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行人隧道貼文宣時踢休班警 男子拒捕等罪成囚4周 提上訴遭駁回

被指行人隧道貼文宣時踢休班警 男子拒捕等罪成囚4周 提上訴遭駁回

2020 年 3 月,一名休班警稱發現 4 男子在沙田一條行人隧道內,貼示威文宣及噴「抗疫不忘抗爭」,上前制服一名男子時遭對方踢傷,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損壞及拒捕罪兩罪罪成,判囚 4 周及向政府賠償 2,800 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黎婉姫周一(19 日)在高等法院頒下書面判詞,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上訴方曾爭議男子無貼文宣,其衣著與休班警對隧道 4 名男子的描述明顯不同。法官反駁指,休班警追捕上訴人時沒有離開過他的視線、其手戴有黏貼性物質的手套、手持的環保袋有油漆掃和大量文宣。而且原審裁判官就被告反抗和拒捕的裁決合理有據,符合邏輯,終維持兩罪定罪裁決。 原審案情指,上訴人陸昶昇和另外 3 人在行人隧道貼文宣,被路過的休班警揭發。該警追截陸並表露身份,惟陸把他推跌及腳踢其腹部。上訴方爭議,原審錯誤接納休班警口供、拒納上訴人及辯方證人的口供,另辨認陸的身份時,沒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官:上訴人衣著脗合隧道中 3 男外觀 就刑事損壞罪的上訴理由,上訴方力陳,陸並非隧道內 4 男之一,其衣著與休班警的描述有明顯不同。法官引述供詞指,休班警指陸被捕時身穿「黑色風褸、白色恤衫」等,而隧道內其中三男身穿「黑色外套、黑色長褲」。法官認為,陸的衣著不但脗合 3 男的外觀,而且休班警從側面未能看到內有白恤衫亦不為奇。 官:所持手套帶黏貼物質 符貼文宣行為 此外,休班警又提及陸的手套上有膠水漬,上訴方認為原審因而對陸作不利推論。法官表示,她曾親自檢查陸的手套,雖然事發距今已逾兩年半之久,但仍可感覺到,手套的手指位之間有黏貼性,需要用力才可拉開,而黏貼物質完全符合張貼文宣的行為,是有力的獨立證據。 法官總結指,根據休班警對 4 男的觀察、追捕時涉案男子沒有離開過他的視線、陸手上戴有黏貼物質的手套、手持環保袋有油漆掃和大量文宣。法官認為陸就是在隧道內貼文宣的人之一,證據確鑿。刑事損壞的定罪安全及穩妥。 官:上訴人稱被叉頸但沒傷勢實在「匪夷所思」 至於拒捕罪,上訴方指出,休班警在送院診治時沒向醫生投訴腹部受襲,亦沒醫學證據指其腹被踢,原審卻稱因見到其腹有「淡痕」,而接納其腹曾受襲。 法官提及,根據休班警的證供,他受襲後右手等有擦傷流血、腹部疼痛。而根據醫療報告,他入院時曾向警方及醫生表示因「襲警」及「got injury while catching someone」而受傷。檢驗結果顯示,他的右手踭等有新近擦傷。由此可見,雖然他沒有直接投訴腹部被踢,但他入院時的說法,基本上支持他在庭上的證供。而正如裁判官正確地指出,從休班警拍攝的照片看來,其腹部有多條淺色傷痕,該張相片是證據一部分,裁判官絕對有權考慮。 此外,陸曾指出休班警在制服他時,曾在前方用手叉住他頸部,至不能呼吸近一分鐘之久。但法官認為,陸在檢驗下竟然完全沒有任何傷勢發現,實在匪夷所思。 總結而言,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就陸反抗和拒捕的裁決合理有據,符合邏輯,沒有理由作出任何干預,兩罪維持定罪裁決。 2021 年被裁兩罪成 上訴人陸昶昇(原審裁決時為 39 歲、物業管理經理)。原審裁判官彭亮廷在 2021 年 12 月,裁定陸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大涌橋路的行人隧道內損壞隧道,及拒捕罪成。庭上透露,上訴人已服刑完畢。 HCMA50/2022

郭卓堅第四度入稟覆核防疫政策 稱「安心出行」違憲要求取消:好有信心贏

郭卓堅第四度入稟覆核防疫政策 稱「安心出行」違憲要求取消:好有信心贏
繼早前入稟挑戰政府,要求廢除免針紙、推翻修例決定及取消「疫苗通行證」等,「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周四(17 日)第四度就政府防疫政策,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安心出行」政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要求法庭頒令取消。

郭卓堅在庭外表示,因沒有醫療報告,已撤回上周一(7 日)就「疫苗通行證」及「安心出行」政策的司法覆核申請,僅就「安心出行」政策提覆核,「好有信心我會贏」。他又指,根據外國法例,只有獲保釋的疑犯須被 24 小時追蹤,「我哋冇犯到法喎,點解我哋嘅行蹤要俾你(政府)跟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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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原訟庭法官金貝理明年離職 司法機構指提早退休 近月被終院及上訴庭批評

