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一(1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2 天審訊。法官陳仲衡繼續引導陪審員。
官指,陪審員需要確定,涉案的爆炸裝置,設計的目的是有能力導致他人死亡,或造成嚴重程度傷害,或造成巨大物質傷害,才可以將被告定罪。官亦就「串謀」的意思向陪審員作出指引,指「一個人唔可以同自己串謀」,必需是兩人或以上,協議去干犯一種或多種罪行,無論最後有沒有成事,本身已是違法。
官續指,各被告人參與串謀的程度可以不一樣,各被告對串謀中實際的內容、認知亦可以不一樣。陪審員不需理會被告參與程度輕或重,或是加入的時間。如果陪審員認為被告沒有意圖,或可能沒有意圖加入串謀,或假裝表示加入,則不能當作參與串謀的一部分。
第151天審訊|官開始引導 指不能因2019年事件立場作判斷 警員證供
不能看高一線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