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藏鐳射筆參與示威 事隔近3年被控 罪成還押2.9判刑

青年涉藏鐳射筆參與示威 事隔近3年被控 罪成還押2.9判刑
2019 年 9 月 3 日,有人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入夜後有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 22 歲大學生被指管有一支鐳射筆,事隔近 3 年後,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不認罪,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成,還押至 2 月 9 日判刑。

被告供稱當日在油麻地參與大專迎新活動,內容包括角色扮演示威者和警察,故獲發鐳射筆和頸巾作道具,裁判官則表示不信納被告說法,稱根據被告被搜出的物品,惟一不可抗拒的推論,必定是被告參與違法集會、用鐳射筆攻擊警員。辯方求情指,希望法庭考慮案件延誤嚴重,判刑時酌情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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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學生被指秀茂坪藏噴漆 事隔逾兩年半被控  開審前認罪保釋候判

18歲學生被指秀茂坪藏噴漆 事隔逾兩年半被控  開審前認罪保釋候判
一名現年 18 歲學生,被指於 2019 年 12 月,在秀茂坪順利商場行人天橋外藏有 2 罐噴漆,以摧毀商場一幅牆,事隔逾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原定周四( 2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開審前改為認罪。

被告在警戒下承認案發當晚,在商場行人天橋噴上「五一」、「光時」等政治口號。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動,絕非處心積慮、十惡不赦,現就讀浸大社會科學副學士,努力進修、冀成為社工,又指被告願意賠償 3,000 元清潔費。

暫委裁判官黎匡晉押後案件至 2 月 21 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促被告「好好配合感化官」,但警告仍有機會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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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中環|7人非法集結等罪成判囚9至18月 官:被告非「行行企企」象徵式參與

11.13中環|7人非法集結等罪成判囚9至18月 官:被告非「行行企企」象徵式參與
2019 年 11 月 13 日,多人在中環參與「和你 Lunch」,爆發警民衝突。8 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人早前認罪,另外 6 人不認罪受審,當中 5 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法官林偉權周六(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定罪 7 人監禁 9 個月至 18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各被告的個別行為看來不算嚴重,但要考慮整體情況。雖然本案沒有造成人命傷忙,但有公共設施被破壞,中環核心地區交通癱瘓,商店關門,令守法的市民感不便。事件經廣泛報道後,會令外界對香港產生壞印象,認為法治崩壞。而且本案被告並非僅「行行企企」,象徵性地參與集結,而是有實質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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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已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被判囚 7 個月至 3 年。事發至今近兩年半,李宇軒等 11 人已先後被移交香港;而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則仍在內地服刑,在廣州從化監獄度過今個農曆新年,預料他約於今年 8 月刑滿。

12 人在香港分別面對國安、縱火、暴動,以及襲警等罪(見內文表),當中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面對的控罪最嚴重,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已移交香港的 11 人之中,李宇軒等 7 人已認罪;李正還押候判,其餘 6 人已判刑。

至於餘下 4 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 3 人的案件已交付至高等法院,待排期審理。喬映瑜面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等控罪,案件尚未答辯。此外,除李宇軒及未回港的鄧棨然外,其餘 10 人因潛逃事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8 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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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衝突|8人尖沙咀非法集結罪脫 官接納多人辯解 另2人罪成還押

11.18理大衝突|8人尖沙咀非法集結罪脫 官接納多人辯解 另2人罪成還押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 10 人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周五(20 日)在區院裁決。

法官李俊文指,首被告及第七被告均帶備或身穿深色衣著、攜有護目鏡、口罩等,但兩人未有作供或提供辯方證供,以反駁控方說法,其中第七被告攜有更多裝備,包括帽、手套及面罩,故裁定兩人罪成,還押至 2 月 7 日判刑。

