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歲男警被指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並自同年 4 月首提堂起還押。他不服決定,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黎婉姫周一(5 日)聽取雙方陳詞後駁回保釋申請,下令他續須還押。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在本月 30 日再提堂。早前警方回覆指,被告已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4 歲男警被指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並自同年 4 月首提堂起還押。他不服決定,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黎婉姫周一(5 日)聽取雙方陳詞後駁回保釋申請,下令他續須還押。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在本月 30 日再提堂。早前警方回覆指,被告已停職。
一名南丫島榕樹下村原居民,指其村代表於 2025 年 9 月去世,惟民政事務總署、離島區民政事務專員在村代表席位懸空下,便直接就南丫島南段鄉委會主席一職進行補選,質疑屬行政失當、構成非法選舉,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為村代表席位補選,及在村代表補選完成及就職前,禁止舉行鄉委會補選。
經聆訊後,法官高浩文周五(1 月 2 日)指,本案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及勝訴機會,批出許可。另外,官原於本周二聆訊時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舉行鄉委會補選。至周五,官指需要鄉委會執委會負責組織天后誕等,需維持其運作,撤銷臨時禁制令。
一名持雙程證的 44 歲男子涉於 2025 年 8 月及 11 月,管有及使用香港專業進修學院和職業訓練局的虛假信件,意圖誘使入境處接受信件。他被控各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索取律政司意見,案件押後至 1 月 30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2.5 萬元現金及 2.5 萬元人事擔保保釋。
上巿公司「中新集團」前主席酈松校,被指於 2003 至 2007 年聯同兩名執董,透過具欺詐成分的 3.3 億元物業交易,串謀詐騙股東及聯交所。3 人離港後,2011 年被廉署通緝。酈在被通緝 14 年後,於 2025 年 7 月返港投案,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本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酈獲撤控。廉政公署周五(2 日)回覆《法庭線》指,經與律政司再檢視現有證據後,控方向法庭申請撤回案件,獲裁判官批准。據廉署網站,涉案的另兩名執董車漢樹、張曜暉仍然被通緝。
現年 23 歲男子被指 13 歲時,在祖父家中及其公司辦公室內,三度非禮 9 歲堂妹,包括要求摸陽具、口交等。事主長大後因情緒不穩,學校跟進後揭發事件,經審訊後被裁定猥褻侵犯等 3 罪全數罪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國輝周五(1 月 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表示,考慮到被告紀錄良好,案發時僅 13 歲,現時已有穩定工作,亦曾因本案還押 1 個月,報告亦「寫得你係好嘅」,終判被告接受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及須遵守相關條件。
2023 年 3 月,《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審訊期間,《明報》記者指在區域法院停車場拍攝主控官伍淑娟時,遭警員斥「影乜撚嘢」及兩度撞開,事主其後向警方投訴警察課投訴。
投訴警察課 2025 年 2 月回覆事主指,兩指控分別列作「無法證實」及「並無過錯」,事主再提覆核。監警會上周二(12 月 23 日)去信事主指,投訴警察課經覆核後維持調查結果,但會提醒所有前線警員,在執行職務時保持專業、以禮待人,委員會亦同意覆核結果。
事主譚小姐指,覆核時要求警方交代,為何警員可隨意推撞採訪中的記者、如何才是《警察通例》提到的「互諒互讓」態度,惟警方未有回應,「結果都係留下一堆問號」,感到失望及遺憾。
一名持雙程證的 24 歲男子,被指 2024 年 5 月向嶺南大學訛稱 TOEFL(托福)成績達標,以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原定周三(3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覃有方指,被告「出貓」對其他學生不公,斥「TOEFL 都唔駛考,咁大家都唔駛識英文啦」。官另引報告指,感化官考慮簽證問題,認為被告不適合執行社服令,故法庭傾向判監;惟考慮辯方盡力為被告求情,決定再為被告索取社服令報告,押至明年 1 月 21 日判刑。
48 歲的士司機涉於 2025 年 8 月,向扮成顧客「放蛇」的警員濫收車資、行駛期間沒展示的士司機證。他承認「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等 4 罪,周三(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罰款 3,000 元。官指被告有兩次同類型紀錄。
案情指,被告凌晨在中環威靈頓街接載警員到尖沙咀,曾稱「咁夜又要過隧道,三百蚊,你睇吓可唔可以」。而駕駛期間他未有按下計程錶,最後收取了 300 元車資。該段車程約 8 公里,標準收費應為 142 元。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4 居民分別申請暫緩收樓令及訟費命令,以及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周三(31 日)於區域法院處理。
「平屋」承諾明年 2 月前不收樓。法官陳錦泉拒向居民批出上訴許可,而考慮「平屋」承諾暫不收樓,居民有足夠時間準備向上訴庭提上訴,故拒頒暫緩收樓令,並押後至下周四(1 月 8 日)頒判詞。居民方須付是次聆訊訟費,惟庭上稱無力付款。
主力服務大埔區的「嘉誠地產」,兩名董事被指透過中間人購買「美聯物業」客戶資料以兜售服務。兩董事早前認罪,同案「美聯」代理被告周三(31 日)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兩罪成。3 人還押至明年 1 月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
暫委裁判官李卓慧指,涉案「美聯」客戶資料截圖,有專屬浮水印,而代理被告跨區查詢「美聯」於大埔的獨家盤不久,相關業主便收到「嘉誠」來電問是否放盤,情況絕不可能是巧合,裁定罪成。辯方求情提及被告面臨被「釘牌」,望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