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搭棚工陳兆豐在油麻地一幢舊樓外牆搭棚時,其安全繩斷裂,由六樓墮下身亡。僱主許佢成經審訊後被裁定 3 罪成,共罰款 9 萬元,獲准在 7 年半內分期繳付;另認一罪。勞工處早前回覆《法庭線》指,律政司已提出刑罰覆核申請。
死亡棚工的母親周四(24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追討賠償,惟未列明金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10 月 16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5 月,搭棚工陳兆豐在油麻地一幢舊樓外牆搭棚時,其安全繩斷裂,由六樓墮下身亡。僱主許佢成經審訊後被裁定 3 罪成,共罰款 9 萬元,獲准在 7 年半內分期繳付;另認一罪。勞工處早前回覆《法庭線》指,律政司已提出刑罰覆核申請。
死亡棚工的母親周四(24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追討賠償,惟未列明金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10 月 16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元朗某中學一名女學生,指在中二至中四期間,被同班男同學性騷擾,包括持續發騷擾訊息如「我明天就說你被人操哭了 三人輪奸」、「你給我操一頓就一塊錢了」等,及見面時稱事主「穿的很騷像福利雞」。她又指,男同學在課堂上觸碰其背部和拉扯胸圍帶、搶事主水樽將口鼻湊近樽蓋,和尾隨到其他房間等。
事主曾多次向校方投訴,男同學在遭校方警告後,反斥責事主及其家人,並嘗試孤立她。事主不堪騷擾,體重一度下跌至 40 公斤以下,並在健康檢查時,被判斷出現抑鬱症症狀。
事主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曾嘗試介入調停但最終失敗,於周四(24 日)代表事主入稟區域法院,起訴該名男同學,指對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向男同學索償 12 萬元,及要求對方書面道歉。
涉事伯特利中學 5 月初回覆,形容是個別事件、不便評論,校方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每一個案,為學生提供適切支援。(見報道)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4 日)於高院踏入第 93 天審訊,辯方續就何卓為手機的 Telegram 群組訊息提問。
辯方引訊息,指「William Wallace」發訊稱「另外同你哋講少少野 有需要早一日運去tko」(即將軍澳)、「因為出面幾隊都吹風話玩嘢」、 「咁樣當日運嘅話好易中RB」。何卓為供稱,假裝其身分發言的中學同學「阿蛋」,並無告知他會運甚麼去將軍澳。另外「William Wallace」曾發訊指「我可以放或護衛組」。
何庭上稱,屆時會與「阿蛋」到場,並指「阿蛋」曾稱「橫掂嗰日都一定有人去掉汽油彈」,故指他們可參與汽油彈小隊,其他人亦會看到他在場,可算是參與護衛。案件周五續。
第 92 天審訊|首被告稱中學同學已代替其群組身分 「放蛋糕」等非由本人發言
廉署去年拘捕一名經「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來港工作的內地外勞「工頭」,指他涉替介紹他,和另外 8 人來港工作的中間人收取薪金回佣。工頭周三(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押後至 5 月 8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和 8 人來港,以消防電氣裝配工人身分,協助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合約列明,他們月薪為 3.1 萬元,惟介紹他們來港工作的中間人「陳總」,指他們只可獲月薪 2 萬元,「多出的薪金」須交回「陳總」,並指派被告負責收集。至被告遭拘捕前,當中 1 人曾交逾 3.5 萬元回佣。
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並任特赦證人,餘下 4 人不認罪,周四(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3 天審訊。
特赦證人供稱,發現首被告曾選購薯波、薯餅及薯格作食物檢測,「之前檢測冇買過呢類型食物」,故當時曾向首被告查詢,對方向他稱上述食物「可以喺屋企用氣炸鍋整嚟食」。
特赦證人又指,首被告曾選購 4 盒重約 14 及 30 克的果醬,但作檢測用食物的重量,按要求應為 1 公斤。首被告當時則向證人表示,果醬「細細盒,可以搽麵包、做早餐」;首被告另指「屋企食開金象米」,若有多餘的樣本可取回家自用。案件周五續。
第二日審訊|特赦證人稱首被告率先分派食品 切割後取走部分肉類
2 名持雙程證中國籍男女,涉於 2025 年 4 月 22 日,持有 1999 張偽冒的「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所發行債券,到旺角彌敦道渣打銀行開戶,同被控 1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朱文瀚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9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另拒絕辯方保釋申請,兩名被告需還押候訊。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的無名指,2021 年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襲警等 4 罪罪成,判囚 5 年半,早前上訴被駁回。
遭咬斷手指的警長梁啟業,2022 年向杜啟華提出民事索償,案件周四(24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聆案官指訴訟雙方達成和解,杜將向警長賠償 28 萬元。
杜啟華亦遭另一名在事件中手指受傷的總警司索償,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該案排期 5 月 1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3 日)於高院踏入第 92 天審訊,辯方續就何卓為手機的 Telegram 群組訊息提問。
庭上訊息可見,「William Wallace」曾在群組發訊稱,「同以前一樣放蛋糕 聽日我會睇下你哋想報咩位 就係咁」、 「我哋會公布計劃到時你哋跟計劃就可以」、「依家玩兩個」、「有無人想放」。何卓為供稱,「William Wallace」為其中學同學「阿蛋」假裝他發言,「阿蛋」沒向他提及會幫手計劃。
另「William Wallace」發訊提及,「我同西瓜想玩到成盆花咁大…」,何供稱,沒有向「阿蛋」作出上述指示,又認為「阿蛋」是「扮到做吓嘢」,「可能佢都想幫我做吓嘢、搲吓啲租金資助」。案件周四續。
第 92 天審訊|首被告群組發訊息「不如入去點著佢」 稱欲套出煙霧彈位置
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並任特赦證人,餘下 4 人不認罪,周三(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2 天審訊。
特赦證人供稱,最先是首被告分派多出、用剩的食物樣本供組員自用,其他組員其後亦有協助分發。其中就肉類,他們會著工人切成幾份,部分交往政府檢驗,其餘分給同組衞生督察自用。
證人說,他們曾討論,經切割的肉仍是「好大嚿」,帶回家處理麻煩,並引述首被告對此稱「屋企人好多,好快食完一嚿肉」。他又說,聽過另一被告說與朋友「開 party」時「用咗好多芝士樣本」。案件周四續。
首天審訊|5食安督察涉串謀盜竊逾80食物樣本、1被告任特赦證人 總督察稱應灑臭粉棄置
2024 年,一名天水圍公屋住戶被指遇家訪時沒應門,沒每天清理信箱、水電用量低,以及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交租,遭房委會認為屬於濫用公屋,被收回單位。住戶向委員會上訴不果,周二(22 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入稟狀指,房委會 18 次突擊家訪之中,有 14 次是在工作天的白天時間,質疑其沒考慮個人作息時間,而在未能完成預約家訪後,沒再重新安排家訪。住戶又指,房委會沒規定租客要在承租單位區域繳費,指自己是自由工作者,在不同區域工作,質疑房委會的理據不合理。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