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早前宣布,將於下月 1 日起,以先導計劃形式直播終審法院的實質上訴案件,為期兩年,並指 4 月有兩宗民事、涉土地權案件將會率先有現場直播。
不過司法機構周三(19 日)公布,因與訟各方的申請,原定於下月一日的聆訊已撤銷,因此當日將不會網上直播法庭程序,而另一宗在 4 月 7 日的聆訊及直播將如期進行。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司法機構早前宣布,將於下月 1 日起,以先導計劃形式直播終審法院的實質上訴案件,為期兩年,並指 4 月有兩宗民事、涉土地權案件將會率先有現場直播。
不過司法機構周三(19 日)公布,因與訟各方的申請,原定於下月一日的聆訊已撤銷,因此當日將不會網上直播法庭程序,而另一宗在 4 月 7 日的聆訊及直播將如期進行。
司法機構近年拓展現場直播法庭程序,繼去年試行直播 4 宗終院民事案後,周二(11 日)宣布將於下月 1 日起,以先導計劃形式直播實質上訴案件,為期兩年,但不包括國安訴訟、「備受矚目的公共秩序案」或「受高度政治關注」等案件,以免對訴訟人、律師造成過大壓力。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下月有兩宗終院民事、涉土地權案件將會有現場直播,暫未披露審理法官名單。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5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46 天審訊。
對於刑事情報科(CIB)警員昨確認,有隊員在行動時遮蓋宏創方單位外閉路電視的鏡頭,辯方質疑是為掩飾插贓、干擾證據;警員否認並解釋,他相信該鏡頭是有網絡直播功能的「IP cam」,恐對警方行動「構成威脅」,驚動單位內的人銷毀證據,故隊員才遮擋鏡頭。
辯方指,女被告張琸淇曾遭男警跪著大腿內側;兩名制服張的警員否認,重申當時是「扶起」張,又指她曾掙扎,甩開警員的手。審訊周四續。
第 45 天審訊|CCTV片段顯示有人遮鏡頭 警員提出或涉戰術運用 官擱置提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14 日)在區院展開第 29 天審訊。控方質疑林到場後為何不再報警,林重申因分身不暇,又指同事告知有幾十萬人看直播,相信有人報警。
法官陳廣池問林,「你開唔開心呀?」林稱,「我唔開心呀,呢件事唔應該發生,俾人打到個嘴穿晒流緊血,有咩咁開心呀?」官澄清再問,「唔係問睇到你俾人打都開心,係問你開唔開心有幾十萬人睇直播」。林答稱「我一啲都唔開心,發生啲咁嘅事多人睇,點解開心呀?」
林另承認,曾隨他人叫過「香港人加油」口號,其後覺不適合,並想起或有人「造文章」所以停止。控方又質疑林曾稱閘內人為「兄弟」,而「白衣人技術上都叫市民,你有冇叫兄弟唔好打?」林稱,「點會叫佢兄弟?佢打緊我,會唔會太過荒謬?」審訊周五續。
周三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問白衣人是否選擇性襲擊 引何桂藍為例指拍攝「可能挑釁咗」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一(11 日)在區院展開第 26 天審訊,林完成 3 日的辯方主問。辯方續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顯示他在車廂中受襲的情況。
林供稱,當時林觀良曾於車廂內持棍指罵及追打他,而對方「一開頭由上到下咁打嘅,我把遮一路擋,都扑中個頭,但卸咁啲力,有一下我把遮俾佢打到飛脫咗」,其後對方將棍「打直捅向我」,另有其他白衣人在後面側面施襲,「俾佢哋打到個人都有啲暈」。林指其嘴受傷事後需縫「唔知 16 定 18 支針」。
林重申,當時深信警方「好快到,佢哋一到就安全」,指「我點可以自己走咗去,畀啲市民俾黑社會咁打法,呢個我覺得道德上絕對唔能夠接受呢一件事嚟㗎嘛。」案件周二續,林將接受控方盤問。《法庭線》並整理林連日主問下作供,解釋過的現場發言(見內文表)。
上周四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不離開因欲保護市民 「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走咗去?」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 25 天審訊。辯方續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顯示白衣人在閘機前聚集、走近、用棍敲打閘機,以及閘內有人向外射水的情況(截圖見內文)。
法官及辯方問,林為何不離開現場?林稱「身不由己」,指「我覺得保護市民嘅工作仲未完成,佢哋仲係咁危險,我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林又稱,當時覺得出閘「係送死」,認為警方很快會抵達,而警方未到時,不知安全撤退的路線。
官另問,林有否看到有閘內人用傘打閘外白衣人。林反問「佢打白衣人定擋白衣人嘅攻擊呀…」林在重播片段後稱,「佢伸咗把遮出去向閘外男子方向,打唔打到我就睇得唔清楚啦。」林另確認曾說「夠膽企喺度唔好走」等說話。案件下周一續。
周三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庭上播片見有人遭白衣人圍毆 林卓廷:唔敢跳出去保護真係好抱歉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6 日)在區院展開第 24 天審訊。林供稱,當晚無打算離開西鐵站,因認為比較安全,又在官追問下稱,「咁大規模衝入地鐵站打人,咁嘅規模打人,我諗呢個係香港歷史上前所未見啦。」
辯方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顯示有穿黑衣人士,在站內非付費區,被數名白衣人襲擊,林稱「唔敢跳出去保護嗰個人囉,真係好抱歉,唉(歎氣)」,並一度哽咽。他指,曾叫白衣人「唔好郁手」、用鏡頭「影住佢哋」但沒作用,形容白衣人「完全無所顧忌,仲要口罩都唔使戴,耀武揚威,正面對住你向住鏡頭打人。」休庭時,林用紙巾拭淚。
林亦確認曾喊「唔好郁手」,指因擔心白衣人襲擊閘內人,「驚一郁手,一發不可收拾呀。」林亦同意有叫「唔好入嚟」、「頂住佢」等,指曾看到有白衣人站在閘口位置,「如果成班揸棍衝入嚟就不堪設想」。案件周四續。
女同志 MK 被撤法援上訴案,周三(10 日)在終院審理,法庭首次網上直播聆訊。據記者比對,直播畫面較現場延遲約 2 至 3 分鐘,聲音畫面大致清晰暢順。退庭後,雙方代表大狀均表示,新冠疫情期間已試行遙距聆訊,他們不覺與平日有別(見另稿)。
本案爭議源於法援署於 2018 年接獲匿名舉報後,要求獲批法援的 MK 交代與前任代表律師的會面,曾否談及所持資產;而該次會面在 MK 其後獲批法援之下,是否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保障,以及有關律師有否責任向署方舉報。
MK 一方主張,有關會面受 LPP 保障,在其本人沒解除特權下,署長不應用他人披露的內容撤銷其法援。法援署代表則認為,署方是 MK 興訴的「贊助人」,屬法律團隊一部分,亦有責監督公帑用得其所,故有權要求 MK 披露內容。5 法官押後頒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