高院原訟庭法官金貝理明年離職 司法機構指提早退休 近月被終院及上訴庭批評
現年約 66 歲的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金貝理請辭。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確認,金貝理按法例規定 2022 年 8 月通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將於 2023 年 8 月提早退休。

金貝理 2021 年處理 3 宗機場販毒案件,分別裁定表證不成立及批准被告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近月先後被高院上訴庭及終審法院,批評決定錯誤、僭越陪審員的功能,導致嚴重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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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中大二號橋|2 人脫暴動罪律政司提上訴 爭議原審考慮證據出錯 1 人據了解已離港

11.12 中大二號橋|2 人脫暴動罪律政司提上訴 爭議原審考慮證據出錯 1 人據了解已離港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大「二號橋」有示威者響應「黎明行動」,丟雜物至東鐵路軌及吐露港公路,防暴警員發逾千枚催淚彈驅散。2 名事件中被捕的中大及理大生,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決定,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周四(10 日)在區域法院,就上訴文件字眼與原審法官李慶年商議。

其中,中大生周四缺席聆訊,據了解他已離港。庭上透露,律政司爭議點,包括原審是否過份顧及控方缺乏針對被告環境證據、忽略被告衣著裝備等。案件將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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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官透露不認罪被告或農曆年後開審 料審期約 50 日 趙家賢達協議審後判刑

47 人案|官透露不認罪被告或農曆年後開審 料審期約 50 日 趙家賢達協議審後判刑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趙家賢、袁嘉蔚、徐子見,周二(11 月 1 日)在高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聽取辯方對求情、判刑方面意見。

法官首透露,法庭最快在明年 2 月、農曆新年後安排不認罪被告開審,料審期約 50 日、暑假前完成。控方指,已與代表趙家賢的大律師利琛「達成協議」,趙將在審訊後判刑。徐子見、袁嘉蔚則冀在同案被告開審前判刑,另提出法律爭議,包括控方案情中指稱的串謀協議,哪些部分指涉兩名被告,以及應否由 1 名法官處理判刑。案件押後 11 月 28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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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上訴庭法官朱芬齡獲委任副庭長 曾裁黎智英覆核警檢新聞材料敗訴

高院上訴庭法官朱芬齡獲委任副庭長 曾裁黎智英覆核警檢新聞材料敗訴
司法機構周一(31 日)公布,正式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為上訴法庭副庭長,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朱芬齡曾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警方引《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的司法覆核,當時朱芬齡等 3 位法官共同駁回申請。朱亦曾處理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裁定岑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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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打死女友藏屍床下 控方指被告曾向女兒認「監生打死佢」 擬潛逃越南

涉打死女友藏屍床下 控方指被告曾向女兒認「監生打死佢」 擬潛逃越南
50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在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並把遺體藏於床下。案件周三開審,周四(13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 2 天審訊。控方庭上透露,被告事發後曾發訊息予女兒,承認自己「監生打死」女友,「打到穿晒頭」、「佢識到我好慘」,又透露打算潛逃至越南。被告女兒則供稱,起初不相信父親會殺人,直至看到新聞報道才知真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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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海小學教師自殺案 被解僱校長向東華三院追逾 800 萬元 審裁官下令移交高院審訊

李東海小學教師自殺案 被解僱校長向東華三院追逾 800 萬元 審裁官下令移交高院審訊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2019 年 3 月不堪工作壓力墮樓身亡,死因庭裁定她死於自殺。校董會指時任校長羅婉儀管理不善,將她解僱。羅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校董會無理解僱,追討逾 800 萬元賠償,並要求復職。案件周一(10 日)在勞審處獲審裁官下令,移交至高等法院審理。

署理主任審裁官林美施指,本案涉及眾多法律和事實爭議,例如羅婉儀擬挑戰校方獨立調查報告等解僱理據,在高院審理可容許法律代表參與,對處理案件涉及的角色、責任、口供等更有利。

林續指,是次勞資糾紛,由一位資深老師失去生命而起,引起社會迴響,重要性「不容忽視」,加上羅對被告指控嚴重,稱遭被告解僱令她難立足教育界、致長期失業,交至高院可令雙方爭議,有效、公平、公正地獲得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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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甚麼是「刑事上訴」?何時需要「上訴許可」?

法律 101 | 甚麼是「刑事上訴」?何時需要「上訴許可」?

你是否知道刑事上訴的途徑,會因應原審法庭而有所不同嗎?何時需要「上訴許可」?控辯雙方上訴的選項及性質,又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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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十年前夕|死者家屬入稟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法官10.31或之前頒判詞

南丫海難十周年前夕 高院處理遇難者家屬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官押後宣布決定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警方於 2020 年 11 月指不會再有檢控,死因庭同月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 3 名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今年 6 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聽畢陳詞後,指需時審視文件,將於 10 月 31 日或之前頒下書面判詞。

今次入稟獲超過 20 名難屬聯署支持,申請人之一、在事件中失去胞弟的梁淑玲指,大家都明白「件事越拖得耐,唔係丟淡、而係好傷痛。」另一名家屬兼海難生還者趙炳全則指,今早到庭心情難以形容,「要嚟到法庭我真係好無奈,差唔多係最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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