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未經授權下,透過律師寄出予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的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被警方國安處控以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兩人經審訊後罪成。鄒家成判囚 3 天,律師罰款 1,800 元。
鄒及該名律師不服定罪提上訴,高等法院早前開庭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定於 5 月 12 日下午宣讀判詞。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未經授權下,透過律師寄出予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的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被警方國安處控以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兩人經審訊後罪成。鄒家成判囚 3 天,律師罰款 1,800 元。
鄒及該名律師不服定罪提上訴,高等法院早前開庭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定於 5 月 12 日下午宣讀判詞。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昏迷家中,37 歲親父劉佳坪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則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
親父否認謀殺,7 人陪審團經 22 天審訊、退庭商議 3 小時後,在今年 3 月一致裁定他罪成;法官黎婉姫按例判處他終身監禁,並就他另承認的虐兒罪判囚 6 年 5 個月。
據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劉佳坪已於今年 4 月 16 日,自行向高院提出定罪上訴。司法機構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事主與母親入稟區院,向張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勝訴,張須賠償逾 83 萬元。張不服決定,提出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申請;法官黃若鋒周三(16 日)駁回張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裁決申請。
法官指,張健華認為原審的裁決對他有偏見,在裁定他須對性侵事件負責時,錯誤地依賴了傳聞證供。惟官表示,3 項傳聞證供中他只接納了 1 個,而內容與法醫報告吻合,亦不涉引導。對於張提出,事主的創傷性後遺症,是在報稱事發後一個月出現,未必與其有關;官反駁稱,沒證據指創傷會立即在事發後出現。
官指張的上訴,是重複原審已處理的議題,上訴理由亦不具備可供爭辯之處,遂駁回兩項申請。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倡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的帖文,被廉署起訴。蘇在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改為認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他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月被高院駁回。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蘇浚鋒已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應《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適宜作出評論。
2020 年 5 月 13 日,有網民發起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 Sing」,7 名少年涉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而被控。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其攣生兄長戴嘉正,被裁定刑毀及拒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周一(7 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
判詞指出,整體考慮警員的證供,他一直強調是憑着多項特徵和證據,辨認涉案的人是戴嘉正及戴嘉平。考慮閉路電視片段中被指為兩人的人士,包括衣著特徵、二人的行為動作和路徑、WhatsApp 訊息等,官同意戴嘉正是負責為搗毀「喜茶」的黑衣人把風,戴嘉平則是搗毀「喜茶」的黑衣人之一,是多項證據累積效應下的唯一合理結論。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被控 4 項提供虛假資料的傳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王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三(2日)在高院開庭處理。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提出,終院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的裁決,指控罪雖與本案不同,但同樣爭議條文的詮釋,即是以立法原意解讀或是以條文用語解讀,可作參考,著雙方審視該案的判詞,以作進一步陳詞。
上訴方稱,原審錯誤裁斷控方毋須舉證控方證人是「獲授權人士」,指「授權人員」致電時,應表明身分。官指,599D 條例是屬於緊急措施,故更加執著執法或調查效率,關注辯方說法是否有違立法原意,指會在雙方補充書面陳詞後 3 個月內頒判決。
2022 年 10 月 1 日,19 歲自閉症男學生被指在深水埗,損毀 5 支國旗及區旗旗桿,旗幟則沒受損。男生被裁定「侮辱國旗」等 3 罪成,判入更生中心,不服定罪提上訴。暫委法官姚勳智周一(31 日)在高等法院駁回上訴。
法官指,上訴人在原審確認,不依賴自閉症作為抗辯理由,又指原審裁判官已考慮其精神狀況。法官另引述醫療報告,指「相信上訴人給精神同藥物影響的機會較微」。上訴方又質疑,原審提問時沒放慢速度,法官則指,沒證據顯示被告不明白審訊過程和提問。
法官又表示,片段顯示被告直接步向、屈曲旗桿,導致國旗不能豎立,「明顯是故意而行,且具侮辱意圖」。
政府計劃將收回粉嶺高球場的部分土地用作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去年底判哥球會勝訴,下令環評報告須重新諮詢。
環保署就裁決提出上訴,指「不能同意裁決部份內容」,質疑將會令環評程序「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亦影響正進行和未來的環評工作,「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上訴案已排期 2026 年 3 月 3 日開庭審理,預留 3 天審期。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 721 在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罪成,上月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1 個月。
高院最新資料顯示,繼林卓廷等 6 人提出上訴後,餘下的陳永晞亦已提出上訴,即該案所有被告均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