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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首就《國安法》釋法 過去5度解釋《基本法》

人大首就《國安法》釋法 過去5度解釋《基本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五(30 日)因應港府提請要求,首次就《港區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亦是自 1997 年 7 月 1 日後,人大第 6 次釋法。 人大常委會指明,針對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的問題,香港法院根據《國安法》第 47 條,應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如法院未有向特首提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應按《國安法》第 14 條的規定,對有關問題作出判斷及決定。(見另稿) 司法機構表示,尊重人大常委依法行使權力釋法,會繼續根據《基本法》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不偏不倚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見另稿) 人大常委會過去 5 次釋法均針對《基本法》,其中 2 次涉及普選問題及立法會宣誓風波,都是由人大常委會主動提出。另外 2 次由行政長官提請,1 次由終審法院提請釋法。 第一次釋法(1999 年):吳嘉玲案/港人內地出生子女居港權問題 終審法院於 1999 年年初裁定,所有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均擁有居港權。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 22 條第 4 款和第 24 條第 2 款第 (3) 項的立法原意。 全國人大常委會後來釋法,指只有獲批單程證的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出生時父母仍未成為香港居民的子女則沒有,推翻終院裁決。 第二次釋法(2004 年):有關普選/特首及立法會產生方式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就《基本法》附件一第 7 條和附件二第 3 條、即修改特首及立法會產生方式作解釋。 是次釋法令政改程序由原本的「三步曲」,即 (1) 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2) 特首同意、(3) … Read more

20歲市民稱兩月內被警截查3次 提司法覆核質疑條例定義模糊、違人權

20 歲市民稱兩月內被警截查 3 次 提司法覆核質疑條例定義模糊、違人權
20 歲曾姓市民周二(6 日)入稟高等法院,指他在 2022 年 10 至 11 月,三度在居住地區附近,被警方在沒出示委任證、不具合理懷疑下截查並查看其身份證,擬向警務處長及律政司長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賦權警察截查權力的相關條例違反人權,亦要求法庭釐清「可疑行動」的定義及範圍,及警員截查市民時,是否需要有「紮實」的「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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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御狀|梁愛詩撰文支持終院拒向律政司批上訴許可

黎智英聘英御狀|梁愛詩撰文支持終院拒向律政司批上訴許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終審法院周一(28 日)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繼續批准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為其抗辯。行政長官李家當晚宣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在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

前律政司司長及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周一撰文,題為「支持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的裁決」。文章在終院裁決後、李家超宣布釋法前發表,開首表明同意終院拒絕政府上訴的裁決,指現時本地法律有一套成熟的原則,處理外國大律師來港參與訴訟的程序,又反問有人指英國律師對《國安法》不懂也沒有經驗,「香港大律師又有多少經驗?」。她在文末又問到,「有人要求釋法。釋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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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第四度入稟覆核防疫政策 稱「安心出行」違憲要求取消:好有信心贏

郭卓堅第四度入稟覆核防疫政策 稱「安心出行」違憲要求取消:好有信心贏
繼早前入稟挑戰政府,要求廢除免針紙、推翻修例決定及取消「疫苗通行證」等,「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周四(17 日)第四度就政府防疫政策,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安心出行」政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要求法庭頒令取消。

郭卓堅在庭外表示,因沒有醫療報告,已撤回上周一(7 日)就「疫苗通行證」及「安心出行」政策的司法覆核申請,僅就「安心出行」政策提覆核,「好有信心我會贏」。他又指,根據外國法例,只有獲保釋的疑犯須被 24 小時追蹤,「我哋冇犯到法喎,點解我哋嘅行蹤要俾你(政府)跟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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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 |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 准黎聘英御用大狀 Tim Owen

黎智英國安案 |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 准黎聘英御用大狀 Tim Owen
至今還押 21 個月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排期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黎智英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惟律政司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高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代表黎智英,律政司不服決定上訴。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以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周三( 9 日)頒下判詞,指即將開審的案件,受本地及海外高度關注,當中涉及法律事項的解析,影響《國安法》法理及煽動罪行的發展,對公眾非常重要;公眾感到審訊公平,對執行司法工作亦極其重要。

