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歲社工謝世傑,被指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時虛報月入 5,000 元,於一年寛限期後沒通知社署,他從理大、社工註冊局曾收取報酬,詐騙 4 次津貼合共逾 1.6 萬元。謝承認 4 項欺詐罪,周四(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關注,社會服務令報告提到,謝誤會自己符合長生津的規定,但案情指他申請時知悉條件。辯方強調,謝是魯莽地沒在月入超額時上報,此為認罪基礎。官考慮謝坦白認罪、有悔意,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認為足以反映案件嚴重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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