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人大「831 決定」五周年,民陣發起遊行被警方拒絕,有市民自發到灣仔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事隔 4 年,25 歲男子被控當日在灣仔暴動。
辯方表示被告擬不認罪。法官高勁修遂將案件排期於 2025 年 2 月 7 日進行審前覆核,2025 年 3 月 14 日進行中文審訊,料為期 6 日。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31 日,人大「831 決定」五周年,民陣發起遊行被警方拒絕,有市民自發到灣仔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事隔 4 年,25 歲男子被控當日在灣仔暴動。
辯方表示被告擬不認罪。法官高勁修遂將案件排期於 2025 年 2 月 7 日進行審前覆核,2025 年 3 月 14 日進行中文審訊,料為期 6 日。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一案的 34 歲男子被判 5 年監禁,他不服定罪和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三(5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畢陳詞,即日拒絕申請,將於 3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申請人原審供稱,案發時為的士司機,接載客人時遇堵路,放下對方後,戴防毒面具往麥當勞買晚餐,途中被警員制服。他主要爭議原審不接納其供詞,彭偉昌質疑他遇堵路後,「最合理掉頭走啦」,惟他仍往餐廳。法官又指,他戴防毒面具,「你又唔怕人懷疑喎?」,認為原審拒絕接納其供詞,「咪就係覺得你講嘅嘢荒謬囉」。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8 人被指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並駕「家長車」接應,當中 5 人不認罪受審;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 3 年 8 個月;另外 4 人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 12 至 13 個月。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鄭錦滿及另外 4 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將排期於 7 月 30 日審理,料需時 180 分鐘。
2019 年 11 月,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警民衝突。3 名恒大女學生涉於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案發時 19 歲的恒大生開審前認罪,另兩人經審訊後獲裁無罪。暫委法官彭亮廷周一(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認罪女生監禁 17 個月。
法官指,被告整個大學生涯均在案件的籠罩下度過,對於她最終能努力完成學位,官讚揚她有此能耐及毅力,形容難能可貴。法官信納被告態度誠懇,深感後悔,並非因證據強,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才認罪,而似乎是因真誠悔意而認罪,遂酌情扣減部分刑期。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一宗涉及 23 人的案件,12 人早前認罪,餘下 11 人不認罪受審,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8 人被裁定罪名成立,須還押至 7 月 19 日及 9 月 16 日,以處理求情及判刑;另外 3 人則獲判無罪。
暫委法官黃雅茵表示,罪成被告及有關辯方證人的證供不可信,批評他們說法不合邏輯、言行互相矛盾,無法削弱其參與暴動的唯一合理推論。至於無罪被告,法官指相信他們因工作關係途經現場,控方未必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他們犯案。
Podcast: 上周焦點: 經貿辦職員情報案明年2月開審 一被告身亡終止起訴 倫敦警察廳上周一(13 日)公布,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職員袁松彪等 3 名男子,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違反當地去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案》,其中一名被告 Matthew Trickett 本周初被發現倒斃於其家附近公園,死因未明。 案件本港時間周五(24日)下午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Central Criminal Court)再提訊。由於 Matthew Trickett 離世,法庭終止對他的起訴。 案件訂於明年 2 月 10 日,於京斯頓皇家法院(Kingston Crown Court) 正式開審,並將於今年 10 月 25 日在中央刑事法庭再次提訊。被告袁松彪、Chi Leung (Peter)Wai 獲准繼續保釋。 另外,事件在英、港兩地均受矚目,網上亦流傳不少案情相關消息。翻查英國司法機構指引,指引訂明在正式開審前,審前法律爭議的裁決,以及複雜及嚴重罪案的預審程序,除特定資訊包括被告身分、控罪、保釋決定等,其他內容不能報道,直至審訊完結。 黎智英案|控方應辯方要求播放黎訪談及受訪完整片段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83 日審訊。庭上繼續播放黎受訪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完整片段。 黎在節目中提及《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查冊車牌被捕一事。黎認為政權想向新聞工作者表達,「只要不是為我工作,你便會惹上麻煩」。他又指,從蔡玉玲被捕可見,越微小的事情被針對,當中的恫嚇越大,認為當局找藉口拘捕傳媒、教師及公務員,向社會發送威嚇信息。 在另一集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主持詢問黎有沒有說話想對支持者說,黎指,他已接近生命最後階段,自知在做正確的事,感到平靜、開心,「我冇一刻我隻手喺個手鐐下面,而係覺得自己好慘,或者覺得自己被屈辱⋯我所做嘅嘢唔係因為任何嘢,只係因為呢個地方實在對我太好」。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721非白衣人案|7名被告完成作供 9.19結案陳詞 林卓廷再申保釋獲批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 Read more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拆成多案審理。最後一宗開審的案件涉及 9 人,5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當中 3 人於周六(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一人罪名不成立。所有罪成被告還押至 6 月 8 日求情。