因此,法庭在是次申請應彈性處理,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駁回律政司上訴,批准黎智英聘用 Tim Owen,並頒令律政司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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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入稟提司法覆核女囚犯夏季不可穿短褲 本民前鍾雪瑩撤申請 庭上未提原因

2021 年入禀提司法覆核女囚犯夏季不可穿短褲 本民前鍾雪瑩撤申請 庭上未提原因
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被指涉及 2019 年 12 月大埔開槍案,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現正還押。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2021 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署方做法涉性別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鍾雪瑩,曾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助理,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案件周二(20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鍾沒有到庭,亦沒有律師代表。法官高浩文指鍾在雙方同意下撤回申請,庭上未有進一步提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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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5理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中秋判刑 官:為保國安限言論自由屬必要

羊村繪本案|5 理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中秋判刑 官:為保國安限言論自由屬必要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還押逾一年後,周三(7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本周六中秋節(10 日)求情及判刑。本案是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不認罪受審的案件。

裁決前,前主席黎雯齡及前外務副主席楊逸意,在被告欄內不時交頭接耳聊天,親友則向前秘書伍巧怡「做口型」傳達訊息。5 名被告得悉罪成後神情冷靜,散庭時與旁聽人士揮手。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於判詞反駁辯方指控罪違憲,指現時香港「政治形勢表面上平靜,實際是非常不穩」,又指反政府者「只是潛藏、種子仍在」,認為為保障國安及公共秩序,《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限制言論及出版自由「實屬必要」,控罪「更應作為維護國安的重要工具,而非指它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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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師被指煽動案|彭滿圓:以良知、公義原則不認罪 辯方爭議控罪違憲

旁聽師被指煽動案|彭滿圓:以良知、公義原則不認罪 辯方爭議控罪違憲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六四集結案時作拍手等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案件周四(1 日)開審,兩被告不認罪。

彭稱「以良知」、「以公義原則」否認控罪,而他要求傳召主審鄒幸彤案的裁判官作供,被裁判官鄭念慈拒絕。辯方就煽動罪是否合憲提爭議,控方指全國人大已審視,法庭不應干預,後在官追問下修正,指「最好」由立法及行政機關處理。

官亦指彭的控罪由 2020 年底開始,問會否超越法定 6 個月檢控期限。控方確認涉持續犯罪,案發最後日期屬期限內,獲官接納。案件下周一(5 日)續審,期間彭續須還押,趙則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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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海外同性婚姻司法覆核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若認可將違《基本法》立法原意

岑子杰海外同性婚姻司法覆核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若認可將違《基本法》立法原意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岑 2022 年 7 月提出上訴,質疑若法律只認可異性婚姻,屬於差別待遇,構成歧視、違反平等權。上訴庭周三(24 日)駁回,維持原判,並下令岑須支付訟費。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法官朱芬齡頒下的判詞指,參考人權法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基本法》第 37 條所指婚姻自由只限於異性伴侶;若海外同性婚姻獲認可,有違立法原意。

上訴庭亦不同意,上訴方所指海外同性婚姻應獲承認,以享有婚後的相關福利的說法,指差別待遇是否構成歧視,需要視乎個別背景情況,亦須顧及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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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引聯合國報告指煽動罪過寬 立法局曾通過須證意圖

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引聯合國報告指煽動罪過寬 立法局曾通過須證意圖 官 9.7 裁決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六(30 日)繼續在區域法院由辯方結案陳詞。

辯方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近日發布的報告,指煽動罪範圍過寬,又引立法局文件指曾通過控方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或造成騷亂,惟不知何故沒有生效。

辯方又指,煽動罪的原意是維持香港本地的治安,而不是國家安全。《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只有一個「國家安全」的概念,又以父親買房子讓兒子居住作例,指父親作為擁有人,仍有權負責房子的保安。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 9 月 7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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