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被指 2021 年在街站展示 Patreon 二維碼非法籌款一案,主席陳寶瑩就定罪提出上訴,去年 8 月被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駁回,今年 2 月再被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陳寶瑩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四(22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6 月 19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社民連被指 2021 年在街站展示 Patreon 二維碼非法籌款一案,主席陳寶瑩就定罪提出上訴,去年 8 月被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駁回,今年 2 月再被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陳寶瑩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四(22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6 月 19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 5 人經審訊後定罪、判囚 5 年,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上訴庭周四(22 日)即日駁回,將於 6 個月內頒布判詞。
上訴方指,原審判刑沒考慮,被告等候裁決期間上教會等更生情況,官質疑「一邊堅持唔認罪,一邊又話我更生緊,冇意思㗎?」又指判刑有一籃子因素考慮,「唔係祈吓禱、去吓教堂、做吓義工」。
上訴方另指原審沒就年輕減刑。官指暴動罪嚴重,「唔畀(減刑)自然係道理,畀係認罪(及年輕)有可能支持到佢一時衝動,係額外酌情、扣減,兩者冇任何矛盾」。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22 日)展開第十三日研訊,庭上傳召時任驗船主任徐新明出庭作供,徐曾 5 度向南丫四號發出驗船證書。家屬方指出,海事處的驗船檢查表並無「水密關閉裝置」供驗船督察剔選,質疑徐如何確保驗船督察有檢查水密裝置。
徐重申,工作指引列明要檢查水密裝置,「同事當然以佢驗船嘅經驗會去睇啦」,又指他依靠前線驗船督察驗船,「我確信佢哋係有足夠嘅訓練去睇你所講嘅水密裝置」,而「任何表格都唔能夠十全十美」,否認自己是「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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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團早前向城規會申請,改劃西貢 WM 酒店旁、沙下一幅面積約 1.3 萬平方米的鄉村式發展用地為住宅(乙類)用地,擬興建 168 個住宅單位連會所,遭城規會拒絕,指改動會引致該處未能應付未來丁屋需求,財團遂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21 日)裁定財團勝訴,指城規會評估丁屋潛在需求時,欠缺事實基礎,亦錯誤理解丁屋的申請資格。判詞指,即使是評估「潛在需求」,都要建基於真實的可能性,而非基於假設來推論,下令撤銷城規會決定,並指示城規會重新處理申請時,須考慮法庭裁決。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三(21 日)在高院踏入第八日審訊,展開結案陳詞。控方指,事主與兩名被告體力懸殊,就範不等於同意性交,又指事主離開時散髮、衣衫不整,「匆匆俾人帶走」。
辯方則指,事主跟男子上酒店,不勝酒力仍喝十多杯,質疑「畀咗一個隱藏訊息出去」,又指若事主遭性侵,「真係咁驚、咁羞恥、咁抗拒」,會否案發後數日與另一人性交。法官周四將引導、總結案情,料陪審團周五退庭商議。
第七日審訊:次被告作供:事主給性暗示、「冇講過停或者唔好」
居於柴灣的六旬公屋租戶,被房署指過去兩年,有逾半年僅一天跳水錶、電錶一直沒跳,另在 14 次家訪時沒應門,涉濫用公屋,要求她遷出。她上訴失敗之後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楊家雄周三(21 日)裁定她勝訴,撤回遷出決定,並發還至上訴委員會再考慮。
據判詞,租戶提出沒用電,因沒經濟條件維修用上 40 年的電線,被電力公司拒供電;她是流浪動物義工,平日往元朗照顧貓狗,該處來往柴灣路程遠,故多會在狗場沐浴後才回家,有時亦會在外留宿。
法官質疑,審裁小組兩名委員未能解釋「不信納」申請人甚麼,又指委員的考量及決定有悖常理,惟強調本案特殊,不應被視為具方向性的先例。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1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2 天審訊。
代表首被告前女友、案中第七被告何培欣的大律師郭憬憲,繼續盤問首被告何卓為,他承認於 2020 年 2 月與何培欣赴泰國期間,從沒跟她提及「去泰國係專登行開吓」、「避一避」、「對於有人喺 503 室整炸彈感到不安」等說話,跟他在警員錄影會面中的說法有別。
何卓為稱,當時是想與 503 室的事割席,但不同意想借前女友過橋。他其後解釋為何錄口供時要提及前女友,稱「因為我當時相信女朋友都係被警察查嘅對象,覺得如果我講到我同第七被告都同件事冇關,係對何培欣會比較好,當時係咁諗。」案件周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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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周三(21 日)踏入第六日審訊,3 名獲蔡簽發過「免針紙」的病人,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其中一名病人為退休海關人員,他稱有肩周炎,怕疫苗有副作用,惟求診時蔡沒解釋何謂「疫苗恐懼症」,而他獲得「免針紙」後,因「好驚跌咗」才上傳至安心出行。
辯方盤問其中一名病人時指出,蔡告訴他有濕疹仍可接種,惟他「用盡方法」說服蔡、「扮到自己係好恐懼」,表示「諗起打枝針,瞓唔到、食唔到」。病人不同意,「(若被診斷)適合打針,我咪去考慮打針囉」。案件周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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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三(21 日)展開第十二日研訊,繼續傳召海事處驗船督察作供。有份為南丫四號做年檢的驗船督察周兆鵬供稱,他對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的通道口無印象,檢查時如沒發現改動痕跡,亦不會懷疑該處應有水密門,會假設造船時「計數(審批圖則)嗰班同事已經對咗,係唔需要有一道門」,不同意驗船時有失誤。
另一名於南丫四號新建成時,為其檢驗的退休驗船督察余極全因身體狀況無法出庭,其書面供詞提到,驗船督察檢查新船的船艙結構時,會持圖則核對;在最後檢查時,則只須檢查水密裝置有否滲漏,不會再檢查結構,亦會以「目視」及「手搖」方式檢查座位有否鬆脫。
庭上另讀出關於辨認遇難者梁家杰的書面供詞,在近親席旁聽的姊妹均以紙巾拭淚。聆訊周四續,預料將重新傳召財利董事羅愕瑩出庭,以釐清「船總長度一成」的規例。
56 歲高級督察被指在紅磡警署內,非禮及襲擊一名女子,被起訴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周三(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提出需時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而申請押後,獲裁判官批准押後至 7 月 2 日再訊。被告期間准以 1,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返回案發地點、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交出旅遊證件。
警方指,該名警務人員駐守九龍城警區,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