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指在 2020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不實申報以 2.4 萬元聘請 3 名選舉助理。他 2023 年 1 月初承認違反《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原定還押至周四(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早前稱本案控罪嚴重、一般須處監禁的裁判官王證瑜,接納背景報告指被告犯案非出於私利,而是為幫助社區有需要的人,相信他有反省,而其註冊社工資格或受影響,決定暫准以 5,000 元擔保,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至 2 月 22 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曾在收押所度過農曆新年,沒能與家人過節,又引報告指犯案是因購買抗疫物資予居民,後因不夠錢而「愚蠢地」虛報選舉開支,現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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