人權的司法覆核案,47 宗已有判決;當中 42 宗政府勝訴或申請人撤回訴訟,其餘 5 宗政府敗訴或與申請人和解。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關注,未來會如何要求明知勝算不高仍堅持上訴的官員問責。林定國強調法律原則不是「非黑即白」,需考慮公眾利益、分配公共資源等,勝算不是唯一考慮,而「作為負責任政府」需據理力爭、堅持到底,通過上訴取得具權威性的終局定斷。
葉劉發言時提及最近政府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的同志平權案,指政府聘英國御用大狀、資深大狀,「我知政府未必願意講,但係如果幾百萬可以埋單(訟費)呢,就即係有點意外」。
2020 年 5 月 13 日,有網民發起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 Sing」,7 名少年涉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而被控。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其攣生兄,被裁定刑毀及拒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周二(7 日)在高院處理。
上訴方播放兩被告從住所離開、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等各片段,指出兩人當時的衣著、裝束特徵,認為法庭足以判斷兩人的身分;另指戴嘉正當時負責把風,戴嘉平則更換黑衣,作出破壞,兩人必然是共同行事。
答辯方指原審有審視所有證據,處理認人議題亦是合情合理;又指在審訊中,控方集中兩被告的角色,但因為原審是無法認出兩人,「因此唔可以裁定被告人嘅控罪」。法官陳仲衡聽取雙方陳詞後稱,會在 4 月 7 日或之前頒下判決。
2019 年 11 月 10 日又一城「和你 shop」行動中, 36 歲餐廳東主被指連環襲擊 4 名警員及企圖「搶犯」,經審訊後獲裁定襲警、協助他人逃離等 5 罪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答辯人其後離港,律政司遂申請在答辯人缺席下進行上訴。
上訴庭早前駁回律政司申請,周二(31 日)頒下書面理據,引律政司一方指答辯人「毫無疑問是在逃避上訴」,不過律政司仍盡力通知及送達文件,警員多次嘗試上門送文件但無人接收,而律政司未有寄「掛號郵遞」。
法庭同意「法庭之友」所指,律政司的送達不符要求;又指不同意律政司對「掛號郵遞」要求的解讀,指是以條文中文字意作詮釋,「力圖繞過條文有關『掛號郵遞』的適用」。不過判詞亦指出,「假若上訴能夠展開,本庭會相當可能裁定原審法官的裁決是有悖常理,須予干預。」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辯方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限期,本周二(17 日)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資料顯示共 14 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 12 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他們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以及認罪 2 人即譚得志、黃子悅,他們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周四傍晚回覆《法庭線》,確認收到上述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通知書,分別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上訴的聆訊日期。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於 11 月 19 日判刑,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
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的限期於周二(10 日)屆滿,《法庭線》周三向律政司查詢有否提出刑罰覆核申請,以及有否申請延期。律政司回覆稱,不擬提出刑罰覆核申請,又指由於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劉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罪成被告方面,至今共 8 人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黃碧雲、楊雪盈、彭卓棋。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