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律政司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11月審理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律政司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提上訴,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終審法院周四(8 日)向律政司一方批出就本案的終極上訴許可,排期於 11 月 22 日審理,擇日頒下判詞,聆訊 5 分鐘內結束。終院法官指,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有重大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論點,批出上訴許可申請,但未有批出牽涉重大不公的理由。

鄒幸彤束馬尾、身穿綠色外套,笑向旁聽人士揮手,並手持一本筆記本。鄒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吳宗鑾代表,開庭前兩人走向被告旁,與鄒對話。鄒於散庭時稱,「多謝大家記得!」律政司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代表。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及歐盟代表亦有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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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裁院及高院判詞整合 終院將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上訴得直 裁院及高院判詞整合 終院將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判官陳慧敏裁定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提上訴,獲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本案牽涉《公安條例》下,警方就集會申請可行使的權力,包括被告可否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所發出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法庭線》整理裁判官與法官的判決理據,讓讀者了解爭議點及法庭的裁斷。

終審法院周四(8 日)早上將處理律政司就本案的終極上訴許可申請,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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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旺角|兩男偷警頭盔、意圖襲警罪成判囚 官促調查一被告有否作假證供

2.29旺角|兩男偷警頭盔、意圖襲警罪成判囚 官促調查一被告有否作假證供
2020 年 2 月 29 日「8.31 太子站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驅散時有便衣警員落單被追打,糾纏間頭盔跌在地上及一度拔槍。2 人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盜竊及意圖襲警罪成,周三(7 日)被判囚 4 月及 5 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意圖襲警的被告案發時衝向受襲警,明顯鼓動他人一同施襲,對公共安全帶來極嚴重威脅。而另一涉盜竊的被告則取去警察頭盔,裁判官指在當時社會氣氛下,頭盔或落在針對警方人士之手,與警方衝突時使用。

裁判官另指,涉盜竊的被告在宣誓下作供,表示受僱於醫管局,但感化官未能找到其工作紀錄,要求律政司轉介相關部門,調查被告有否作假證據。按辯方指,被告為合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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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旺角|36歲男非法集結等罪成囚一年 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11.11旺角|36歲男非法集結等罪成囚一年 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黎明行動」,旺角爆發警民衝突,3 男事隔兩年半後被起訴,當中一名 36 歲男司機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成,判囚一年。他就定罪提上訴,經聆訊後周二(6 日)被高院駁回,需繼續服刑。

上訴方早前曾爭議控方證人總督察及警員證供有分歧,而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證人均誠實可靠,以及錯誤地拒絕接納男司機的證供。高院法官張慧玲在判詞指,認為相關分歧非關鍵,而原審對男司機證供的分析合理,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上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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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被捕歸押 17歲男子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押後9.28正式答辯

西貢被捕歸押 17歲男子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押後9.28正式答辯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健仔」曾志健,連同被指協助匿藏的 34 歲男子,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一名現 17 歲青年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指,被告擬承認控罪,並指他希望與另涉的暴動案一同處理。惟控方認為,兩案分開處理較為合適。法官高勁修下令被告與「健仔」等兩人的案件一同處理,排期至 9 月 28 日正式答辯,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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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喬映瑜擬認製藏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2024年初答辯

12港人|喬映瑜擬認製藏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2024年初答辯
「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2022 年 8 月完成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隨即因在港涉及一宗爆炸品案被捕。她被控藏毒、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罪,另因潛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兩案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指,被告擬承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 3 罪,另藏毒罪則獲控方同意存檔法庭。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正式答辯及求情,進行中文審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旁聽人士向喬映瑜揮手,喬步入羈留室時一度舉起拇指及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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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案檢控延誤 過去一年至少18案獲法庭接納及減刑 逾半案發逾30月後起訴

反修例案檢控延誤 過去一年至少18案獲法庭接納及減刑 逾半案發逾30月後起訴
反修例運動爆發至今近 4 年,約 3,000 人被檢控。《法庭線》翻查過去一年審結、被告罪成的案件,發現至少有 20 宗(涉 28 名被告),辯方或裁判官在審訊中曾提及控方檢控延誤,當中 18 宗獲法庭接納,被告獲減刑 2 周至 9 個月,或判緩刑。其餘兩宗則不獲接納。

該 18 宗案件,控罪包括刑事損壞、襲警及非法集結等,案發至被告首提堂相隔 16 至 35 個月。有人曾獲警方告知不起訴後被檢控,有人獲釋後再被捕;涉逃出理大案的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案發 16 個月後被控,然後在審訊期間被加控暴動罪。

有裁判官指出,若非案件延誤,被告早已刑滿,認為延誤有礙更生,對被告不公,亦令被告及家人承受巨大壓力;亦有裁判官認為檢控沒延誤,或指不認為延誤是「拖延」以致需要減刑。

反修例運動至今有近 7,300 人暫未被起訴。而今年續有多人被控,涉及 6.12 金鐘暴動、8.31 旺角及太子站襲警等。特首李家超 5 月回應檢控進展時指,警方按證據及案情處理,「定一個所謂不基於任何證據考慮的時間表,是不切實際的,亦未必符合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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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立法會|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 辯方專家指另一被告具多重障礙 評估不宜答辯

7.1立法會|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 辯方專家指另一被告具多重障礙 評估不宜答辯
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認罪,餘下 5 人包括藝人王宗堯、學生記者黃家豪、網媒記者馬啟聰等否認控罪,案件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6 天審訊,處理案發時 21 歲男生是否適宜答辯。

辯方專家醫生證人指,男生自幼有智能障礙,亦診斷其患有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經臨床評估後認為被告不適宜答辯。控方的精神科報告則指被告適宜答辯。

控方盤問指,被告能夠回應專家問題,又舉例指被告同意還押 14 天以索取精神科報告,顯示他能於律師溝通。辯方專家指,需花費不少時間與被告傾談才得出答案,而律師亦沒有相關經驗,要視乎事件和問題的複雜性。案件周二(6 日)續審,辯方將傳召心理學家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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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半年旺角衝突|兩人否認非法集結、爭議不在場 控方指依賴CCTV片辨認

831半年旺角衝突|兩人否認非法集結、爭議不在場 控方指依賴CCTV片辯認
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舉行太子站「831」事件半年集會,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事隔逾 2 年,當中一名 37 歲地盤工人和 42 歲銷售員早前被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兩人不認罪,案件周一(5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葉啓亮審理,預料需時 4 天。

時任港島總區應變大隊高級督察供稱,於彌敦道 610 號外拘捕 70 多人,包括本案被告,並從他們身上檢取了黑色衣物。辯方爭議被告未身處案發地點即山東街。控方確認沒目擊證人,僅依賴警員長期觀察閉路電視片段,辨認被告身分。

控方又稱可傳召該警,「就係我身後呢位警員」,坐在案件主管身旁的警員揮手示意。辯方即站起指「我唔知道原來佢喺度」,該警後於法庭指示下離開法庭避席。案件周二(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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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7人被控暴動 一人開審前認罪還押 法官問當時攜三角巾用處

11.18油麻地|7人被控暴動 一人開審前認罪還押 法官問當時攜三角巾用處
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 7 名男女涉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一人周一(5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前認罪,與早前同案認罪 7 人還押至 6 月 29 日判刑;餘下 6 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周二續。

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管有打火機、鐳射筆、黑色三角巾等。法官陳廣池追問,被告當時攜有三角巾的用處,辯方同意三角巾可遮蓋身分,但重申他被捕時沒有使用它遮蓋臉容。辯方又指,被告沒參與或製作汽油彈,案發時只是「站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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