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公職行為失當罪成,周三(31 日)在區院被判監禁兩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沒不良嗜好,「係一個正常嘅警察」。暫委法官黃國輝指,即使被告沒金錢得益,只想減輕工作量,其行為亦是誤導上司,惟因背景良好、患病等,額外扣減 8 個月刑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公職行為失當罪成,周三(31 日)在區院被判監禁兩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沒不良嗜好,「係一個正常嘅警察」。暫委法官黃國輝指,即使被告沒金錢得益,只想減輕工作量,其行為亦是誤導上司,惟因背景良好、患病等,額外扣減 8 個月刑期。
45 歲美國籍男子涉 2025 年 12 月,在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檢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案庭內拍攝,被控一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錄」罪,周三(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指案件或涉「藐視法庭」罪,申請押後待索法律意見。被告指自己現時無業,但在美國已獲聘請,需回國就職,且其積蓄不足以繼續留港,反對押後,希望申請遙距聆訊,並強調自己無意犯罪,僅不知道法院不可記錄。官指裁判法院無法進行遙距聆訊,將案件押至明年 2 月 11 日再訊,期間准被告保釋。
正就「47 人案」服刑的林景楠,約 10 年前擔任海關見習關員時,在 Facebook 發表有關打擊水貨客及關員工作的言論,之後被革職。他 2016 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海關的解僱決定,惟因林沒交代申請法援進度,令案件拖延至今。
律政司一方申請駁回司法覆核,要求林支付訟費。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31 日)頒判決,認為林顯然已放棄案件,正式駁回司法覆核,但認為律政司多年來沒有追討訟費,拒絕就訟費頒下任何命令。
30 歲及 32 歲的兄弟被指 2023 年 9 月在旺角先達廣場外的私家車,藏有 35 張虛假的都會大學學生證。兩人周二( 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管有虛假文書」罪,向裁判官確認欲以學生折扣購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監 6 個月、緩刑 3 年,並罰款 2,000 元。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分別計劃與女友結婚及為賺「奶粉錢」犯案。官詢問下,控方確認能以緩刑處理。
前警長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遮仔會)訛稱沒欠債,獲批貸款 6 萬元。他早前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欺詐兩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接受任何時數社會服務令,最終獲判 220 小時社服令。
案件周二( 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廉政公署口頭回覆查詢指,被告違反社服令要求,故須再帶上法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為被告再索取社服令、感化報告,押後至明年 1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將軍澳彩明苑物業管理公司「佳定」的時任經理,涉於 10 年間挪用法團逾 6,110 萬元公款。他承認 5 項盜竊罪,周二(30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18 年。
案情指,被告擅自修改支票銀碼將公款轉入自己帳戶,並在賭博輸光款項。他偽造法團帳戶的存摺及月結單等瞞天過海,最後由法團委聘的會計師樓揭發帳目不符。法官批評,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有計劃犯案,歸還的款項微不足道,不會視為賠償亦不構成求情理由。
男警被指 2019 年向醫生虛報任健身教練,復工後會被要求做高強度訓練,騙取 54 日病假。裁判官陳慧敏周二(30 日)裁定被告欺詐罪成,指其供詞站不住腳,與案中證據有重大分歧,「完全是謊話」,又指被告稱擔心醫生對警察有敵意會向他「起底」一說,「純粹牽強的狡辯」。
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案發時正值社會運動高峰,被告為避免到前線工作,騙取病假,削弱公眾對警隊的信任,監禁是唯一選項,判監 6 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今年 9 月,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二(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擬不認罪,押至明年 2 月 25 日正式答辯,期間續准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香港仔分區,現已被停職。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受審,周一(29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罰款合共 18 萬元。
官指,被告以業主身分簽署裝修表格,加上裝修費用達 109 萬元,必然看過單位的設計圖則,所作出的改動必然出於其指示。而一般間格牆拆除工程可獲《建築物條例》豁免,被告作為業主更應查證。官認為,被告拒絕查證,因他知悉該牆身為主力牆,如實申報工程會被拒,非出於疏忽或罔顧。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9 名原居民另案被控串謀詐騙,不認罪 5 人的案件原定上周開審,法庭早前先待「沙田大輋村套丁案」的上訴案頒判決,及讓雙方處理判詞,押後至周一(29 日)再訊。
辯方申請重新排期,提到本案涉及憲法爭議,而該案的上訴庭判詞,對本案抗辯方向有重大影響。控方則反對,指上訴庭判詞非對本案有「翻天覆地」的影響。裁判官覃有方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本案可繼續開審,毋須擱置審期。官最後應辯方要求,短暫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5 日開審。各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