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校巴致命意外|司機認傳票再被控危駕 官擱置聆訊批控方混淆法律原則、冒犯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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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的士剷安全島釀2死4傷 受傷孕婦一家三口入稟向司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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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校巴溜前釀5死 司機隔逾3年被控危駕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官押明年3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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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警駕車撞的士致途人受傷 被控危駕致嚴重傷害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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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醉駕撞傷途人、慫恿傷者勿報警 休班警擬認酒駕等 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涉醉駕撞傷途人、慫恿傷者勿報警 休班警擬認酒駕等3罪 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警涉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警員被控醉酒駕駛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4 罪,周四(10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表示,被告擬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及使用殘缺車輛 3 罪,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4 月 16 日開審,預計審期兩日,控方透露,將傳召一名市民及兩名警員證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警方早前回覆查詢指,涉案警員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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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酒駕撞傷途人 轉介區院4.3再訊

休班男警涉酒駕撞傷途人 轉介區院4.3再訊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警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等 3 罪,周一(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早前押後期間索取法律意見,確認本案屬區域法院案件。裁判官葉啓亮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4 月 3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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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員涉醉駕撞傷途人 續准保釋3.6再提堂

休班警員涉醉駕撞傷途人 續准保釋3.6再提堂
2022 年 5 月,一名警員於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和使用殘缺車輛共 3 罪,周一( 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暫不答辯,控方亦指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計算被告的車速,指被告於事發前曾一度超速、但接近案發時間又減慢速度,須等候警方報告再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 3 月 6 日再提堂,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即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准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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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涉駕警車執勤撞傷途人 認不小心駕駛判120小時社服令

警長涉駕警車執勤撞傷途人 認不小心駕駛判120小時社服令
33 歲警長於 2021 年 11 月在油塘駕駛警車執勤時,涉撞倒 36 歲女途人,使其嚴重受傷。警長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他另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周三(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涉案傷者傷勢嚴重,但考慮被告沒有案底,感化報告亦對被告有正面評價,指他有悔意,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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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釀1死10傷 車長認兩危駕罪還押12.30判刑

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釀1死10傷 車長認兩危駕罪還押12.30判刑
2021 年 11 月 18 日,雙層九巴 88k 沿大埔公路大圍段往九龍方向行駛期間,失控撞向往青沙公路分岔位,最終釀成 1 死 10 傷。肇事車長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致死及嚴重受傷 2 罪,還押至 12 月 30 日判刑。

暫委法官周燕珠觀看涉事片段後指,被告撞車前曾閉上眼睛、搖晃身體,認為他當時正在打瞌睡。辯方表示,有關晃動純粹是行車時的自然反應,強調被告沒有、亦無實際證據證明他有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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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涉駕警車執勤撞傷途人 危駕罪名不成立 官:千鈞一髮難預計突發情況

警長涉駕警車執勤撞傷途人 危駕罪名不成立 官:千鈞一髮難預計突發情況
33 歲警長於 2021 年 11 月在油塘駕駛警車執勤時,疑撞倒 36 歲女途人,使其嚴重受傷。警長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周五(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屈麗雯指,從被告的駕駛模式可見他有遵守規則,難稱為追截懷疑販毒的士司機而罔顧交通,又相信被告當時若不加速,難以追上的士。加上被告在發現事主橫過馬路之時,已經扭軚、響咹和刹車,裁判官認為可反映被告非不合情理,相信千鈞一髮之際難以預計突如其來的情況。

被告另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傷者的傷勢嚴重,故下令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 12 月 21 日判刑,期間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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