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就機場三跑項目涉貪污拘捕 30 人,落案起訴一名機管局高層及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指二人在工程、物料供應合約上,收取或提供賄款共達 380 萬元。二人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准以 5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兩周赴警署報到。 主裁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案件押後 2023 年 1 月 6 日再訊,以待廉署繼續調查。控罪指,機管局高層涉嫌協助工程公司,取得三跑填海物料的供應合約。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廉署就機場三跑項目涉貪污拘捕 30 人,落案起訴一名機管局高層及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指二人在工程、物料供應合約上,收取或提供賄款共達 380 萬元。二人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准以 5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兩周赴警署報到。 主裁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案件押後 2023 年 1 月 6 日再訊,以待廉署繼續調查。控罪指,機管局高層涉嫌協助工程公司,取得三跑填海物料的供應合約。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候選人許孝良,被指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聲稱因法律服務及個人儀表形象訓練等招致逾 4.6 萬元開支,以及企圖欺詐相關款項。他被廉署落案起訴兩罪,案件周五(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但須遵守新增的保釋條件。
38 歲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購買一個新蒲崗私樓單位自住,但實為出租,以欺詐工銀亞洲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向其批出一筆約 780 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三(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轉往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惟新增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的條件。
一名警長及 3 名警員被指於 2018 年調查販運毒品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4 人周三(29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至 8 月 3 日作審前覆核,4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衞生防護中心前顧問醫生甘啟文,被指 2005 至 2014 年間,為世衛等 3 個國際及海外組織提供結核藥物測試及其他服務時,濫用公職牟取私利,涉款共逾 420 萬元。他早前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欺詐罪,還押至周五(17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勞潔儀指,被告當時位高權重,透過誤導世衛等組織,濫用公職牟取私利,嚴重違反誠信,加上犯案時期長達 9 年,案情嚴重,不宜處以緩刑,考慮到他過往有良好品格、熱心服務公益等,最終判囚 2 年零 7 個月。
43 歲友邦保險代理、一名保單受保人及一名男子,被指向友邦保險訛稱受保人患癌以騙取危疾索償,3 人同被控兩項詐騙罪。代理另被控 4 項串謀詐騙罪及 3 項偽造罪,指他涉以同樣手法,夥不同人騙取友邦保險危疾及醫療索償,又為另一受保人偽造患病文件。 案件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3 人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 9 月 6 日再訊,待廉政公署跟進認人手續及轉介文件。 控方指,案件將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3 人均准續以一萬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居報稱地址。
37 歲廉署調查主任 2 月與另外 3 名男子,被指在錦田至英雄亭非法賽車,時速最高達 100 公里。他們被控賽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 5 罪,案件周五( 27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7 月 21 日,以索閱控方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各被告准繼續以 5000 元保釋。
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2016 年立法會選舉宣傳「雷動計劃」,在報章刊登共 6 個廣告,涉款逾 25.3 萬元。他與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事隔 5 年被廉署起訴 4 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葉、石兩人獲准簽保守行為,因 47 人案還押的戴耀廷早前認罪,周二(24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0 個月。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認為現時立法會比例代表制,無法如實反映民意,才提出「雷動計劃」,但法官斥其做法,同樣對建制派及獨立候選人不公平。
衞生防護中心前顧問醫生甘啟文,被指在 2005 至 2013 年期間,為 3 個國際及海外衞生組織提供結核藥物測試及其他服務,濫用公職以謀取私利,共獲得逾 420 萬元服務費。
甘被控 7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欺詐等罪,周一(23 日)承認其中 6 罪,使用虛假文書罪則存檔法庭。暫委法官勞潔儀聽畢求情,將案件押至 6 月 17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機場三跑工程去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廉署落案起訴 3 人共 19 罪,指他們向 5 名水喉工,及棚架工收受非法回佣約 8 萬元,今( 17 日)分兩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李志豪應辯方要求,分別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5 及 7 日,以待給予法律意見,期間批准被告保釋外出。
廉署針對機場三跑項目累計檢控 9 人,其中 5 人已被定罪,分別獲判緩刑、2 至 10 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