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下架涉北愛抗爭文章 官質疑為持平何不轉載《大公》批評

《立場》被指煽動案|官質疑鍾沛權強調持平 為何不轉載《大公》批評《立場》評論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20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3 日審訊,鍾沛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鍾沛權在控方盤問下,承認《立場》曾錯誤刊出一篇提及北愛爾蘭抗爭的博客文章,指擔憂或涉鼓吹、仿效恐怖主義和武裝起義,發現後已即時下架。法官郭偉健質疑,鍾一直強調持平報道,為何不轉載《大公》、《文匯》批評《立場》刊出該文章的評論。鍾回應指,據其編輯判斷,該文章是錯誤發布、當時已盡快下架,因此「唔覺再有需要提及呢篇文」。

另外,控方質疑《立場》於 2019 年後有數以百計活躍博客,會否難以控制他們的選材,「例如 9 成人同意有警暴,就會有 9 成人寫警暴」。鍾沛權重申為體現言論自由,不會限制博客,又認為若博客在特定議題上立場一致,某程度上可能反映民情。他又指,雖然「藍營」作者數量較少,但《立場》博客的光譜都很廣闊,對不同意見的包容程度,遠高於建制媒體。案件下周四(2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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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衝突|5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一人無罪 4人罪成還押2.3求情

11.18理大衝突|5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一人無罪 4人罪成還押2.3求情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除1人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另外 5 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法官張潔宜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一名案發時 23 歲的大學研究員罪名不成立,另外 4 名被告則罪名成立,還押至 2 月 3 日求情。

法官指,研究員供稱案發時不適要找公廁及到醫院求醫,與證據脗合,認為她有可能是「無辜的途人」。至於另外 4 名被告,法官指他們的衣著與示威者類同,連同裝備顯示他們是有備而來,唯一合理推斷是他們有意圖參與暴動,以其衣著及裝備向其他暴動人士顯示他是同路人,藉此壯大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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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每篇文章都須持平 鍾沛權:評論不可能每篇加正反意見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每篇報道都須持平 鍾沛權:評論不可能每篇加正反意見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由控方開始盤問鍾沛權。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在兩人被捕前從未聽過《立場新聞》,詢問部分博客文章是否「黃營」才喜歡看,又質疑《立場》沒有娛樂、星座、親子等欄目,「明顯唔係商業嘅媒體?」鍾稱讀者不能簡單「二元咁分黃藍」,又指媒體是否商業,並非由內容定義,強調只要對公民社會有益,《立場》就會做。

控方另質疑,《立場》評論文章的政治立場「一面倒」,又指若文章被人多次轉載,讀者未必會回到《立場》網站閱讀其他文章,故每篇文章都要做到「持平」,形容:「入咗腦就救唔番」。鍾稱評論不可能每篇都加入正反意見,認為《立場》已盡力做到恰當的持平,「只可以講你繼續畀我哋存在囉,繼續畀《立場新聞》存在囉,咁樣我哋可以繼續製作唔同觀點嘅內容,增加畀人分享嘅機會」。案件周五(2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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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將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上《願榮光》 男子否認辱國歌 官裁警具「歌曲專家」資格

涉將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 男子否認辱國歌 官裁警具「歌曲專家」資格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被控違《國歌條例》下「侮辱國歌」罪。被告不認罪,是首宗涉侮辱國歌的審訊案件,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控方欲傳召警長作為「研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證人作供。辯方反對並質疑警長的專家資格,指他沒有研究《願榮光》,而是研究歌曲如何被應用,形容為「衣不稱身,文不對題」。控方則表示警長具極充足基礎作解說,和分析歌曲的背景。裁判官屈麗雯聽罷雙方陳詞及警長作供後,裁定他具專家資格,可就此提供專家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29 日續審,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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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被控姦親女 陪審團裁定強姦、非禮3罪全部不成立

六旬漢被控姦親女 陪審團裁定強姦、非禮3罪全部不成立
一名六旬男子被指於 2020 年上旬,三度在香港住所強姦或非禮 19 歲親女。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 7 男 2 女陪審團周四(19 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約 4 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 2 項強姦罪不成立, 1 項猥褻侵犯罪以 8 比 1 裁定不成立。辯方提出訟費申請,控辯稍後交書面陳詞處理。

