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陳嘉信因屢次在民事案判詞,抄襲與訟方的陳詞,被要求提早退休周五生效。他在周四(30 日)、即最後一個工作日處理一宗販毒案判刑,庭上他神情輕鬆,與控辯雙方對答時不時面露微笑。
該案被告承認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陳嘉信因應被告由馬來西亞販運 890 克可卡因,涉及國際元素,加刑 1 年,認罪減刑後判監 12 年 4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高院法官陳嘉信因屢次在民事案判詞,抄襲與訟方的陳詞,被要求提早退休周五生效。他在周四(30 日)、即最後一個工作日處理一宗販毒案判刑,庭上他神情輕鬆,與控辯雙方對答時不時面露微笑。
該案被告承認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陳嘉信因應被告由馬來西亞販運 890 克可卡因,涉及國際元素,加刑 1 年,認罪減刑後判監 12 年 4 個月。
中國恒大集團(3333)2024 年被頒令清盤。恒大旗下同樣被頒令清盤的關鍵附屬公司「天基控股」,周二(28 日)聯同天基清盤人入稟高院,起訴 11 名人士或公司,包括前恒大主席許家印、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等,指他們涉參與損害「天基」的交易,要求法庭頒令有關交易無效,並要求涉事方賠償。
入稟狀指稱,「天基」在 2020 年 7 月起進行多筆蝕款交易,而許家印、夏海鈞等人均有參與。涉案的具爭議交易包括,「天基」在資不抵債下,仍被安排向恒大高價收購其基金股份,同日低價轉售予另一公司,令「天基」蝕逾 3.4 億港元。
26 歲菲傭受聘照顧其 2 歲表姨甥期間,涉掌摑其面及用鞋抽打其頭部,導致女童頭部腫脹,全身多處瘀傷。她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周三(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 6 個月。 裁判官王證瑜形容,被告作為家傭作出襲擊行為,破壞僱主對其的信任,而她更是事主的親人,理應比一般家傭更照顧事主,反問被告「為何能對小孩做出如此嚴重傷害」。 事主身上多處有傷 案情指,事主 X 一家自 2024 年起聘請被告作家庭傭工,X 為被告的表姨甥。事發當日為 2026 年 1 月 18 日,事主父母於早上 9 時離家工作,其母親在晚上 11 時回家後,因被告正照顧 X,故直至凌晨 2 時 30 分準備餵奶時,才見 X 哭泣並未能張口飲奶。X 的父母即時報警,並帶 X 到北南丫普通科門診診所,再由母親陪同乘坐直升機到瑪麗醫院求診。 X 當晚進行驗傷。報告指,事主頭皮及頸部腫脹;上下眼瞼、兩邊臉頰、左肩、左肘、前臂及下背部均有瘀傷;右側季肋部、背部正中、左側後背肋角及左側前大腿有 1 cm 至 4 cm 的擦傷;位於頭頂及右頂葉區域有明顯瀰漫性軟組織腫脹,並延伸至眼眶周圍及兩側後頸區域。X 留醫 10 日後出院。 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摑 X 面並以鞋抽打頭 X 家客廳的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晚上 8 時曾經掌摑 X,並以鞋抽打其頭部幾次,造成上述提及傷痕。被告初時在警誡下否認控罪,但承認她來港為照顧 X … Read more
30 歲男教師被指 2019 年起多次非禮女學生,要求對方手淫及口交等,首次犯案時事主僅 14 歲。他否認 9 項非禮罪,周三(29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判 2 項非禮罪成,7 項非禮罪罪脫,還押至 8 月 24 日判刑,以待事主創傷報告、被告心理報告。
法官林嘉欣就該罪脫的 7 罪指,牽手、擁抱、親吻是否猥褻「見仁見智」,認為上述行為未能達致「猥褻」的刑事標準,又指事主年滿 16 歲後被要求進行親密行為時,沒言語上表達不滿,僅表現拖拉、遲鈍等,控方未能證明被告罔顧事主意願。
29 歲無業男涉於 TG 群組發布逾 23 萬張不雅照及約 1 萬段不雅影片,被控 5 項管有及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以向律政司取得法律意見為由,申請押後至 9 月 23 日,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續准以 2 萬元保釋。
45 歲國泰前地勤涉 2008 至 2009 年協助偷渡集團辦理登機手續,助「人蛇」經香港機場偷渡往其他國家,事後至少獲港幣 1.5 萬元,被廉署被訴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棄保潛逃逾 15 年後回港,周三(29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全部控罪,被判囚 20 個月及向國泰賠償 1.8 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棄保潛逃期間,沒對其他被告造成不公,加上科技已進步,不會容許地勤人員如此操作機場系統。官判刑指,被告收取的利益不算多,不涉使用虛假旅行證件,惟案發至今相隔久遠,加上法庭不能鼓勵棄保潛逃,故不能給予全數三分之一認罪扣減。
49 歲九巴車長於 2023 年在九龍灣車廠天台疑被撞倒不治。死者的妻子周二(29 日)入稟高院,循人身傷亡向肇事司機及九巴興訟,要求賠償。案件排期 2027 年 1 月 15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翻查資料,肇事司機在上周被裁定危駕致死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九巴則被控違職安健罪行但獲判無罪。
油蔴地街坊會學校一名家長去年為其特殊教育需要(SEN)長子入稟區院,起訴校方和教育局,指校方涉禁其孩子上學,今年另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局方涉禁其長子轉至幼子學校。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29 日)拒批許可,指家長的說法不成立。
官接納局方說法,即原校一直與家長就長子的行為問題聯絡並提方案,均被家長拒絕;原校沒禁長子回校但他一直缺席。而局方也沒禁長子轉至幼子學校,實際上長子亦曾到校面試。就家長投訴校方欠溝通,官指她亦拒絕溝通,情況令人遺憾。
51 歲教練涉於 2024 年在長洲明愛明暉營掌摑 8 歲兒童右邊面,及要求對方在 31 度高溫下罰企 15 至 25 分鐘。她被控兩項虐兒罪,案件原訂周三(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辯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23 日,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續准以 2 千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接觸。 被告涉掌摑兒童 8 歲事主 X 早前獲頒匿名令。被告今日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據了解,辯方昨日去信法庭,請求撤銷控罪或進行認罪協商。 據悉被告在訓練營活動中擔任教練,涉案發當日打了事主 X 右邊面一下,並在下午 1 至 3 時期間,要求 X 在室外籃球場罰企 15 至 25 分鐘,當時氣溫為攝氏 31.6 度。事主在訓練營完結後,告知母親有關事宜。 被控兩項故意襲擊兒童及虐兒罪 被告趙軼群(51歲,報稱教練),被控共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兩項控罪指,被告在 2024 年 8 月 8 日,在香港長洲明暉路 5 號明愛明暉營,身為一名年滿 16 歲的人,而對一名 8 歲的兒童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及虐待兒童 … Read more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認罪判囚 4 年 9 個月的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周三(29 日)刑滿獲釋,早上約 10 時半步出羅湖懲教所。孫的父親、朋友到場迎接,有人穿着孫手繪粟米圖案 T 恤。
孫與親友相擁,看到父親時落淚,父親遞上她最愛吃的粟米,孫即場吃畢一條。孫的友人另準備了公仔、糖果、花束,孫抱着物品留影,笑言「好似畢業」,又雙手合十,向在場傳媒表示「好多謝大家,感恩,終於出返嚟喇」,稍後會跟家人及其他朋友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