其餘 8 名被告曾出庭作供,或傳召其他證人,如有被告聲稱辦理母親身後事,並附文件支持、有被告欲到理大尋找弟弟等。法官認為,不能排除他們為無辜路人的可能,裁定 8 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有旁聽人士得知罪脫後一度歡呼,8 人 聞判時則表現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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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等3人涉迫刪示威者照片案 林意圖妨礙公正罪脫 官:解紛爭沒犯案意圖

林卓廷等3人涉迫刪示威者照片案 林意圖妨礙公正罪脫 官:解紛爭沒犯案意圖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4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分別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林周五(20 日)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社工被告兩罪亦不成立,而第三被告、網媒記者則非法集結罪成。

區院法官游德康根據現場片段,認為感受不到林當時的行為,有意妨礙將來可能出現的刑事檢控,又指林曾調停其他爭執,形容他當天如「四處撲火」,化解紛爭,成為雙方「隔熱點」,而林對事主「態度中肯」,沒逼使刪相的意圖。

法官押後至 2 月 9 日就第三被告判刑,並下令為他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林罪名不成立,惟續就初選 47 人案還押。何俊仁及劉慧卿今亦有到庭旁聽,當林步入被告欄時,二人隨即站起身與林互相揮手。散庭時,林向公眾席揮手大喊「外母大人,龍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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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西灣河|17歲男兩罪成提上訴 一罪獲撤銷 管索帶因案例不能維持定罪

11.13西灣河|17歲男兩罪成提上訴 一罪獲撤銷 管索帶因案例不能維持定罪
2019 年 11 月 13 日,網上有人發起「晨曦行動」,有示威者在西灣河拆圍欄堵路,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被指遭防暴警搜出索帶、士巴拿等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判入勞教中心。男生不服定罪提上訴。

法官黃崇厚聆訊後周五(20 日)頒下判詞,裁定男生涉管有 1 包索帶的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參考終院案例後不能維持定罪。另一涉管士巴拿等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則駁回上訴,維持定罪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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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被控藐視法庭 法官陳慶偉因「47人案」未能訂審期:國安法案優先

「Lunch哥」被控藐視法庭 法官陳慶偉因「47人案」未能訂審期:國安法案優先
2020 年因多次發起「和你 Lunch」示威,被外界稱為「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在 2020 年 8 月一宗死因研訊期間,在法院外指罵及騷擾證人,被控藐視法庭罪。

案件周五(20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控辯雙方就索取專家報告陳詞。當提到可否有「快期」開審時,法官陳慶偉指他沒有,「相信你們都知道,農曆新年後我有一宗長達 90 日、審至 8 月的案件」、「國安法案件優先」,故暫未能訂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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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衝突|5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一人無罪 4人罪成還押2.3求情

11.18理大衝突|5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一人無罪 4人罪成還押2.3求情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除1人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另外 5 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法官張潔宜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一名案發時 23 歲的大學研究員罪名不成立,另外 4 名被告則罪名成立,還押至 2 月 3 日求情。

法官指,研究員供稱案發時不適要找公廁及到醫院求醫,與證據脗合,認為她有可能是「無辜的途人」。至於另外 4 名被告,法官指他們的衣著與示威者類同,連同裝備顯示他們是有備而來,唯一合理推斷是他們有意圖參與暴動,以其衣著及裝備向其他暴動人士顯示他是同路人,藉此壯大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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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將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上《願榮光》 男子否認辱國歌 官裁警具「歌曲專家」資格

涉將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 男子否認辱國歌 官裁警具「歌曲專家」資格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被控違《國歌條例》下「侮辱國歌」罪。被告不認罪,是首宗涉侮辱國歌的審訊案件,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控方欲傳召警長作為「研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證人作供。辯方反對並質疑警長的專家資格,指他沒有研究《願榮光》,而是研究歌曲如何被應用,形容為「衣不稱身,文不對題」。控方則表示警長具極充足基礎作解說,和分析歌曲的背景。裁判官屈麗雯聽罷雙方陳詞及警長作供後,裁定他具專家資格,可就此提供專家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29 日續審,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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