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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羅被帶到高院、官准保釋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羅被帶到高院、官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上周三(11 月 30 日)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區院法官練錦鴻指他到現場,「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造一個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又指他自招嫌疑,惟認為控方證供不足以定罪。

律政司周一(5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警方周三(7 日)將羅帶往高等法院,律政司申請向他施加保釋條件,獲法官潘敏琦批准,包括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交出旅行證件,以及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

羅指,下午接獲警方通知前往旺角警署,然後被帶到法庭處理保釋,對律政司提上訴「唔會太過出乎預期」,稱會以平常心面對。與羅同案另 4 名罪成被告,目前還押,將於 12 月 21 日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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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 7 人被控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 2 人認罪罰款 5 人押後答辯待另案申上訴

社民連 7 人被控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 2 人認罪罰款 5 人押後答辯待另案申上訴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前夕,社民連 8 名成員包括梁國雄、陳寶瑩、黃浩銘、曾健成,涉警察總部外抗議警方發出遊行反對通知書,被票控違反 4 人「限聚令」。當中 1 人早前認罪罰款 4,500 元,餘下 7 人周二(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再多 2 人認罪,各罰款 4,500 元,期間辯方引《文匯報》報道〈戰疫百天,勝利在望〉求情,指當時疫情正緩和。另外 5 人保留答辯,押後 2023 年 2 月 15 日再訊,以候另一同類案件(社民連及工黨五一示威案)的上訴申請及結果。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案後在法院外指,事發當日分兩組、維持 1.5 米距離,對被指有「共同目的」而違反「限聚令」感「非常唔合理」,稱希望另案獲准上訴至終院,並有「較符合邏輯」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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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街坊爭執打鬥罪成判罰 200 元 前區議員龔振祺提上訴 官押明年 2 月裁決

與街坊爭執打鬥罪成判罰 200 元 前區議員龔振祺提上訴 官押明年 2 月裁決
2021 年 6 月,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涉在其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夫婦爭執及碰撞。3 人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及撤控,龔振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 200 元。

龔振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五(18 日)在高院原訟庭審理。龔振祺自行陳詞指,自己是「溫柔、好慢向前移動」,當時只是想離開現場。律政司一方指,龔的動作明顯是故意及有力度,又指他聲稱踏前以換取空間離開,說法不合常理。

法官陳仲衡聽畢雙方陳詞,將於 2023 年 2 月 20 日前頒下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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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金鐘派防疫品被控違限聚令 2 職工盟屬會義工認罪罰 8,000 元 另 4 人押後再訊

2020 年金鐘派防疫品被控違限聚令 2 職工盟屬會義工認罪罰 8,000 元 另 4 人押後再訊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防疫物資,10 名義工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當中 6 人周二(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2 人認罪各判罰 4,000 元。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稱,記得當時疫情嚴重,認為警方 2 小時內共發 5 個警告,已給予足夠時間他們離開,批評兩認罪被告行為「自私愚蠢、無助對抗疫情」,又指香港需要所有市民合作去抗疫。

同被控的另 4 人,辯方透露知悉社民連、工黨 8 人涉及的首宗示威被控違「限聚令」案,有上訴人將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望等候結果再決定答辯方向。官批准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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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荃灣|男生藏易燃液體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提定罪上訴遭駁回

10.13 荃灣|男生藏易燃液體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提定罪上訴遭駁回
網民於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 十八區開花」,18 歲男生被指在荃灣藏易燃液體及噴漆,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一(14 日)被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高院法官陳仲衡指,警員供詞與閉路電視片段吻合,原審絕對有理由信納警員證供。上訴方指原審拒納上訴人供詞時,沒有指出其作供時「迴避」的基礎;法官指原審耳聞目睹上訴人作供,質疑上訴方的批評「根本是吹毛求疵,為投訴而投訴」,認為定罪無不穩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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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91 日亂過馬路案 被告被駁回訟費上訴後申上訴終審 上訴庭拒頒證明書

