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被捕者分成 4 案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涉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 10 人一案,周四(22 日)應兩被告要求,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2 日「案中案」聆訊,控辯爭議二人被捕當日錄取的會面紀錄可否呈堂。 兩名負責錄口供的警員,分別否認曾阻被告找律師,又指對被告等候期間被反綁雙手並不知情。 法官練錦鴻裁定「案中案」表證成立,開始辯方案情。辯方傳召一名律師作供,指在警署 6 小時間,都沒獲警員告知被告身在警署,直至有其他律師通知,警方正為被告錄取口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