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食環署外判員工,涉今年 11 月於食環署休息室內對同事下毒,據悉致其腹痛送院,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外判員工被起訴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王證瑜押後至明年 1 月 28 日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期間須還押。
王證瑜今年 11 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案期間險受襲擊,同月調至西九龍法院。是日在王席前,有兩名軍裝警員戒備。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二(3 日)踏入聆訊第二天,4 名康文署職員被傳召作供。
樹木組主管供稱,他僅決定修樹時要否用升降台,惟車輛本身是否安全,非其負責範疇。他也不負責升降台的風險評估,按指引他僅需「提醒」司機檢查。涉事車輛的司機指,該車有兩套控制器,認為當天在場的人之中,僅自己接受過訓練如何使用。
康文署車輛主任供稱,涉事車輛由外判商負責維修,對方事後書面承認 2018、2020 年沒有兩次年檢,但指在事發約 5 個月前有檢查。他又稱,當年檢驗沒要求須為升降台做「無損檢查」,即看有否不妥、是否可安全操作。案件周三續,料傳召外判商作供。
首天研訊|康文署女工修樹期間升降台急墜亡 同場受傷技工稱死者操控升降台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 2023 年 7 月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接納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法官高浩文周一(2 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球會勝訴,環評報告須發還重新諮詢公眾。
哥球會一方早前質疑,環保署於土拓署補交資料後,沒有再進行公眾諮詢。判詞指,公眾只有一次機會發表意見,故環評報告應盡可能「全面」,若有補充資料,應重新諮詢公眾。判詞又指,環評報告忽視古樹名林、對瀕危物種水松欠分析,或造成災難影響。另外,針對蝙蝠與飛蛾的物種,法官指土拓署的環評報告、球會及漁護署的研究結果有差異,但環保署沒提出疑問,亦沒解釋為何只考慮土拓署的研究。法官亦接納球會一方所指,署方批准報告時附加多項條件,反映報告非真正獲批。
特首李家超指,政府需全面考慮對可建公屋量、10 年供應目標的影響,才可決定下一步跟進工作。球會發聲明指歡迎裁決,指粉嶺球場是香港重要且無可替代的體育設施,亦是有重大生態及文化價值的地方,希望未來善用三個國際級錦標賽球場,繼續配合政府政策,以體塑旅,促進盛事經濟。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周一(2 日)重新展開死因研訊,由裁判官林希維主審,不設陪審團。
案發時與女工同處升降台內、事故中受傷的技工指,當天由女工控制升降台及負責鋸樹,自己負責接過樹枝,再向下丟予同事。鋸樹約 5 分鐘後,工作台突然向下墮,他感受到很大的撞擊力,隨即覺得自己胸背劇痛,沒留意死者狀況,其後醫生指他左右胸口共有 6 條肋骨骨裂。負責在地面接樹枝的技工則指,他看不清誰控制吊臂、修樹,事發後同事叫喊二人名字,但死者沒回應。
另一名在地面工作的高級技工則指,當時沒看到誰人操作升降台,但一般是由鋸樹員工控制升降台,因只有該人才知道,如何調節至適合鋸樹的位置。研訊周二續,料續傳召康文署員工。
兩宗爭取同志平權的司法覆核案,前後經歷 5 年拉鋸,周二(26 日)獲判終極勝訴,惟當年入稟的吳翰林 Edgar 已無法見證。(見另稿)他於 2020 年底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官司由丈夫接手。
Edgar 遺下兩宗官司,亦遺下已屆花甲之年的母親。吳母於裁決前接受訪問,坦言自己思想保守,面對兒子出櫃,曾經抗拒。
「Edgar 話,錫你個仔,應該包容愛護,唔好遮掩。」
兒子一句說話,她嘗試去接受,更遠赴英國觀禮,只盼兒子開心、有人疼錫。
其後目睹 Edgar 為爭取平權高調受訪、打官司、被教會「遺棄」,幾年間飽受精神及財政壓力。
「佢話呢個係好偉大嘅使命,得到好多人贊同……」
眼見兒子承受沉重代價、患上抑鬱,最後悲劇收場。吳母事後回想,坦言對官司有保留:「呢啲嘢潛移默化,駛唔駛步伐咁快呢?」事過境遷,她說憶起愛兒仍會感觸落淚,現以工作及照顧家人為寄託。
六旬漢 2021 年在大埔一唐樓劏房單位內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後,用菜刀斬對方及兩名年幼女兒逾百刀再縱火。陪審團接納被告可能遭女友激怒,裁定他誤殺及縱火罪成,謀殺則無罪。被告周五(29 日)被判監 15 年,他聞判時低頭,不時發出索鼻子聲音,又用紙巾抹眼。
就誤殺罪,高院法官張慧玲指本案較案例嚴重、差勁、卑劣,因死者最小僅 8 歲,她們除身體蒙受多處刀傷、嚴重出血外,亦因吸入大火濃煙窒息致死,形容有「非常殘暴元素」。就縱火罪,官則指接納沒預謀犯案,損毀亦限於涉案單位,但指不能忽略對鄰里構成莫大風險。
官判刑時亦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在結識女友前,悉心照顧患病、2019 年去世的妻子,家人形容他是負責任的父親、慈愛的祖父,望法庭輕判,讓他餘生可與家人一起度過。
47 歲警員被指於 2019 年 7 月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向其批出逾 5.7 萬元貸款,被起訴一項欺詐罪,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 2025 年 1 月 17 日再訊,以候辯方給予法律意見,期間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警方回覆指,該名被檢控男子已離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隊不作評論。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兩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周五(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罪書上他未有申報職業,案件由港島總區總部負責。
周毅剛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再訊,以候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控方文件,期間周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指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控方另提及若本案審訊,會申請事主以視像形式作供。
警方表示,周隸屬支援科,他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當中兩人在 11 月初承認各以 10 萬元出售「丁權」,原定周五(2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時提出本案涉延誤,要求判處緩刑。署任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要求控方提供案件時序表,讓法庭判斷涉否延誤,遂押後至 12 月 13 日判刑,期間兩名被告繼續還押。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餘 7 名被控的原居民,將分別於今年 12 月初及明年 1 月中再訊。
2023 年 6 月,獸醫謝皓鈞被指在荃灣的寵物診所,為狗隻打心絲蟲針時用金屬摺梯推撞牠,另用梯腳插向其嘴巴,導致牠滿口血和失禁,再扯高狗帶使牠昏迷 15 分鐘。獸醫遭即時解僱及被捕。
被告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裁判官溫紹明指出,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情緒失控施暴,大聲叫喊,而狗隻極度惶恐,從沒攻擊動作,不接受被告辯稱是為了固定狗隻、盡快完成注射而犯案。
官拒索取社服令報告,認為獸醫攻擊自己照顧的狗隻,猶如醫生虐待年幼病人,是對其專業「最根本的違背」,斥被告所為「係對生命嘅唔尊重,係對一個會呼吸、有感受嘅動物,作出殘酷嘅對待」,判他監禁 3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