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聾人跳樓亡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定「精神紊亂下自殺」 

抑鬱聾人跳樓亡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定「精神紊亂下自殺」 
58 歲抑鬱聾人於 2020 年留院葵涌醫院 15 日,出院翌日跳樓身亡。案件周二(18 日)踏入第六日死因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可在「死於自殺」、「精神紊亂情況時自殺」或「死因存疑」三個選項中達成裁決。

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3 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精神紊亂下自殺」,另建議醫管局要求所有病人入院時,必須提供最少一個緊急聯絡人作更新之用;又建議醫護人員處理自殺風險評估等表格時,須填寫評估時間,以作跟進。

死者胞妹在庭外表示,尊重及接受陪審團的裁決,但對於他們所提出的建議,未有提及手語傳譯安排,認為沒有關注聾人福祉,形容「(研訊)唔係好還原到裡面嗰個好大嘅漏洞」。她又質疑,「醫生個責任完全冇咗」,如醫生詢問死者是否有幻覺、妄想,「但我哥哥捉唔到個詞個意思,佢連個字點解都唔知,等同於文盲,佢唔知代表咩。佢擰頭,醫生以為佢冇(相關症狀)」,指會考慮向葵涌醫院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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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被控休班時醉酒時行為不檢、刑毀 續准保釋候9.12再訊

男警被控休班時醉酒時行為不檢、刑毀 續准保釋候9.12再訊
44 歲男警涉於 2023 年 1 月休班時,於深水埗破壞一間食肆的玻璃門,以及與多人打鬥,被落案起訴「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周二(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與控方商討案件其他處理方式。案件押後至 9 月 12 日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擔保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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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律政司同意增新聞工作豁免條款 故不介入案件

《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律政司同意增新聞工作豁免條款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案件排期本周五(21 日)審理。早前表明考慮介入案件的香港記者協會,周二(18 日)發聲明,指律政司接納記協建議,同意若禁制令獲批,會加入新聞工作豁免條款,豁免記者在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記協歡迎修訂,認為此舉將明確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故周五不會另作申請。

另外,案件上月進行「法庭指示」聆訊時,由高院法官陳嘉信處理,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周五的聆訊將由法官陳健強處理。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揭發,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案件的法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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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涉超市偷凍肉水果 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警涉超市偷凍肉水果 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名 30 歲女警涉於去年 11 月休班期間,在超市盜取逾 700 元凍肉等貨品,女警否認控罪,早前審訊時指「冇為意」要付款。裁判官拒絕信納被告說法,裁定她盜竊罪成,准保釋至周二( 1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莫子聰指,公眾人士信賴警員維護法紀,被告身為高級警務人員犯案,判刑須具阻嚇性,拒判罰款。考慮到被告願意接受法庭裁決,且表示不會上訴,認為她有足夠悔意,遂判處被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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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86日審訊 何桂藍開始作供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6日審訊 何桂藍開始作供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8 日)展開第 86 日審訊。新東辯方案情展開,何桂藍在其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主問下開始作供,供述在北京清華大學修讀學士以及加入不同媒體任職的經歷。她供稱,對中國政治的認識是來自微博,「因為我喺北京嘅時間,正正就係中國嘅公民社會發展最蓬勃嘅時間」。

上周四審訊,施德來完成作供,庭上引述施在 2020 年 7 月 4 日九東地區論壇發言,以及 7 月 13 日的初選完結後落敗 Facebook「感謝文」。法官指,該些為《國安法》生效後的言論,並引「共謀者原則」,問會否被視為推進串謀的言行,又稱只是拋出問題,未有定論。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開始作供 稱中共會阻民主派立會奪半 不同意戴耀廷「宿命」說法
上周報道:
47人案|法官關注施德來論壇發言、FB帖文可否視為推進串謀言行 何桂藍下周作供
47人案|第22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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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9-1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9-15
7.1立會|王宗堯稱入立會交充電器予記者 逗留議事廳不足27秒 認舉動愚蠢

2019 年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被告之一、藝人王宗堯周五(14 日)站上證人枱作供,指當天參與遊行後,從朋友群組得悉有記者需要充電器,於是購買後前往立法會,在議事廳轉交後即離場,前後逗留不足 27 秒。

在控方盤問下,王指知道立會正在發生暴動,示威者大肆破壞,事勢嚴重,但強調到場前情況已緩和。控方指,警方表明將會清場,但王仍「深入虎穴」進入暴動核心。王承認此舉「好愚蠢」,但當時「好純粹咁」希望記者可以維持報道,故沒考慮自身安全。被問到其身分會否鼓勵他人參與,王同意無論正面還是負面均帶來影響,但認為「香港人係各自有自己想法而行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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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22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22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10/7),第 82 日審訊:
施德來開始作供,承認收過初選協調協議文件,但認為文件所指「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並非綑綁,不含須否決《財政預算案》之意,又稱理解《基本法》容許議員以不同原因否決預算案,認為要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屬於議員行使該權力的「恰當原因」。

周二(11/7),第 83 日審訊:
施稱曾看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的專訪,因譚是《基本法》草委委員,明白條文起草原意,而從譚的說法,理解到當特首選擇解散立法會再重選,「香港人選民可以選擇邊一邊係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

周三(12/7),第 84 日審訊:
庭上提及九東地區論壇上的發言,施語帶哽咽稱曾數次提及「我好鍾意香港 」,並一度捽臉。法官一度問,按林鄭月娥的性格,施是否認為她會回應「五大訴求」?有被告聞言發笑。施答稱,「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無一樣應承都好,我哋認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周四(13/7),第 85 日審訊:
施在法官追問下同意,〈墨〉「騎劫」了其他參選人。法官指施在九東地區論壇發言為《國安法》生效後的言論,並引「共謀者原則」,關注會否被視為推進串謀的言行。施完成一連 4 日作供。下周展開新東的辯方案情,何桂藍將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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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人開審前認罪,18 人經審訊後罪成。當中 18 人包括認罪者,周六(15 日)在區院被判囚 36 至 57 個月(見內文表)。餘下一人候索報告,押後 8 月初判刑。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暴動量刑大原則是具懲罰性及阻嚇性,又提到案件數以千計示威者,現場滿目瘡痍,惟均沒證供指 18 人有直接暴力或煽動行動,遂劃一以判囚 4 年半為量刑起點。就案發時不足 21 歲被告,官指若案件能盡早審結,他們或有判監以外選項,遂酌情減刑。

辯方求情時則指,望法庭參考區院法官陳廣池的案例量刑,亦有辯方指望考慮被告過去 4 年守禁足或宵禁令,人身自由受限而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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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如何分辨是「僱員」還是「自僱」?

法律101 | 如何分辨是「僱員」還是「自僱」?

《法庭線》本周跟進一宗物流平台車手於勞資審裁處追薪勝訴的案件。案中其中一個爭議點,是車手屬於物流平台的「僱員」或是「自僱人士」。「僱員」及「自僱」的分別,對於勞工權益,尤其是工業傷亡的索償影響甚大。究竟如何分辨兩者?雙方關係是否單憑一紙合約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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