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男警涉上周二(6 日),在警察東九龍總區總部,駕駛私家車時撞到一輛警車,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該男子被控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等 4 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2 月 26 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駕駛執照、不可駕駛任何車型的車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7 歲男警涉上周二(6 日),在警察東九龍總區總部,駕駛私家車時撞到一輛警車,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該男子被控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等 4 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2 月 26 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駕駛執照、不可駕駛任何車型的車輛。
持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會址管有權,亦獲法官批出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案件早前達成庭外和解,原告方申請終止法律程序,及撤回早前向法庭申請凍結學聯戶口的臨時禁制令獲准。法庭早前頒令,由原告方以彌償性質支付訟費,原告方不服提上訴。
案件周四(15 日)於區院處理,法官梁國安聽畢雙方陳詞,押至 3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法庭早前指原告「告錯人」,要求原告支付訟費。原告方不服指,有兩男子刻意於原告入禀當天,代替當中兩名原有前幹事。但前幹事仍有法定責任,他們亦沒有通知警方除名,法庭不應因而要求作為事主的原告方,支付彌償性質訟費。
有人疑自稱是大埔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數名市民轉帳後發現受騙。32 歲男子被指處理一筆 6.4 萬元款項,被控洗黑錢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12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 男 1 女被指於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分別在 Facebook 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控「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3 宗案件押後至今年 2 月至 5 月再訊,分別待考慮與控方磋商的結果,及索取醫生報告。期間 3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一名特殊學校時任助理教師,涉沒向校方披露他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被控以 3 項欺詐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9 日再訊,被告准以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社企「膳心小館」被指於去年 5 月,在石硤尾店舖逃生通道擺放雪櫃、垃圾桶等雜物,被消防處票控阻塞逃生途徑罪。案件周三(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指正與控方磋商,暫委裁判官吳思思將案押後至 3 月 4 日再訊。
35 歲無業男涉 2021 年 8 月,在屯門遊樂場涼亭,用斧頭隨機砍殺七旬漢,並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殺人。他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罪成,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引述精神科專家指,被告有精神病徵狀,但並非患思覺失調,認為被告「裝病」。官認為,被告並非神智失常,與死者無怨無仇,卻無故殺死互不相識的死者,亦無展示深刻悔意,犯案手法極之兇殘,為「反社會行為」。
鄒幸彤就女性囚犯及還押者在夏天日間須穿長褲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的做法涉性別歧視、違憲等,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3 日)裁定她敗訴,並下令鄒須支付懲教署一方訟費。
官接納懲教一方心理學家證供,指若女性曾受虐、自殘、有創傷,對疤痕等會更為敏感,長褲能提供更大安全感,而服務懲教逾 20 年的醫生也指未見過引致的健康問題;案中也有大量女囚希望以長褲為預設標準,署方有機制處理穿其他囚服申請,做法非僵化。
鄒幸彤的 Patreon 在判決前發文,稱訴訟只是問「為什麼男性在囚者在夏天可以穿短褲,女性不可以?」她提及穿「四季褲」又髒又汗臭的情況,又稱有女囚願意「站出來」訴說經歷,「有幸和大家一起走這一段⋯得到了多一點力量了呢。」政府則歡迎判決,指「印證懲教署做法合情、合理和合法」。
政府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瓶裝水的合約,董事及股東夫婦被捕。董事涉投標時使用虛假資料,案件周二(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將海關、食環案件與警方案件一併處理,並押後至 3 月 10 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董事及「鑫鼎鑫」公司現被控欺詐等共 13 罪。董事周二再申請保釋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