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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沙田|情侶暴動罪成判囚4年半 案發17歲女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10.1沙田|情侶暴動罪成判囚4年半 案發17歲女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2019 年 10 月 1 日,多區爆發衝突,一對年輕情侶,在警方驅散時手牽手逃跑,最終被捕。兩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監禁 4 年半。案發時 17 歲的女被告不服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周五(25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署理首席法官彭偉昌指其上訴理由沒有合理可辯之處,即日駁回申請,申請人須繼續服刑。

申請人原審時解釋,她在不知情下誤闖暴動現場,而原審官拒絕信納。彭偉昌指,原審拒納申請人辯解「有理有據」,其證供沒有「絲毫說服力」,並指「老實同你講,佢(原審)唔信你,我睇唔到佢唔啱。」法官又指,現場人多勢眾,申請人不可能懵然不知身處暴動中。而原審判刑時有考慮被告年輕,引用的法律原則亦無不妥,判刑並非原則有錯或明顯過重。

法官駁回申請後,特別警告女生有「減時風險」,即她有權再申請上訴許可,但如果再被駁回,上訴法庭有權命令其部分已服的刑期不作計算,變相有機會「加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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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官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 惟拒批寒蟬效應理據

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律政司獲批准上訴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於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就判決提出上訴,法官陳健強周三(23 日)批出上訴許可。

判詞指,律政司 19 頁「草擬上訴理由書」,提出 7 項理據,「原審決定幾乎沒有一部分是不被挑戰」,又認為律政司司長是尋求重新爭辯原審時提出的理據,但基於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亦牽涉法律「新領域」,就大部分理據批出上訴許可。不過,對於律政司指原審錯誤裁定「禁令或引發寒蟬效應」,法官明言「無法同意」,認為法庭須考慮禁令可能產生的影響,故就此點拒絕批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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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程偉明暴動等判囚4年3月 申上訴許可被拒 稱「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

7.21元朗|程偉明暴動等罪成判囚4年3月 申上訴許可被拒 稱「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
元朗 7.21 襲擊事發至今逾 4 年,共 10 名「白衣人」被控。當中 64 歲男子程偉明被指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罪成,判監禁 4 年 3 個月。程偉明不服定罪和刑罰,周五(18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程偉明在原審時爭議非呈堂片段中人,他周五自行陳詞時改稱「毋須爭議,(呈堂片段)嗰個係我嚟」,又稱「因為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哋去做㗎啫,就係咁簡單」。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聞言打斷,「我一定要停止你啦,呢個唔係審訊,唔容許你表述個人睇法、觀感」,終拒絕其申請。

法官在判詞指,原審對證物已作深入分析,其裁定無可詬病、公允持平,所作的推論亦合情合理,沒有申請人所謂的不公,判刑亦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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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

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周一(7 日)表示,律政司司長決定就判決提出上訴,已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

發言人表示,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不是因為有關行為合法,而是因為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故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法庭又指,禁制令的執行程序,可能會與《香港國安法》檢控程序有衝突,律政司司長認為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並請求上訴法庭考慮頒布臨時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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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四集會案|黎智英罪成囚13月 上訴許可排期11.28審理

2020年六四集會案|黎智英罪成囚13月 上訴許可排期11.28審理
警方 2020 年首次禁止維園六四集會,支聯會和民主派等 26 人自行到維園悼念,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何桂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 6 至 13 個月。法官胡雅文指,政府實行防疫措施,不是政治打壓,而是防止疫情擴散,但被告無視實際的公共衞生危機。

被判監禁 13 個月的黎智英,不服定罪及判刑,申請逾期上訴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11 月 28 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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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舞導師抽脂期間亡 醫生誤殺罪成囚6年 申上訴許可獲批 官:有合理爭辯之處

拉丁舞導師抽脂期間亡 醫生誤殺罪成囚6年 申上訴許可獲批 官:有合理爭辯之處
2014 年 6 月,32 歲拉丁舞導師在尖沙嘴「重生植髮中心」接受抽脂療程期間死亡,負責手術的醫生關孝孜受審後,被裁定一項誤殺罪成,判囚 6 年。關孝孜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早前在高院處理申請,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即日批出上訴許可,並批准她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薛偉成周五(23 日)頒下判詞指,本案最不尋常的特點為,各專家對死因提出了不同意見,死者的實際死因未能確定。就申請方指,原審未有充分就「死者因『累積效應』而導致其死亡」向陪審團引導,法官認為有合理爭辯之處。判刑方面,申請方認為,原審錯誤將誤殺罪元素之一的「沒妥善履行照顧責任」,視為加刑因素,強調不應將其「雙重計算」,法官亦同意有合理爭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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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律政司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11月審理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律政司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提上訴,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終審法院周四(8 日)向律政司一方批出就本案的終極上訴許可,排期於 11 月 22 日審理,擇日頒下判詞,聆訊 5 分鐘內結束。終院法官指,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有重大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論點,批出上訴許可申請,但未有批出牽涉重大不公的理由。

鄒幸彤束馬尾、身穿綠色外套,笑向旁聽人士揮手,並手持一本筆記本。鄒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吳宗鑾代表,開庭前兩人走向被告旁,與鄒對話。鄒於散庭時稱,「多謝大家記得!」律政司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代表。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及歐盟代表亦有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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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裁院及高院判詞整合 終院將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上訴得直 裁院及高院判詞整合 終院將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判官陳慧敏裁定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提上訴,獲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本案牽涉《公安條例》下,警方就集會申請可行使的權力,包括被告可否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所發出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法庭線》整理裁判官與法官的判決理據,讓讀者了解爭議點及法庭的裁斷。

終審法院周四(8 日)早上將處理律政司就本案的終極上訴許可申請,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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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與親屬教唆親女改口供撤控強姦 律政司覆核得直 官改囚6年至9年半

中年漢與親屬教唆親女改口供撤控強姦 律政司覆核得直 官改囚6年至9年半
中年漢被控強姦 13 歲親女、還押期間指示家人阻止女兒 X 出庭作供及要求更改口供,最終令女兒撤回指控。女童父母、祖父母及叔父共 5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員裁定祖父罪名不成立,其餘 4 被告均罪成,判囚 3 年 9 個月至 6年半不等。律政司不服當中 X 父、祖母及叔父刑期過輕提覆核,3 人亦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周三(7 日)於高院處理。

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潘敏琦,即日駁回 3 人的定罪上訴,同時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法官指原審判刑原則有錯,明顯不足,改判 X 父監禁 9 年半,祖母及叔父囚 6 年,將於半年內頒下決定理由。3 人須重新服刑,其中 X 父僅獲釋 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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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排期8.9審理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排期8.9審理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呂世瑜早前不服刑罰提上訴,被上訴庭駁回,他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獲批,周二(16 日)在終院處理逾時上訴許可申請。3 名終院法官批准他就「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規定是否屬強制性」、「是否容許條文以外的求情理由而作出減刑」提出上訴,案件排期 8 月 9 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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