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6 月 13 日,西半山聯邦花園進行吊船測試,期間懷疑吊船鋼纜斷裂,2 名工人由 20 樓直墮地面,傷重死亡。涉事 2 間公司及東主被票控 11 罪,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一間公司尚未決定答辯方向,另一間公司及東主不認罪,押後至 5 月 22 日再訊。裁判官朱文瀚提醒,有關控罪眾多,一旦罪成可能會判監,建議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索取正式法律意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6 月 13 日,西半山聯邦花園進行吊船測試,期間懷疑吊船鋼纜斷裂,2 名工人由 20 樓直墮地面,傷重死亡。涉事 2 間公司及東主被票控 11 罪,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一間公司尚未決定答辯方向,另一間公司及東主不認罪,押後至 5 月 22 日再訊。裁判官朱文瀚提醒,有關控罪眾多,一旦罪成可能會判監,建議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索取正式法律意見。
時任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與丈夫於 2012 年購入錦田一幅土地,並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村屋,惟歷時逾 8 年仍未獲批准申請。期間有傳媒報道,指林嘉芬涉囤地,廉署一度介入調查,最終不作起訴。2021 年,林嘉芬與丈夫就署方未批准其申請提司法覆核,署方其後批准申請,惟列出多項條件,兩人指部分條件苛刻及侵犯私有財產權,再次入稟提司法覆核,案件周一(27 日)於高院進行聆訊。
申請方指,二人的申請超過 8 年才獲署方批准,質疑署方做法刻意偏離原有政策,對二人造成不公,涉及濫權(abuse of power)及惡意(bad faith)。署方代表則認為,本案爭議性質未達提司法覆核的門檻,而且署方決定不涉濫權及惡意。法官高浩文把案件押後至周二(28 日)續審,續由政府一方陳詞。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副部門主任秘書供稱,由於入境大樓出入口眾多,當局遂把大部分樓層分成三部分處理,職員需於地面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但被告任職的樓層設有獨立二維碼,可到達相應樓層才掃描。負責截查的入境事務總主任則於庭上供稱,同事轉介被告給他時,曾提及被告使用「安心出行」的截圖。 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何慧嫻裁定表證成立,並押後至周二(28 日)續審,屆時被告會決定是否出庭作供。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調查販毒案期間,向上司揑造搜屋紀錄,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4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五(24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4 被告案發時上級、朱姓時任督察作供指,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在屯門拘捕一男子,並檢取懷疑「K 仔」。而被告警員凌晨時份,與該被捕男子同往其位於葵涌的住所搜查;警員在搜屋後指「冇特別嘢發現」。朱其後依賴警員記事冊等資料,向上司匯報。
朱作供時提及搜屋行動的程序,一度稱出發後才會告知被捕人有搜屋行動,裁判官黃國輝問「去到半路先話人聽?」朱後再確認,出發前會得到被捕人士同意。辯方盤問時指,到疑犯住所的搜查行動,警方內部沒特定指引,律政司亦沒提供指引。朱同意。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 23 歲女文員認罪,周五(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政府因疫情嚴峻而推出「安心出行」,藉程式追蹤感染個案以盡快阻截社會傳播鏈,保障公眾健康安全。被告用假程式,令政府不能有效達致協助市民抗疫目標。但考慮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誤信網上資訊,擔心「安心出行」存有私隱風險而用假程式,現已感自責內疚,相信被告因一時愚昧犯案,相關報告亦正面,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
2021 年 5 月 5 日凌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疑遭爆竊,4 名男生被控入屋犯法、襲警等共 5 罪。其中 2 名另涉「光城者國安案」被告早前認罪,連同《國安法》控罪分別判入教導所及監禁 5 年 3 個月。 其餘 2 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官指,被告夥同犯案加重嚴重性,據案例應判處即時監禁,但法庭有責任為少年犯考慮監禁外的刑罰。法官表示,被告稱「貪玩」犯案,行為大膽,亦不見兩人有悔意或反省,認為兩人需在勞教中心接受嚴格紀律訓練,加強守法意識。
44 歲男子被指在 2019 年 9 月 14 日,疑不忿正鬧離婚、分居的妻子,在中秋節晚與男友人慶節,在妻子居所外等約 1 小時,趁她歸家推其入屋後 4 度強姦,期間曾把護膚品及爽膚水樽塞入其陰道、肛交及口交等。被告否認 4 項強姦罪及 1 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當中兩項強姦罪成。連同被告早前承認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張慧玲周三(22 日)在高等法院就三罪共判被告監禁 7 年半。 庭上透露,被告曾於案發前兩個月與另一女子鬧分手,再刑恐該女子而被裁罪成。法官批評,被告因看見妻子與男友人的對話而「嬲過頭」犯案,但自己「同人通姦就冇問題」屬雙重標準。而且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事主因擔心懷孕而要擔驚受怕,屬加刑因素。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被告不認罪,案件周三(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辯方須證明被告有否合法權限或解釋進入大樓,遭裁判官林子勤反駁「呢個係控罪元素喎」,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低頭翻查文件後,稱「我 miss 咗呢度(控罪內容)」。 辯方則提出,被告下載涉案虛假程式時,政府未有通告提醒市民,該如何下載正確的安心出行程式,故被告一直真誠相信正使用正確版本。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