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旺角食肆「桔梗」的香港郵意公司,被指由 2021 年 7 月起拖欠租金。兩名業主周二(25 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超過 3 百萬元欠租及利息,並要求「桔梗」立即遷出舖位,交還空置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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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旺角食肆「桔梗」的香港郵意公司,被指由 2021 年 7 月起拖欠租金。兩名業主周二(25 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超過 3 百萬元欠租及利息,並要求「桔梗」立即遷出舖位,交還空置物業。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作社團,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等 6 人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案件周三(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辯雙方就《社團條例》中定義的「社團」有爭議。控方陳詞引用案例指,一個組織是否社團,應一同考慮包括組織成員是否有共同目的、成員之間是否有、相互的權利及義務等一籃子因素。 控方又指,基金在 2019 年 6 月 15 日已成立,當日記者會上被告稱「成立咗基金」、將在翌日的民陣遊行籌款;基金其後亦設立辦公地點、有專用收款戶口、信託契約有明確規則及章程等,指綜合而言均顯示符合「社團」的定義。 控方完結陳詞,辯方下周一(31 日)作結案陳詞。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已排期在 11 月 25 日裁決。
2019 年 10 月 14 日,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三年,28 歲乒乓球教練被起訴 1 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 3 項拒捕罪,周三(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案件押至 12 月 12 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
3 名女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內張貼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不自由 毋寧死」等海報,事隔逾 2 年被起訴。其中 28 歲女文員早前認罪,還押 2 周至周三(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認罪是其最大的求情理由,接受她對事件有悔意。裁判官稱,被告思想成熟、人生經驗多,理應要分清法律界線;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已還押 2 周,相信她經歷短期羈押後,已有深刻警惕和阻嚇,明白在案發時的行為可帶來嚴重後果,故採納感化官建議判社會服務令。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周三(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繼續由鄒幸彤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 盤問期間,鄒幸彤數度提到「天安門大屠殺」(Tiananmen Massacre),主控張卓勤要求鄒改用「1989 年事件」(1989 Incident)。鄒一度反問控方「是否否認那天有一場殺戮(killing)」。《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最終接納控方要求,指法庭為保公正性不談政治,「事件」一詞較中性,又指大家都明意指甚麼。
2019 年 12 月,粉嶺公路發生九巴嚴重車禍,釀 6 死 39 傷。事隔逾兩年多,一名傷者周二(25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九巴及涉事車長追討賠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2023 年 3 月 30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2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向兩者「報仇」,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 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11 月 15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押,離庭前向旁聽的母親揮手,高呼:「等我返屋企呀媽咪!」被告母親回應道:「得啦,你穩定自己情緒呀!」
一名 49 歲已停職女警涉於今年 5 月,在尖沙咀 iSQUARE 的店舖內,偷取一頂約值 5,600 元的帽子,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三(2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指被告已聘請資深大律師,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又指預計本月尾會收到臨床心理學家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7 日再訊,被告准以 6,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一名交通部男警於 2018 年 4 月休班時,在沙田大埔公路駕駛私家車,期間疑與電單車迎頭相撞,導致司機傷重死亡。男警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周二(25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開審,由暫委法官梁嘉琪審理。 控方指,被告與電單車相撞前,車速高達每小時 130 至 150 公里,至少超速 48 公里,並超越雙白線與電單車相撞。事主失去意識及呼吸脈搏,送院後證實身亡。被告則在錄影會面稱,疑撞到安全島致「爆胎」失控,他立即扭軚但隨即與電單車相撞。案件周三(26 日)續。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 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其中 3 人早前認罪,周二( 2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9 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本案發生在人煙稠密的地方,示威者如「熟練的軍隊」,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最大規模、最暴力的暴動事件。法官指,要將背景良好的被告長期監禁,對個人、其家庭和社會是悲劇,但被告除了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理由。 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有人稱「頂住,照顧自己」,保安隨即呼籲旁聽人士盡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