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三(15 日)向立法會交代,近 5 年有 61 宗政府被指稱過度限制人權的司法覆核案,47 宗已有判決;當中 42 宗政府勝訴或申請人撤回訴訟,其餘 5 宗政府敗訴或與申請人和解。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關注,未來會如何要求明知勝算不高仍堅持上訴的官員問責。林定國強調法律原則不是「非黑即白」,需考慮公眾利益、分配公共資源等,勝算不是唯一考慮,而「作為負責任政府」需據理力爭、堅持到底,通過上訴取得具權威性的終局定斷。
葉劉發言時提及最近政府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的同志平權案,指政府聘英國御用大狀、資深大狀,「我知政府未必願意講,但係如果幾百萬可以埋單(訟費)呢,就即係有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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