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於深圳的家長,涉嫌以一萬元賄賂中學助理校長,對方拒絕接受並匯報事件。廉署接報調查後,二人涉嫌刪除相關電話訊息,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家長早前認罪,案件周三(3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家長將於兩周內與廉署錄口供指證助理校長,並關注其口供對案件有否幫助;若助理校長不認罪受審,家長將擔任控方證人。控方申請案件押至明年 2 月 12 日再訊,與助理校長的答辯一併處理,獲裁判官覃有方接納。辯方關注,家長留港費用昂貴,盼盡早結案返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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