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 金鐘|6 人認暴動還押候判 官指暴動大多被告身家清白 「呢個先係問題所在」

9.29 金鐘|6 人認暴動還押候判 官指暴動大多被告身家清白 「呢個先係問題所在」
網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共 6 人開審前認罪,另被控襲警等罪則存檔法庭。除了案發時 15 歲男生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還押至周一(14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辯方指,有被告案發後患上「創傷後壓力後遺症」,被法官陳廣池打斷,稱「用『創傷後』係好錯誤嘅標題」,指患病非求情理由。陳官亦關注被告是否真誠認罪,指被告若不知自己做錯甚麼,未來或會變得更加激進。他又指,同類暴動案大部分人為「後生仔女」,身家清白,有正面評價且無案底,卻作出破壞行為,稱「呢個先係問題所在,點解佢哋做錯?」

陳官聽取辯方求情後,下令為次被告索取教導所和勞教中心報告,並撤銷其保釋,案件押後至 12 月 2 日判刑,全部被告還押候判。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稱「生日快樂」。

Read more

26 歲男涉高登發帖稱「不排除炸解放軍營」 煽惑製爆炸品罪成囚 4 年半

26 歲男涉高登發帖稱「不排除炸解放軍營」 煽惑製爆炸品罪成囚 4 年半
26 歲「高登討論區」男會員,被指 2017 年 11 月發帖稱「不排除轟炸解放軍營」,內容涉及製作炸藥材料及步驟,有人報警舉報。經審訊後,他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成,周一(14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年 6 個月。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案發時有自大型妄想症,案發於 2017 年,當時香港「天下太平」,再加上被告於 2021 年才被起訴,涉及延誤檢控。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智力無異常,相信他發帖經深思熟慮,有邏輯及意識,不會就其心理狀況減刑。官又指,帖文可煽惑多人,以倍數份量製作「硝酸甘油」,帖文標題針對解放軍,亦令案情進一步惡化,加重刑責。

Read more

9.2 旺角|汽水罐擲警、管鐳射筆罪成 29歲懷孕 7 個月婦還押 11.28 判刑

9.2 旺角|汽水罐擲警、管鐳射筆罪成 29歲懷孕 7 個月婦還押 11.28 判刑
2019 年 9 月 2 日,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其中一名女子被指把汽水罐擲向警員背部,及後搜出鐳射筆、手袖等物。她早前否認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後周一(14 日)被裁定罪成,還押至本月 28 日判刑。

被告聞判後一度情緒激動,不斷嚎哭。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懷有 7 個月身孕,預產期為明年 1 月,望法庭考慮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處理。控方隨即表示,受法例所限,法庭無權判緩刑。

裁判官施祖堯最終未有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僅下令索取背景報告,意味被告或需在獄中分娩。

Read more

10.13 荃灣|男生藏易燃液體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提定罪上訴遭駁回

10.13 荃灣|男生藏易燃液體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提定罪上訴遭駁回
網民於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 十八區開花」,18 歲男生被指在荃灣藏易燃液體及噴漆,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一(14 日)被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高院法官陳仲衡指,警員供詞與閉路電視片段吻合,原審絕對有理由信納警員證供。上訴方指原審拒納上訴人供詞時,沒有指出其作供時「迴避」的基礎;法官指原審耳聞目睹上訴人作供,質疑上訴方的批評「根本是吹毛求疵,為投訴而投訴」,認為定罪無不穩妥之處。

Read more

10.27 旺角|23 歲女生認管有噴漆、六角扳手 還押 11.25 判刑

10.27 旺角|23 歲女生認管有噴漆、六角扳手 還押 11.25 判刑
2019 年 10 月 27 日,有人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油尖旺一帶爆發警民衝突。2 男 3 女事隔逾兩年半被檢控,被指在旺角管有士巴拿、噴漆及鐳射筆等物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 6 罪。

其中一名 23 歲女生周五(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押後至 11 月 25 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另一名 38 歲無業男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9 日預審,被告續准保釋。

Read more

林卓廷等 3 人涉迫刪示威者照片被控 辯方:林曾稱「冇人迫到」刪資料 事主同意

林卓廷等 3 人涉迫刪示威者照片被控 辯方:林曾稱「冇人迫到」刪資料 事主同意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林卓廷等 4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示威者大頭照,分別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 ,案件周五( 11 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第 2 天審訊。

事主供稱,他當時被指曾拍攝示威者的大頭照,被要求交出手機及刪相,及後林、許到場,提議由他們檢查手機,林稱若有與示威相關相片要刪除,以免警方追究。事主稱,覺得兩人想保障其私隱,但形容林當時「間接迫我」、「想我跟佢做法」。

辯方指出,林曾稱由事主決定是否刪資料,若不願意「冇人迫到你」,亦從沒用威脅性字眼,只想為他解圍。事主同意。事主亦同意,另一男被告稱「你條命重要定啲相重要」時語氣不激動;女被告則曾於他遭毆打時保護他,惟稱對方曾拉扯手機。

Read more

8.31 太子旺角|3 學生否認暴動 供稱受襲市民指拍片被推跌 致無名指骨折

8.31 太子旺角|3 學生否認暴動 供稱受襲市民指拍片被推跌 致無名指骨折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3 名男學生否認暴動、襲擊等 7 罪,案件周四(10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4 天審訊。控方傳召最後 1 名報稱受襲市民。該名女子獲頒匿名令,以代號 Z 稱之,在屏風後作供。

Z 供稱,當晚她和同車乘客,因不滿示威者擋車門阻回家而起口角。其後她拍片,被示威者襲擊,致右手無名指骨折,損失財物 7,200 元。案件周五(11 日)續審。

Read more

9.29 金鐘|3 人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官指被告證供不可信 斥「暴徒行為旁若無人」