旁聽席有人聞悉裁決拍手,遭保安阻止稱「唔好拍手掌」。被告即場獲釋,離開被告欄後與親友握手、擁抱,有男親友對他指「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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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四周年|涉「私了」清路障漢 18歲自閉男生認暴動、傷人判囚2年

旺角騷亂四周年|涉「私了」清路障漢 18 歲自閉男生認暴動、傷人判囚 2 年
2020 年農曆年初二晚,有市民到旺角一帶,紀念 2016 年旺角騷亂四周年,其後演變成衝突及「私了」事件。一名案發時 18 歲男生,被指用腳踢向一名移開路障的中年漢,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兩罪,周四(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2 年。

法官李俊文指,被告案發時沒有戴口罩、腋下夾著雜誌,可見他是路過及參與程度輕微。他考慮被告犯案某程度是受自閉症影響,道德責任應比其他施襲者輕,又指明白警方及控方沒有不合理的延誤,但案件延遲 3 年至今才處理,「對被告及其家人的影響和壓力是可以想像」,故酌情減刑。散庭前,旁聽人士高呼「等你出嚟呀」、「遲啲過嚟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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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六四煽惑集結案鄒幸彤上訴得直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 高院批出證明書

前年六四煽惑集結案鄒幸彤上訴得直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 高院批出證明書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進行。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報章發文呼籲市民參與集會,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集結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高院法官張慧玲 2022 年底裁定鄒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律政司一方不服裁決,周四(19 日)向高院申請終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法官張慧玲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本案有「重大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論點」,故批出證明書。

鄒幸彤正就支聯會案被還押,今被解至高院應訊,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亦有到庭旁聽。鄒步入被告欄時,有旁聽人士向她揮手說「生日快樂!」鄒笑著回應「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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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暴動無罪律政司上訴求重審 包括社工陳虹秀 上訴庭6個月內頒判決

13人暴動無罪律政司上訴求重審 包括社工陳虹秀 上訴庭6個月內頒判決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年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暴動」罪,共 14 人罪名不成立。其中陳虹秀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就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分成兩案提出上訴,並於 2021 年 12 月引用《區域法院條例》重新拘捕各被告。案件周三(18 日)於高院上訴庭續審。

答辯方表示,片段顯示陳虹秀只是出現在現場數秒及觀察,不能證明她與其他人集結,又提到本案發生至今相距 4 年,證人的記憶模糊;認為本案證據薄弱,不應浪費時間將案件發還重審。律政司一方則回應指,案件一旦重審,控方亦需重新舉證,認為答辯方說法缺乏基礎,並重申法庭要考慮司法程序及「大公義」,作出合乎公義的命令。

3 名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詞後,表示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各答辯人續准保釋,報到時間獲准減至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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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暴動案14人無罪9人已離港 律政司就其中13被告上訴求重審 包括社工陳虹秀

兩暴動案14人無罪9人已離港 律政司就其中13被告上訴求重審 包括社工陳虹秀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年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暴動」罪,共 14 人判無罪,當中陳虹秀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就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分成兩案提出上訴,並於 2021 年 12 月引用《區域法院條例》重新拘捕各被告。案件周二 (17 日) 於高院上訴庭處理,料需時 2 天,其中 9 人仍然缺席聆訊。

就涉及陳虹秀的案件,上訴方稱,陳在灣仔現場逗留約 20 分鐘,又曾「嗌咪」高呼「唔好開槍呀」等字句,直指其行為是便利、協助或鼓勵暴動,認為原審裁決出錯,至少應裁定陳表證成立;另有其他答辯人在場被捕,片段顯示有答辯人曾執拾磚頭及跌倒。

上訴方重申,終院於盧建民一案已作出釐清,串謀暴動者不一定親自參與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而是可以支持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又指原審未有充分考慮證據,故案件應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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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官不同意超檢控期限 被告或提司法覆核

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官不同意超檢控期限 被告或提司法覆核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2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辯方早前爭議已過檢控期限,認為法庭無權進行審訊。裁判官王證瑜周二(17日)駁回辯方申請,指被告在被捕後 6 個月內提堂,符合《裁判官條例》下的規定,故法庭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辯方隨即指,被告或會就是次法律爭議的裁決提司法覆核,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以待向被告索取指示。裁判官遂押後案件至 2 月 17 日再訊,視乎被告是否提覆核,再決定本案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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