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傳財困、逾 42 年歷史餅家「凱施餅店」,繼周一(10 月 31 日)被兩分店業主入稟高院追討共約 237 萬元欠租後,周二(11 月 1 日)再被財務公司入稟高院追討按揭欠款、利息,但沒註明金額,另要求對方交出借貸抵押的 5 個物業,包括 4 個牛頭角單位、1 個北角地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屢傳財困、逾 42 年歷史餅家「凱施餅店」,繼周一(10 月 31 日)被兩分店業主入稟高院追討共約 237 萬元欠租後,周二(11 月 1 日)再被財務公司入稟高院追討按揭欠款、利息,但沒註明金額,另要求對方交出借貸抵押的 5 個物業,包括 4 個牛頭角單位、1 個北角地舖。
2019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8 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5 人不認罪,案件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指,警員在暢通道南的渠口附近,以暴動和協助罪犯等罪拘捕其中 4 人,涉嫌搬竹枝、綁繩到渠口,及由渠口爬出等;另 1 人則在愛民邨信民樓被以遊蕩罪拘捕,他在警誡下稱「睇吓有無理大嘅人走上嚟...送佢上車走」。5 人及後被改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光時」等橫額及叫口號。事後兩男原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提出修訂控罪,改控二人非法集結罪。一名 19 歲青年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法官王詩麗下令為被告索取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16 日檢視相關報告,再於 11 月 23 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須還押。案情指,青年與同學到中大參與遊行,青年曾手持橫額,舉起印有「12 港人」名字的白紙,又以揚聲器叫「香港獨立」等口號。 煽動罪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監禁 2 年;非法集結罪,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 5 年。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11 月 1 日)踏入第二日審訊。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又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 控方又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發布,「推波助瀾」反政府,為非法人士「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被告其後將部分文章下架,檢視後重新發布,顯示他們知道刊物內容或違法,法庭可由此推論被告知悉刊物具煽動意圖。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立場》屬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17 文章抹黑國安法 為非法人士戴光環 「目的不言而喻」
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的前助理,被指於 2020 年在九龍灣港鐵站「跳閘」,被路過的休班警發現時,搶去對方手機並以拳頭襲擊。前助理否認「刑事損壞」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案件周二(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經審訊後,由裁判官屈麗雯裁定兩罪不成立。 裁判官指,休班警員的證供前後矛盾,其供詞與閉路電視片段有分歧,認為本案存有疑點。
2019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8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 3 人周二(1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餘下 5 人則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被告計劃接應經由渠口逃出的人士,其中鄭錦滿疑由渠口爬出,亦有被告稱「要走勇敢嗰啲已經走晒、最軟弱果啲上晒白車投晒降、我地想搏一搏。」 暫委法官鄭念慈將其中 2 名認罪被告的判刑和求情,押後至 11 月 11 日處理,餘下 1 人的承認案情將於周三(2 日)讀出;3 人均獲准保釋。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作社團,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等 6 人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案件周二(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作結案陳詞。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指,《社團條例》定義的「社團」是有意含糊,並再次質疑治喪委員會及選舉辦事處等,同樣是多於一人的組織,為何非條例下的「社團」。何又指,若所有不屬慈善用途的信託,都是「社團」而須作登記,將對很多人的生活造成影響。 何並以「香港民族黨」被政府引條例第 8 條被取締為例,指現時《社團條例》已可用作針對打擊特定社團,沒有必要不加區分地涵蓋所有組織,「撒網將蝦仔及鯊魚都全部捕捉」。辯方周三(2 日)將續陳詞。
浸會大學視覺藝術系男學生於 2019 年聖誕節,在旺角朗豪坊外被搜出噴漆拘捕,事隔 2 年後被控。男學生不認罪經審訊後,周二(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罪成。 裁判官施祖堯裁決時,引述被告自辯指噴漆是用來製作藝術作品,惟其證供有關鍵矛盾,認為被告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 11 月 14 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二(11 日 1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 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又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見另稿) 控方又提到,案發時社會「仍充斥各種暗湧及政治炸彈」,更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推動武力、非法抗爭,認為涉案 17 篇刊物,必須在上述背景下解讀,法庭才可清楚涉案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及評估被告的犯罪意圖。 控方指,涉案文章的受訪者及作者,包括羅冠聰、許智峯等「反中亂港分子」,《立場》不但沒跟他們的「非法立場切割」,反而把他們「包裝成人權鬥士」,又指刊出的文章為非法人士「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