9.29 金鐘|3 人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官指被告證供不可信 斥「暴徒行為旁若無人」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有示威者向金鐘政總丟雜物,與警方起衝突,多人被捕。當中 3 人經審訊後,周四(1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押後 12 月 1 日判刑,3 人須還押,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案發時暴徒行為旁若無人,幸沒襲擊旁邊解放軍軍營或造成嚴重傷亡。他另批評部分被告證供不可信,例如供稱在現場錄音創作的藝術系畢業生,「為何偏向暴風中心進發」、「身處險境,竟有閒情或興趣大過天去錄音」。

Read more

首宗違《國歌法》定罪 網媒記者認商場播張家朗領金期間揮港英旗 判囚 3 月

首宗違《國歌法》定罪 網媒記者認商場播張家朗領金期間揮港英旗 判囚 3 月

2021 年 7 月 26 日,港隊奧運劍擊代表張家朗奪金,網媒記者「美娜」梁恩寧被指在觀塘 APM 商場直播賽事、播放國歌期間,高舉英殖旗幟,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她周四(1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禁 3 個月。本案為《國歌法》生效後,首宗定罪案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行為貶損國家運動員的尊嚴,又指她自備旗幟到場是有預謀、有機會釀成暴力衝突,兩者屬加刑因素。辯方求情指被告智商偏低、患有自閉症,但裁判官引案例,稱即使患有重病,亦非減刑理由,況且本案被告並非患病,僅在心理和身體上「異於常人」。 案情:被告揮動港英旗 以旗幟蓋頭 案情指案發當日,張家朗在奧運劍擊比賽中奪金。晚上約 9 時,觀塘 APM 商場大屏幕播放頒獎禮的現場直播,張家朗接過金牌後,播放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及掛起區旗,期間被告在上層大堂揮動「英國殖民地香港旗」,又以旗幟蓋頭,現場有觀眾發出噓聲及高叫「We are Hong Kong」,亦有市民報警。 其後商場職員向被告查問,她展示網媒「自由人快訊」的記者證。警方調查閉路電視片段後,4 日後在被告住所以「侮辱國歌」罪拘捕被告,搜出記者證及涉案「港英旗」。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警方從《自由人快訊》Facebook 專頁下載當日直播片段,被告現場直播時,指大屏幕將要播放國歌,稱:「總之佢哋都識做啦,唔講㗎喇。」 嶺大教授劉智鵬任控方專家證人稱揮動港英旗屬有意侮辱國歌 控方引述專家證人劉智鵬供詞,指「港英旗」象徵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1984 年中國與英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指香港在 1997 年 7 月 1 日回歸後,將轉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劉觀看案發時的公開影片後,認為香港回歸後不再使用「港英旗」,被告在播放國歌期間揮動「港英旗」,是有意圖地侮辱國歌,及損害國歌的象徵和尊嚴。 劉智鵬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曾在首宗《國安法》「唐英傑」案中,擔任控方專家證人,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有推翻政權的意思。 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醫療情況 予寬大處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智商偏低、患有自閉症,在特殊學校就讀至中三畢業,之後任職保安員十多年,從小不被視為「正常人」。被告案發時失業了一段時間,靠傷殘津貼維生,並任職義務記者。 辯方指,被告一人行事、非帶領者角色,短時間內即收起「港英旗」,沒有人因為其行為而受鼓動,最多是現場有人發出噓聲。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醫療情況,能予以寬大處理。 官:貶損國家運動員尊嚴未生衝突純屬僥倖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案發時有過千名觀眾觀看直播,當觀眾見證光榮一刻時,被告卻揮動「港英旗」,引起在場人士大聲喝倒采,行為是貶損國家運動員的尊嚴。她指,本案沒有案例可供參考,但考慮到侮辱國旗的案例,認為應判處不少於 4 個月監禁。 裁判官續指,本案有兩項加刑因素,被告自備「港英旗」到場,明顯地有備而來、周詳行事。加上商場內有過千人聚集觀看直播,被告行為有機會產生危險情況,持不同意見的人士或被激起強烈反應,甚至釀成暴力衝突。她指,當日沒有發生衝突純屬僥倖,但從在場市民報警可見,有相關風險存在。 官引「葉繼歡案」稱重病非減刑理由指被告非患病僅身心「異於常人」 就辯方呈交的醫療文件,裁判官引用「葉繼歡案」,指即使被告患有重病,也非減刑理由,況且本案被告並非患病,僅在心理和身體上「異於常人」。她指監禁是無可避免,遂以 4 個半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可獲扣減至 3 個月監禁。 被告梁恩寧(41 歲,報稱網媒「自由人快訊」記者),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違反《國歌條例》第 7(2) 及 7(6) … Read more

11.12 中大二號橋|2 人脫暴動罪律政司提上訴 爭議原審考慮證據出錯 1 人據了解已離港

11.12 中大二號橋|2 人脫暴動罪律政司提上訴 爭議原審考慮證據出錯 1 人據了解已離港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大「二號橋」有示威者響應「黎明行動」,丟雜物至東鐵路軌及吐露港公路,防暴警員發逾千枚催淚彈驅散。2 名事件中被捕的中大及理大生,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決定,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周四(10 日)在區域法院,就上訴文件字眼與原審法官李慶年商議。

其中,中大生周四缺席聆訊,據了解他已離港。庭上透露,律政司爭議點,包括原審是否過份顧及控方缺乏針對被告環境證據、忽略被告衣著裝備等。案件將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