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將軍澳|兩少年認刑毁「東海堂」 判勞教及更生中心 官:符上訴庭量刑主張

8.7 將軍澳|兩少年認刑毁「東海堂」 判勞教及更生中心 官:符上訴庭量刑主張
5 名少年被指 2020 年 8 月闖入將軍澳廣場「東海堂」,破壞收銀機屏幕等物品,當中兩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周二(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首被告的律師代表一度盼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官李慶年聞言質疑「有冇評估埋(律政司)覆核風險?」法官閱畢兩名被告的院舍報告後,認為兩人適合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稱既符合上訴庭的量刑主張,亦能給予他們「有序、有罰、有教、有更生的判刑」。

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均為懲教署管轄。前者容許出外學習、工作;後者強調紀律及艱苦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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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持刀傷母兼追斬救護員 男子還押小欖 7.5 再訊

涉持刀傷母兼追斬救護員 男子還押小欖 7.5 再訊
39 歲地盤工上周六( 18 日)懷疑精神病發,涉在小西灣邨持菜刀斬傷母親頭部後,繼而追斬救護員,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他早前留院觀察未有出庭,延至周二( 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畢雙方陳詞後,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7 月 5 日,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期間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以判斷其是否適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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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煽惑新冠患者播毒、鼓吹殺法官 男子被加控兩項煽惑有意圖傷人罪

被指煽惑新冠患者播毒、鼓吹殺法官 男子被加控兩項煽惑有意圖傷人罪
男維修員被指於連登討論區,鼓吹新冠肺炎病毒確診者「四圍去播毒」,警方調查後發現,他 2021 年曾於連登鼓吹殺害法官。

男子原被控兩項煽惑他人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等罪。案件周一(2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加控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7 日,並轉介至區域法院提堂,期間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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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太古站|3 青年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警員供稱有人向警方射鋼珠噴白煙

8.11 太古站|3 青年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警員供稱有人向警方射鋼珠噴白煙
2019 年 8 月,有示威者於太古站外集結,其後警方於站內使用胡椒球彈槍制服示威者。事發後兩年,3 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罪,周一( 2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於現場指揮拘捕行動的督察供稱,看見示威者於港鐵站內以消防喉向警方射水,另有人向警方的防暴盾射鋼珠;亦有示威者以滅火筒向警方噴射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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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 TG 煽惑他人參與「反疫苗集會」 售貨員還押 7.5 判刑 求情指無人參與

承認 TG 煽惑他人參與「反疫苗集會」 售貨員還押 7.5 判刑 求情指無人參與
2021 年 11 月,38 歲售貨員被指在 Telegram(TG)群組煽惑他人參與「反疫苗集會」及慢駛,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煽惑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愚蠢地轉發帖文,其後亦主動取消示威,故最終無人參與該活動。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5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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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謀殺案 次被告錄影會面認揮鋸疑打中阿伯 警稱曾重申無殺人

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謀殺案 次被告錄影會面認揮鋸疑打中阿伯 警稱曾重申無殺人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示威者癱瘓多區交通發動三罷,其中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食環署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男子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一(20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4 日審訊,庭上播放次被告與警方錄影會面,他稱為嚮應 Telegram 行動號召,「想幫啲不便罷工嘅人罷工」,遂在案發當日擺磚設路障。他又稱「我真係有攻擊阿伯」,指當時揮鋸只想嚇走對方,但疑打中對方的腳。拘捕警員供稱,次被告於警誡下重申「我無殺人」。

另當日攜女兒執磚、清理路障的女子供稱,執磚市民被蒙面人發現後,遭對方掟磚,承認「本能反應」下曾執磚「掟返過去」。辯方指,截圖見她近距離掟磚,「你當時嘅憤怒情緒,你連有個女係到都唔記得咗」,女子否認。案件周二(21 日)續,料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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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女記者認裸跑藏毒 判緩刑罰款 妨礙罪不成立 官:僅為警員帶來不便

