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創黨成員、前觀塘區議員黃啟明 2022 年 5 月初,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黨友、民主黨前副主席梁翊婷,追討逾 5 萬元。案件周三(15 日)進行簡短提訊,押後至 7 月 13 日再訊。 申索書指,相關費用與梁協議分攤的租金及裝修費,梁曾承諾歸還,惟黃多次催促,對方仍未還款。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民主黨創黨成員、前觀塘區議員黃啟明 2022 年 5 月初,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黨友、民主黨前副主席梁翊婷,追討逾 5 萬元。案件周三(15 日)進行簡短提訊,押後至 7 月 13 日再訊。 申索書指,相關費用與梁協議分攤的租金及裝修費,梁曾承諾歸還,惟黃多次催促,對方仍未還款。
葵涌石籬中轉屋將在 2022 年底清拆,住戶須在期限前遷走。有居住 10 年的居民指房委會的安置安排不公平,並影響其生活及生計,周三(15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策決定,並爭議安置安排涉歧視單身戶及違《基本法》。 申請人許榮恩於庭外稱,可行申訴方法用盡不果,才申請司法覆核,冀獲法庭正面回應,頒令房署向他提供平等公屋安置安排,又稱若申請失敗,不排除對政策負責人提出私人檢控。 《法庭線》向房屋署查詢回應,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35 歲專科醫生被指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不僅發布性愛照片,還公開事主結婚照,可見他故意對事主造成傷害,而非惡作劇。辯方求情指,本案情況如管有色情光碟,盼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惟裁判官不同意,指本案如刑事恐嚇甚至勒索,「你話嗰啲商業用途,完全唔可以類比」。 裁判官明言會判監,但考慮被告工作性質特別,亦關注病人福祉,批准被告保釋至 6 月 29 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46 歲菲傭 2017 年疑遭女僱主虐待,經常日做 21 小時至深夜,甚至被禁止在家中廁所更換衞生巾等,辭職後被發現在房間昏迷,送院不治。死因研訊周三( 15 日)踏入第 6 天,2 男 2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 4.5 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向警方和勞工處作出共 7 項建議,包括進一步調查涉案中介及僱傭公司是否違例、違法,獲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批准,下令警方跟進。 何俊堯又指,僱主應該清楚外傭為何請辭,卻向警方表示完約因「工人屋企有啲事」,影響警方調查方向,「係幾嚴重嘅行為」。裁判官指,雖然僱主已移居海外,但都會轉交警方跟進,「睇吓有咩可以做到」。 記者致電大眾通女傭中心老闆李偉康,對於法庭轉介警方調查案件,李坦言「咁我都無辦法啦,呢個係事實,我都唔可以有啲咩狡辯啦,係咪先?」他又指,數年前被黑客入侵,因此失去涉案死者的文件副本,強調自己並無刻意刪除資料。
46 歲菲傭 2017 年疑遭女僱主虐待,經常日做 21 小時至深夜,甚至被禁止在家中廁所更換衞生巾等,辭職後被發現在房間昏迷,送院不治。死因研訊周三( 15 日)踏入第 6 天,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表示,陪審團可考慮死者是「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由 2 男 2 女組成的陪審團於早上約 10 時退庭商議,料最快日內有裁決。
網民 2020 年七一號召上街反《國安法》,24 歲地盤工被指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周二(14 日)在案件開審前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企圖縱火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中度智障、有閱讀障礙,被控後一直還押,期間父親因工業意外離世,母親則曾在內地監禁、後亦離世,惟被告沒清晰認知,只知母親沒有回來,兩名胞弟現由七旬外婆照顧。 辯方又指,被告欲承認交替控罪,惟不獲控方接納,盼法庭予以考慮,又指被告雖能辨別對錯,但難以理解法律程序,望法庭考慮酌情減刑,並盼輕判讓被告與家人及早團聚。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押後至周五(17 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中環雲咸街上周五凌晨(10 日)發生槍擊斬人案,疑有黑幫持刀向另一幫派施襲,受襲一方開槍還擊逃去,警方周日(12 日)再拘一涉案男子。案件累計共 5 人被落案起訴。 第 5 名被起訴的男子為 25 歲尼泊爾籍地盤工人,他與同案另外 4 人同被控各一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原定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惟因留醫缺席聆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 6 月 17 日再訊,期間被告由懲教看管。
去年 8 月,一名大專男生被指扯爛活鼠頭部、活劏兔子,作巫術祭祀儀式斂財,遭警方拘捕。男生與一名女顧客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等合共 9 罪,周二( 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接受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余俊翔指,每人都有宗教自由及處事方式,但做任何事情時,都要考慮道德及法律底線,強調「底線必然係法律」。
28 歲男技術員被指今年 2 月下旬,經快速抗原測試確診新型冠狀病毒後,連續多日乘港鐵和巴士等交通工具外出,並疑光顧多間「藍店」,包括富臨皇宮、元氣壽司等,更圖文並茂上載至 Facebook,稱「愛国當然要食藍點」、又指要「逐隻碟都瀨到乾乾淨淨」等。 他還押逾 3 個月後,周二( 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11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續押至 7 月 5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