審 91 日亂過馬路案 被告被駁回訟費上訴後申上訴終審 上訴庭拒頒證明書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 2018 年處理一宗行人涉亂過馬路案件,經 91 天審訊才裁定尼泊爾藉女被告罪名不成立,後以被告自招嫌疑為由,拒絕向她批出訟費。

女被告不服訟費命令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 2022 年 9 月同意原審觀點維持原判,被告同年 10 月指本案處理訟費上具重大、廣泛重要性法律論點爭議,即除被告有否自招嫌疑外,應否考慮控方、裁判官行為,要求上訴庭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上訴庭周五(11 日)頒下判詞拒批,指理據沒合理可供辯之處,又指上一次的判詞已指出過分耗時審訊,裁判官、控方及辯方均有責任,但裁判官、控方的錯無助處理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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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前督察宣誓簽「天日昭昭」被命退休 申覆核許可被拒 上訴再遭駁回

環保署前督察宣誓簽「天日昭昭」被命退休 申覆核許可被拒 上訴再遭駁回
政府 2020 年底起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港府及擁護《基本法》,否則須離職。環保署高級督察 2021 年 2 月,三度在宣誓聲明上簽署「天日昭昭」,被局方指沒簽妥聲明而下令他提早退休。他質疑當局決定違憲,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但被拒,其後再上訴。

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及周家明周四 (10 日) 頒下判決,認為上訴人所有理據均沒有可取之處,駁回上訴,頒令上訴人須付訟費。

上訴庭亦提到,上訴人的入稟狀及誓詞書均以「天日昭昭」簽署,法庭認為該兩份文件均沒有妥善簽署,但無礙是次上訴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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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中大二號橋|2 人脫暴動罪律政司提上訴 爭議原審考慮證據出錯 1 人據了解已離港

11.12 中大二號橋|2 人脫暴動罪律政司提上訴 爭議原審考慮證據出錯 1 人據了解已離港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大「二號橋」有示威者響應「黎明行動」,丟雜物至東鐵路軌及吐露港公路,防暴警員發逾千枚催淚彈驅散。2 名事件中被捕的中大及理大生,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決定,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周四(10 日)在區域法院,就上訴文件字眼與原審法官李慶年商議。

其中,中大生周四缺席聆訊,據了解他已離港。庭上透露,律政司爭議點,包括原審是否過份顧及控方缺乏針對被告環境證據、忽略被告衣著裝備等。案件將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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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非法集結罪成囚 6 月已完成服刑 不服定罪提上訴 官押聖誕節前頒裁決

中大生非法集結罪成囚 6 月已完成服刑 不服定罪提上訴 官押聖誕節前頒裁決
2019 年 10 月 20 日的「九龍遊行」爆發警民衝突,中大學生梁馨駿被指和同校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人參與示威、堵路,梁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 6 個月,之前已完成服刑。梁馨駿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周四(3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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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套丁案上訴|11 原居民不服定罪、指原審辯方大狀「嚴重失職」 大狀否認

沙田套丁案上訴|11 原居民不服定罪、指原審辯方大狀「嚴重失職」 大狀否認
首宗涉及「套丁」罪成的「沙田套丁案」,11 名沙田原居民被指與丁屋發展商串謀非法轉讓丁權,合謀「套丁」詐騙地政總署,12 人於 2015 年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囚兩年半至 3 年。11 名原居民不服定罪及判刑,周二(1日)於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11 人指控原審時的辯方大律師黃志偉「嚴重失職」,上訴方庭上盤問提及多項指控,包括指黃沒逐一就被告的案情索取指示、沒跟進有被告稱「信晒(沙田鄉委會主席)莫錦貴」,以及未仔細了解不諳英語的被告,在律師樓簽署被指虛假文件的情況。

黃志偉否認失職,稱不需逐一索取指示、沒需要查問莫錦貴與被告溝通,亦指沒逐名被告詢問簽文件,他不知道詳情。他又一度批評上訴方的說法「捉字蝨」。審訊周三(2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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