前《蘋果》女記者認裸跑藏毒 判緩刑罰款 妨礙罪不成立 官:僅為警員帶來不便

去年 7 月,前《蘋果日報》女記者涉嫌於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她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及「管有危險藥物罪」,否認「妨礙罪」,週一(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及判刑。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表示,被告於政府總部外作出猥褻行為,行為大膽;惟當時看見被告脫衣的人不多,判囚 3 周、緩刑 12 個月。至於管有危險藥物罪,考慮到大麻份量不多,罰款 2 千元。 至於妨礙罪,裁判官裁決指,雖然被告脫衣及胡言亂語,舉止不尋常,但只令警方花費少量時間及力氣追逐,極其量為警員帶來不便,並不構成妨礙,判處她罪名不成立。 被告鍾梓儀( 24 歲)報稱文員,被控於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猥褻暴露其身體;她另被控管有 1 個膠袋載有 6.72 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載有 0.16 克草狀大麻;以及妨礙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 被告極其量為警員帶來不便 裁判官表示,被告案發時跑近水馬圍封的政總範圍,遭警員喝止。惟被告繼續向前跑及大叫「阿 Sir 捉我」,導致警員費力追隨被告奔跑。惟追逐過程歷時少於 1 分鐘,被告亦主動停下來。雖然被告脫衣及胡言亂語,舉動不尋常,但極其量只為警員帶來不便。 警員噴胡椒噴劑與被告妨礙行為無關 裁判官又指,被告當時沒奔跑及反抗,警員作供時亦認同,被告沒有作出任何侵略性行為。裁判官續指,警員是因應個人判斷而噴胡椒噴劑,並非因被告作出妨礙行為而施放,因此被告進入禁區裸跑造成不便,但不構成妨礙,罪名不成立。 被告母親患妄想症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六旬母親患有妄想症,數年前失去工作能力,依靠積蓄維生。被告胞兄撰寫求情信,指被告自小成績優異,惟其後誤交損友,會繼續支持被告。被告的大學同學則撰信指,自己處於低谷時,曾得到被告安慰及支持。辯方續指,被告現任職文化記者,其僱主願意繼續聘用她。 看見被告脫衣的途人不多 何官判刑時指,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行嚴重,被告於政府總部外犯案,行為大膽;惟被告得到家人、朋友支持及愛護,加上看見被告脫衣的途人不多,判處被告監禁 3 周,緩刑 12 個月。至於管有危險藥物罪,何官指被告管有的大麻份量不多,罰款 2 千元。 被告患思覺失調 追截被告的丁姓特務警察早前供稱,當日看見被告進入被圍封的政總範圍,於是上前追截。期間被告邊跑邊脫去上衣至裸露上身,其後於近夏慤道出入口位置停下。丁供稱擔心被告作出傷害性行為,故用胡椒噴劑向被告噴了一下。被告繼續脫去下身衣物,大叫「好痛」,警方隨後到場,當時被告已全裸。被告沒有作供,辯方精神科醫生供稱,被告患有思覺失調,案發後住院約半個月。 ESCC 2758/2021

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警指揮官稱百示威者塞後巷 大量人候治療

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警指揮官稱百示威者塞後巷 大量人等候治療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其中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案件周一(20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時任警方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溫志豪供稱,當日展開拘捕後,在油麻地港鐵站 A1 出口旁的小巷,看到 100 名示威者塞在後巷,有人站立、跪着及坐着,「幾名示威者趴喺度」,又指大量示威者等候治療。另一警署警長供稱,他負責在醫療區為傷者登記,將他們分流至不同醫院診治。案件周二(21 日)續審。 警小隊指揮官供稱 百示威者塞後巷 時任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 D 連第一隊指揮官、高級督察溫志豪供稱,2019 年 11 月 18 日案發當晚,彌敦道上有 1500 名示威者,並與警方對峙。晚上 10 時 45 分,警方展開掃蕩,沿彌敦道向北行時,發現一男一女示威者,溫遂將兩人制服。 他指同一時間,部分示威者衝入油麻地港鐵站 A1 出口旁的小巷,溫指有 100 名示威者塞在後巷,有人站立、跪着及坐着,「幾名示威者趴喺度。」 警小隊指揮官稱沒向防線內人士調查 溫續指,後巷裡有「速龍」小隊隊員,亦有兩至三名消防員。他隨即指示同袍設立防線, 防止被制服人士逃離現場,以及禁止未經授權人士進入現場。溫稱大量示威者等候治療,故他指示同袍設立醫療區、等候區及臨時羈留區,不需治療的示威者則待在等候區,以候安排進入臨時羈留區。 他在辯方盤問下同意設立防線後,不論防線內人士的衣着是甚麼、有否攜裝備,均不准進出,又同意當時沒向防線內的人士調查,指首要目的是控制現場,「嗰個情況唔容許我哋同事咁做。」 警署警長 33131 則供稱,他負責在醫療區為傷者登記,將他們分流至不同醫院診治,由午夜工作至凌晨 4 時。 3 被告開審前認罪 9 名被告依次為陳子謙(24 歲)、陳彥宏(17 歲)、張穎瑜(19 歲)、朱國智(27 歲)、朱盛軒(25 歲)、杜文曉(17 歲)、高天祐(18 歲)、郭曉泰(31 歲)及林鳳芝(18 … Read more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2012 年國慶煙花匯演,發生了香港歷史上重大的海難事故,奪去 39 條人命。警方追查近 8 年,律政司於 2020 年底表明不會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亦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惟事故距今近 10 年,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

家屬其後取得警方提交死因庭的 2000 頁調查報告,多份口供揭露海事處、船廠在造船驗船上連環疏忽,又發現警方曾於 2015 年建議召開死因庭。3 名海難家屬,周一(20 日)直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指 39 名乘客的死因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要求法官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這次入稟提出 5 大疑問,其中首度提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又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圍板高度不達標,懷疑都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他們又指,有部分證人曾拒絕警方邀請助查,相信必須透過死因庭運用傳召權,才能查清真相。

死者家屬梁小姐接受《法庭線》訪問,慨嘆 10 年間,家屬追尋真相之路已走盡,今次是最後機會,「行到嚟呢一步,已經係無路可走,你可以揀唔走落去,或者係行埋呢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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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政總|36 歲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 5 年 官:赤裸裸衝擊香港政治權力核心

9.29 金鐘政總|36 歲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 5 年 官:赤裸裸衝擊香港政治權力核心
網民於 2019 年 9 月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在金鐘政府總部一帶被捕,被控暴動罪。當中 36 歲音樂製作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一( 2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5 年。

法官陳廣池指,2019 年暴動比 2016 年「梁天琦案」,有過之而無不及,加上本案發生在國慶前兩日,「赤裸裸衝擊、挑戰香港政治權力核心,有如暴徒衝擊警總,政治意義及標籤都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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