案發時任網店東主的被告供稱,當日上門為客人安裝電器,回程取車時被警方截獲,該客人亦有出庭作供。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兩人在庭上均能說出安裝情節,認為說法可能是真。
至於另外 3 名被告,法官拒絕接納他們的供詞,認為 3 人的出現並非無意,唯一不可抗拒推論是參與暴動。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一案 6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兩人不認罪受審,周五(2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 7 月 23 日求情。
辯方審訊時力陳,尼泊爾籍被告非土生土長港人、住在油尖旺區,被捕時並非穿著黑色衣物,僅穿著拖鞋。法官謝沈智慧反駁指,被告當時在港定居逾 10 年,他在暴動核心被制服,認為「當區居民都可以參加暴動」。法官裁定兩人在場出現,是支持、鼓勵暴動。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一(20 日)在區院展開第 49 日審訊。第七被告楊朗早前供稱看到白衫、藍褲男人取刀,控方盤問時播片質疑,問「有冇可能佢手上揸緊嘅唔係刀,係一啲斷咗嘅木條」。楊稱無法判斷。
另楊主問時供稱,當晚約 11 時 40 分到小巴站,乘車往旺角。控方引述閉路電視片段,指楊於 11 時 53 分折返入站、凌晨 12 時 29 分仍在商場,指他「根本一派胡言,回答自己大律師問題都唔清唔楚」。控方又指,楊「對法庭講嘅嘢,好多都不盡不實」。楊否認。
7 名被告已全部完成作供,法官陳廣池押後至 9 月 19 日結案陳詞,並料 11 月底、12 月初裁決。林卓廷再申請保釋,獲官批准;林正因 47 人案還押,該案將於 5 月底裁決。
第 48 日審訊:
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稱見林卓廷到場「少少奇怪」 同意因林可協助感安慰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五(17 日)在區院展開第 48 日審訊。第七被告楊朗接受林卓廷一方盤問時稱,當時向林報告站內情況,因認為林為立法會議員,可以協助,亦同意「心理上,好似有啲人幫到手,安慰感大啲」。 楊又稱,看到林到場時「覺得有少少奇怪」,「但係議員都係處理市民求助申訴」,指當時無論哪位立法會議員,都會求助。另楊指,當時大堂情況非常混亂,同意每個人的行為動作,屬個人行為,並非與其他人具有相同目的。 楊在控方盤問下稱,當時有裝備的人只佔「極少數」;又指當日事件,「唔係我理解 19 年發生嘅暴力事件…唔係同一個範疇」。案件下周一續,楊將續接受控方盤問。 第 47 日審訊: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認曾向施襲白衣人射水 「最溫和方法令雙方保持距離」 楊同意因林卓廷可協助「安慰感大啲」 第七楊朗周四(16日)完成主問後,周五先接受首被告林卓廷一方盤問。楊主問時提及,在元朗站看到數名白衣人持武器襲擊女子,其後看到林卓廷,知悉林是立法會議員,認為可助平息事件,遂向林報告他目擊的施襲經過。 在林卓廷代表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楊確認,當時向林報告,因認為林為立法會議員,有更多權限在場協助;亦同意「心理上,好似有啲人幫到手,安慰感大啲」。 官問見林到場有何感覺 楊:少少奇怪 林卓廷 Facebook 直播片段顯示,楊曾稱「圍住返啲人先我哋」。楊主問時指是作出提議,但不是面對面地告訴林。 楊在盤問下稱,認為當時林聽不到他說話。而在官追問下,楊稱曾經向林說兩段說話,第二段是「圍住返啲人先我哋」;又指兩段說話分隔 10 多秒,且當時與林中間有數人相隔,故認為林聽不到自己說話。 官問,對於林當時出現在西鐵站,楊有何感覺?楊稱,當時看到立法會議員,有感「少少奇怪」,但當時不知他屬新界東,以為是元朗區,屬於新界北。 黃錦娟其後問,不論林是新界東或新界北議員,會否影響楊與他接觸?楊答,「其實市民搵議員求助就係咁嘅邏輯」,指當初看到林「覺得有少少奇怪」,「但係議員都係處理市民求助申訴」,故無論哪位立法會議員到場,都會求助。 官關注楊如何得悉在場一人為記者 黃又問,當時楊有否留意林身旁有一名戴頭盔男士。楊觀看相關片段後稱,有留意,並知悉其身分為記者。官質疑「佢邊一範似記者呢?」並追問楊如何知悉。楊稱僅記得對方提及是記者,沒提及是哪間媒體。 官再指,受襲的女記者有身穿螢光衣,寫上「PRESS」(傳媒),「至少衣著嚟計,佢係同人表示佢係記者,就算唔識佢,視覺上都知佢係記者」。楊則指,該男子稱自己為記者。官反問,「即係佢係警察都得?」楊稱,沒有與該男子交流,當時亦沒有質疑;另指當時 2019 年記者會戴頭盔採訪,男子亦有,故認為他是記者。 官再指,「當時警察都有戴,暴動人士都有。」楊稱,故要審視現場,若是在中聯辦門口看到, 就會理解為「暴動分子」。 官關注林一方問題意思 另楊主問時提及,曾分別扶受傷女士及男士到女廁,又指有博愛醫院的護士、一名穿旗袍女士及一名男士協助傷者。黃錦娟問楊,有否印象該名旗袍女士,曾表示自己為醫生「喺呢度standby(候命)」。楊稱沒聽過。 官問黃「standby」的意思,「醫院先係 standby ,唔係廁所 standby 㗎嘛」。黃遂稱會直接向楊指出。楊確認沒印象聽過相關說話;另確認看到該名旗袍女士,與博愛醫院的護士,一同協助處理傷者,例如止血等。 楊同意在場人士並非持相同目的 至於楊主問時提及,曾將閘內人士向後拉,因他們的動作比較激烈,亦曾有閘內人向閘外人揮動雨傘。楊確認,當時不知悉有何原因,引致該人揮動雨傘。楊又指,大堂情況非常混亂,另同意每個人的行為動作,屬個人行為,並非與其他人持相同目的。 黃其後完成盤問,其他辯方大律師均沒有問題。 楊指 721 前沒聽過元朗有集會 楊在控方盤問下確認,2019 至 2020 年 8 月被捕時,他居住於慈雲山;又指有朋友居於元朗,其中有人居於圍村,指平均約 1 至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