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 TVB 記者,他們被控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12 月 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指需時處理涉案文件和影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再訊。3 人原須每天到警署報到,周五獲改為每周報到 3 次。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 TVB 記者,他們被控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12 月 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指需時處理涉案文件和影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再訊。3 人原須每天到警署報到,周五獲改為每周報到 3 次。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23 人的案件,12 人開審前認罪,周五(1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辯方求情指,有被告夢想成為教師,惟因本案失去教席。另有被告認罪前完成碩士學位,還押期間亦不斷進修,料在獄中修讀第二個碩士學位,盼服刑後貢獻社會。暫委法官黃雅茵押後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判刑,期間眾被告繼續還押。
駐守東九龍總區的 28 歲警員,涉於 2023 年 6 月 5 日凌晨休班時,駕駛私家車在旺角疑撞到一輛的士,致該輛的士失控撞倒一名女途人;而另一的士則疑收掣不及撞向警員的私家車。
事隔半年,警員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周五(12 月 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押後以待準備轉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
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5,000 元現金擔保、在報稱地址居住、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和交出車牌。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27 歲警涉在 2019 至 2020 年休班時,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 15 歲女童,警方 2023 年 6 月接到報案, 7 月作出拘捕。該警員被控 3 項非禮罪,周五(12 月 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指需時檢視本案證人超過 180 分鐘的錄影會面口供,並表示下次聆訊可答辯;控方不反對,但申請縮短押後的時間。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質疑辯方,上一次提堂已是 10 月初,而即使檢視口供數次,也可於 20 小時內完成。他終批准押後至 12 月 29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警方早前回覆指,被告已被停職。
改制後的區議會選舉將於 12 月 10 日舉行,參選人須於「三會」即分區、防火和撲滅罪行委員會中,獲足夠提名才可入閘參選。「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提司法覆核指規定違憲,要求法庭頒令取消,案件周四(3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申請方指,區選新制下的提名制沒有準則,賦予「三會」成員不平等權力,凌駕及限制公眾權利,或使他們偏𥘵「自己人」,又形容被「三會」提名的人是「贏在起跑線」。法官高浩文亦表示,對「三會」成員大多數提名「自己人」參選感到驚訝。
政府一方則指,今屆有區議員用議會資源作其他用途,「三會」提名制是因時制宜,申請方未能提出證據,顯示新制下有多少人未能入閘,又指郭卓堅逾期 27 日入稟,若法庭頒令取消提名制,將嚴重損害區選的合法性。最後﹐申請方以《動物農莊》名句形容「三會」提名制,「所有動物都是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高浩文聽畢雙方陳詞,押至周五(1 日)下午 4 時半裁決。
2022 年,3 人在美容處所「詩凝美容」接受肉毒桿菌毒素注射後疑中毒,其董事及美容師被落案起訴無牌行醫、管有第 I 部毒藥等罪,案件周四(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董事及美容師分別准以 1 萬元及 4,000 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答辯。
警方去年拘捕 4 名男女,涉操控未成年少女賣淫、與女童非法性交等。4 人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黃士翔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判刑,期間索取兩名事主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和心理報告。
案情指,涉案兩名事主案發時均是 15 歲,其中一事主把 31 歲次被告視為男友,兩人數度非法性交並遭拍下過程。該被告亦著事主賣淫,事主事後獲仿製名牌袋等作為報酬。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本案獲保釋後結婚,妻子現懷孕,指兩人在案發期間已是情侶,妻子仍願將終身幸福託付被告,強調被告不可能重犯。
45 歲首被告則被指支付 2 萬元,沒保護措拖下與事主性交,而事主獲 100 元報酬。其求情指因本案妻離子散,受良心責備,因本案患抑鬱症。涉「依賴他人賣淫為生」等的 21 歲第三男被告求情稱感後悔及不會重犯,與另一 33 歲女被告准保釋候判。另外,第三被告步出法院時,特意著記者「影得靚仔啲」。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市民遂發起「圍魏救趙」行動,213 人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分成多案審理。本案有 6 人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早前被裁罪成,周四(30 日)於區域法院求情。
有辯方代表求情時提及,被告母親患病,難以自理,亦有另一被告表示對家人及朋友感內疚,指案發後感到「時間停頓咗」。法官陳廣池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6 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再多 4 名「白衣人」於 7 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案件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一名 42 歲男子擬認罪,法官高勁修押後案件至明年 3 月 22 日答辯和求情。
另 2 名被告申請押後,以待向警方索取閉路電視片段。餘下 38 歲男子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他表示將申請法援,向法官稱要求與調查案件的警員會面,指希望向警員交代案情。法官指不能貿然回答其要求,著他申請法援後與律師商討,並將 3 人的案件押後至明年 2 月 6 日再訊。
除 43 歲、報稱商人的被告早前在高院成功申請擔保,續准保釋外,其餘 3 人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2017 年,一名 65 歲裝修工程判頭清晨召「999」呼救,指自己身處砵蘭街、「美光」等,救護車搜尋 7 分鐘不果後收隊;約兩個半小時後,途人發現他坐在路邊,救護員到場證實已死亡。法醫指死因為支氣管肺炎、病徵相當嚴重。案件周四(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四日研訊。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時指,沒證據顯示如救護車成功找到死者,就能阻止其死亡,閉路電視顯示死者打電話的數分鐘後「已經冇再郁動」,法醫亦指即使死者得到治理,也不一定能防止其死亡,而支氣管肺炎屬於自然產生且可以致命的病況。
5 人陪審團退庭商議 1 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死於自然」,死因為支氣管肺炎,並提兩項建議,一為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指引,報案人士需提供街道名稱及街號等,並提醒店舖位置不一定能作出定位;二為加強接線生提問技巧的培訓。家屬聞裁決時一直抽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