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一(31 日)公布,正式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為上訴法庭副庭長,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朱芬齡曾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警方引《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的司法覆核,當時朱芬齡等 3 位法官共同駁回申請。朱亦曾處理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裁定岑敗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司法機構周一(31 日)公布,正式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為上訴法庭副庭長,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朱芬齡曾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警方引《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的司法覆核,當時朱芬齡等 3 位法官共同駁回申請。朱亦曾處理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裁定岑敗訴。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2019 年 3 月不堪工作壓力墮樓身亡,死因庭裁定她死於自殺。校董會指時任校長羅婉儀管理不善,將她解僱。羅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校董會無理解僱,追討逾 800 萬元賠償,並要求復職。案件周一(10 日)在勞審處獲審裁官下令,移交至高等法院審理。 署理主任審裁官林美施指,本案涉及眾多法律和事實爭議,例如羅婉儀擬挑戰校方獨立調查報告等解僱理據,在高院審理可容許法律代表參與,對處理案件涉及的角色、責任、口供等更有利。 林續指,是次勞資糾紛,由一位資深老師失去生命而起,引起社會迴響,重要性「不容忽視」,加上羅對被告指控嚴重,稱遭被告解僱令她難立足教育界、致長期失業,交至高院可令雙方爭議,有效、公平、公正地獲得裁決。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警方於 2020 年 11 月指不會再有檢控,死因庭同月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 3 名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今年 6 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聽畢陳詞後,指需時審視文件,將於 10 月 31 日或之前頒下書面判詞。 今次入稟獲超過 20 名難屬聯署支持,申請人之一、在事件中失去胞弟的梁淑玲指,大家都明白「件事越拖得耐,唔係丟淡、而係好傷痛。」另一名家屬兼海難生還者趙炳全則指,今早到庭心情難以形容,「要嚟到法庭我真係好無奈,差唔多係最後一步。」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一年半、沒律師代表的吳政亨擬不認罪,原於 8 月底首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當日他表示需時準備,押至周五(9 日)處理。 甫開庭,吳政亨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的內容,《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畢控辯雙方的報道限制及保釋陳詞,表示需參考法官李運騰就一宗放寬報道限制的司法覆核案件判詞,押至 9 月 14 日宣判結果,並提醒傳媒仍未解除報道限制。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兩宗國安案件,據悉律政司司長首次以「涉外因素」為由,發指示不設陪審團,由 3 名法官審理。律政司近日發稿指不評論案件,又指條例安排是為公平審訊,無損被告合法權益。 47 人案被告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接受《法庭線》訪問時指,案件涉及本地初選﹐不明白何以「涉外」,而律師亦暫未能詳細解釋。 法律界人士對「涉外因素」理解不一,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或與案情敏感及政治有關;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則指,是指案件牽涉境外的證供。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大律師丁煌則認為,可能顯示案情與外國勢力有關。
47 人被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正待排期審理。其中已還押逾 1 年 4 個月的「天水連線」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6 月初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 法官杜麗冰周四(14 日)頒下判詞指,2021 年撤銷伍的保釋時,庭內叫喊聲此起彼落,伍當時亦有所回應,考慮到他現時仍擁有社交平台 Facebook 及 Patreon 帳戶,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最終拒絕讓其保釋。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吳政亨周一(4 日)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惟有關程序為非公開,記者及公眾不能旁聽。 律政司周五(8 日)回覆《法庭線》指,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已於周三(6 日)將吳交付高等法院審判,換言之案中所有被告均已完成交付。高院暫未有審期。
高等法院周二(5 日)下午接獲可疑包裹報警,警方晚上約 6 時許到場調查,並派出爆炸品處理課晚上到場處理。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事件已交警方處理,不作評論,並指任何企圖向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法治。 警方回覆指,周二接獲高院保安報案,指院內有可疑包裹,內有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罐。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後,相信粉末沒危險成分,案件暫列求警協助,交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沒人被捕,亦沒人受傷。 包裹內含粉末 據了解寄往高院 2 樓 據了解,可疑包裹寄往高院 2 樓,由法官書記接收。周一晚上,高院外一度有 6 架警車戒備。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在 2 樓調查,未有封鎖樓層。 高院 2 樓設有數個法庭,一般處理民事案件管理。 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事件已交警方處理,不作評論,並指任何企圖向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法治,又指將不時檢視保安措施,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