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將7歲兒倒懸、膠紙封眼 母罪成判18月感化 官指法律不容許體罰

涉將7歲兒倒懸、膠紙封眼 母罪成判18月感化 官指法律不容許體罰

一名 45 歲女子涉於 2021 至 2022 年間, 數次虐待 7 至 8 歲兒子,學校發現傷勢後報警。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虐兒及襲擊致傷害罪成,周五(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情緒病,獨力照顧患過度活躍兒子,箇中辛酸只得她能體會,強調被告非因暴力傾向發洩。辯方指兩人相依為命,關係緊密,現時兒子到家舍暫住可讓她專心養病,望事件可早日平息。

裁判官曾慶東指,男童比一般小孩頑皮,可想像被告的困境,指教育小孩或會作懲罰,但法律不容許體罰,研究指「暴力係學返嚟」,令小孩視暴力如無物。官指,男童對被告有感情,仍願與她同住,故採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被告 18 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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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7年前強姦、非禮9歲寄養女童 罪成還押12.14判刑

六旬漢涉7年前強姦、非禮9歲寄養女童 罪成還押12.14判刑

任職九巴司機的六旬漢,被指於 2016 年以檢查身體為由,強姦 9 歲寄養女童,又隔著衣服用下體觸碰對方臀部。他否認強姦及非禮罪受審,陪審團周四(19 日)在高等法院裁定兩項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游德康將案件押至 12 月 14 日求情及判刑,候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散庭後,被告妻子及女兒情緒激動及嚎哭,「咁都告得入,有冇公道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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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將軍澳|6人「私了」便衣警罪成 5人押後周三判刑

10.13將軍澳|6人「私了」便衣警罪成 5人押後周三判刑

2019 年 10 月 13 日,一名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事後 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當中 4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兩人經審訊後罪成,周二(10 日)在區院求情及判刑,當中 5 人押後至本周三判刑。

法官李俊文指,首被告有 3 項案底,與本案性質無關,故判刑時不會考慮。至於案發時 13 歲少年,辯方指他另涉潛逃案,法官押後待該案判刑後再作處理。候判期間,所有人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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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員葉嘉宇強姦中五女生罪成 判囚5年3個月 官引報告指事主受嚴重打擊

足球員葉嘉宇強姦中五女生罪成 判囚5年3個月 官指事主受嚴重打擊

現年 26 歲、曾效力港超球隊的足球員葉嘉宇,被指 2021 年在小西灣海傍釣魚時認識一名中五女生,其後涉駕車載她至大潭,並在車內強姦對方。經審訊後,6 人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葉強姦罪成。暫委法官胡雅文周四(5 日)在高院,判處葉監禁 5 年 3 個月。

葉的家人、女友及僱主均為他撰寫求情信,辯方指他重犯機會低。法官引述葉的報告指,他仍堅稱自己無辜,認為當時已與事主建立關係,並無強姦對方。法官以判監 5 年作量刑起點,因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而加刑 6 個月,再考慮其沒有案底扣減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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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環|10人暴動罪成囚31.5至48月 官指早有預謀、滋擾金融中心核心範圍

11.12中環|10人暴動罪成囚31.5至48月 官指案件早有預謀、滋擾金融中心核心範圍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有人發起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案件,6 人開審前認罪,1 人審訊中途改認罪,餘下 3 人不認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10 人周四(5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被判囚 31.5 個月至 48 個月。

法官李慶年於判詞稱,是次暴動嚴重程度屬中度,形容案件是早有預謀,又斥責暴徒行為惡劣,包括破壞雙層巴士、架設路障等。

法官將被告的個人罪責分為三級,分別為罪責較低的蓄意留守,壯大聲勢;罪責中度的間接參與暴動,如在暴動現場直接或間接參與堵路;及罪責較高的直接參與暴動,如衝擊或襲擊警方。眾被告步入囚室時向旁聽親友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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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社區主任涉脅逼兩女網友性交案 3罪成判囚2年9個月

建制派社區主任涉脅逼兩女網友性交案 3罪成判囚2年9個月

2021 年,當時 19 歲的建制派社區主任黃煒龍涉通過交友程式,「一人分飾兩角」,以假身分及假照片結識兩名女事主後,相約她們到酒店慶生,再以真實身分出現,並利用假身分傳訊威脅她們與自己性交,否則公開其生活照。

黃被控「威脅他人非法性交」等 4 罪,早前裁定其中 3 罪罪成;周四(28 日)於區域法院被法官姚勳智判處監禁 2 年 9 個月。

辯方求情指,黃年輕,現已感後悔,獲區議員撰寫求情。法官指本案嚴重在於,黃兩次以類同手法威脅事主,包括聲稱有黑社會背景、認識警方高層等,會公開事主個人資料等,最終令其中一名事主與他非法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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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調查車禍索償案 男子冒廉署向診所查醫生紙罪成 官為被告索精神科報告

稱調查車禍索償案 男子冒廉署向診所查醫生紙罪成 官為被告索精神科報告

六旬漢被指調查一宗車禍索償案時,假裝廉署人員致電診所,要求對方核實一份醫生證明書。他另被指遭起訴後,在 YouTube 上載影片,稱診所職員為控方作偽證。經審訊後,被告周三(27 日)被裁定冒充廉署人員、妨礙司法公正等 8 罪成立,還押至 10 月 11 日判刑。

裁判官曾慶東指,要廉署「編劇本」、證人謄出時間合作來冤枉被告,是不符常理,認為被告是有意圖、有計劃冒認廉署人員,非法獲得本應不能獲取的資料。

官又指,本案接近被逼害妄想症情況,被告廣泛地認為,風馬牛不相及的人士對他不利,擔心他有精神問題,故另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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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陳朗昇阻差罪成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法院外稱「公道自在人心」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立,被判囚 5 天,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陳朗昇在法院外向傳媒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又指預計未能出境參與下月舉行關於保護記者的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他稱,裁決對香港新聞自由形象必定有影響,盼記者續謹守崗位,報道真相及新聞事件。 文字報道: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官拒納證供 指陳「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梁嘉琪拒絕接納陳的證供,指並非他當時的真實信念,梁亦接納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又指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指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梁以 7 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陳於傳媒界的背景和貢獻,酌情扣減 2 天。辯方申保釋候上訴獲批准,期間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 2 天到警署報到。陳在法院外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預計未能出席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

記協指對裁決極度遺憾,又指警方拘捕正進行採訪工作、行使基本權利,並盡力配合警方行動的記者,再由法庭定罪,「向外界釋出香港以法律為名,針對新聞工作者,阻撓新聞採訪的強烈訊號。」認為顯示新聞自由「並無改善甚至惡化」。新聞聯則發聲明指,判決彰顯法律公義,「再次向社會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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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連登」煽惑傷害《無綫新聞》員工 兩罪成還押 官拒納屬發洩

男子涉「連登」煽惑傷害《無綫新聞》員工 兩罪成還押 官拒納屬發洩

現年 28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至 2020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稱「成個 tvb 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其後被捕。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受審,周五(22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

暫委法官崔美霞裁決時稱,被告的帖文留言明顯是與其他用戶作理性討論,並非發洩情緒、衝口而出或說笑。法官又指,被告未有設置私隱限制,公眾均可瀏覽帖文,裁定被告明顯是煽惑閱讀者襲擊 TVB 員工,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官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10 月16 日求情及判刑,被告期間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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