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便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提出私人檢控(法律 101)。律政司曾考慮是否介入本案。
鄭的代表律師 Adam Clermont 早前在網上發文指,律政司確認不會介入本案。他形容律政司的決定「使我們追討公義的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案件將於本周三(7 月 2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進入「國安時代」5 年。政府就危害國安罪行或活動,累計拘捕 332 人,檢控 189 人。《法庭線》統計,綜合《國安法》、「23 條」及舊煽動罪,至今共 61 宗國安案件進入法庭,55 宗已完成原審階段。
餘下的 6 宗,包括審訊中的「黎智英案」、預定今年 11 月開審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以及待處理的「黃之鋒被指勾結案」、「郭鳳儀父親被指處理資產案」等 4 案。
過去這一年多,「23 條」實施,多人被控新罪;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審結,僅 2 人無罪。上訴案件中,政府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敗訴,但在「譚得志煽動案」終極勝訴。馬俊文、張敬生挑戰懲教署不予提早釋放雙雙失敗。
此外,超過 140 個被捕的人暫未被起訴,包括「612 基金」信託人陳日君樞機等人、「懲罰 MEE」的前香港眾志成員,部分人仍未獲發還護照,離境須獲批准。被通緝的海外港人則增至 19 人,其在港的家人被調查。
國安法五年系列報道 第一篇(共三篇,連結見文未)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站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一(6 月 30 日)於高院踏入第 126 天審訊。
控辯雙方舉證完畢,案件押至下周一(7 月 7 日)由控方結案陳詞,預料需時 5 至 7 日,其後由辯方結案陳詞、法官陳仲衡引導,預料陪審團於 8 月底退庭商議。
第 125 天審訊|控方質疑沒向家人投訴被警毆打 第四被告:我爸爸有咩權力?
Podcast 上周焦點 23條首宗司法覆核 馬俊文不獲提早釋放覆核上訴被駁回 咬斷警手指囚5年半 杜啟華獲釋後須守監管令 申赴英讀書被拒提覆核 何俊仁多項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 陳輝旺死因研訊 專家:不認為警員力量足致移位 南丫海難研訊 政府化驗師:海泰號有否裝鋼板對事故影響不大 反恐第二案 控方質疑第四被告沒向家人投訴被警毆打 10.6灣仔5人暴動無罪發還原審 罪成囚2年至3年2周 蔡天鳳案 兩人助前夫出逃罪成判囚6月 女被告准保釋候上訴 《立場》案 林紹桐煽動定罪上訴排期2026.9聆訊 創「金錢自由」符號藝術家認刑毀判緩刑 專題報道 反修例六年 近半暴動被告已出獄 5個青年如何在新生活前行? 黎智英案供詞整合 黎作供52日說了甚麼?
轉眼間,反修例運動已經 6 年。《法庭線》統計,因街頭事件被判囚的約 1,300 人之中,大部分人已出獄,當中超過 300 人是刑期較長的暴動案被告。這幾年,他們由警署、法庭去到監獄,時間好像凝住,承擔了刑責之後,時鐘才重新開始滴答滴答地運轉。
記者訪問 5 個大約 25 至 30 歲的青年,他們出獄幾個月至幾年,不約而同說在監獄的生活簡單一點,環境不好但苦中有樂,憂慮亦較少,出來之後遇上不同挫折,那種不安、未知與陌生可以很折騰人。
新生活展開,人卻在過去與未來之間浮沉,他們如何前行?
編按:受訪者均為化名
29 歲食環署外判員工,去年 11 月涉於食環署休息室內對女同事下毒,致其暈倒送院,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他否認「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案件周五(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供稱,被告曾多次示愛,更曾強吻她,她均明確拒絕。及後被告發現她有男朋友,曾質問「點解揀佢唔揀我」。而在案發當日,她在辦公室進食飯盒後感頭暈送院,事後被驗出尿液含高濃度亞硝酸鈉。事主父親供稱,被告曾到醫院歸還女兒遺漏在辦公室的電腦,女兒及後在電腦鍵盤上發現疑似水銀。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五(27 日)進行第 18 日研訊。庭上繼續傳召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梁漢邦。
梁指,若警員動作要令陳頸椎脫位,要固定其身體,只扭動頭部,因此從力學角度而言,警員「冇可能整甩佢條頸」。家屬方代表引述 2018 年研訊專家證人指示,指專家應根據閉路電視畫面及警員說法,解釋頸椎脫位原因。梁回應稱,自己沒有被授權評論警員行為是否合適,「當然睇到片,我有好多個人感受,唔代表佢會影響我專家意見」。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稱,希望澄清梁是受林偉榮委任撰寫報告的說法,指證人費由公帑支付。謝亦問梁「有冇因為要偏幫任何一方,而影響你判斷?」 梁回答「無論責任同動機都係冇」,又稱出任證人的費用,僅為平時進行手術的一半。研訊下周一續。
第18日研訊|專家指頸椎移位唯一可能是跌倒後腦著地 不認為警員力量足致移位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名男女被指協助死者前夫鄺港智,擬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兩人早前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周五(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囚半年。女被告獲准保釋候上訴。
被告林舜的代表求情時指,從求情信可見被告孝順、盡責,「無懈可擊」。被告潘巧賢的代表則指被告天真,真心想幫助朋友「Ivy」才犯案。辯方又指,潘巧賢曾在內地被扣押 7 日,在港亦被還押 12 日,已獲得深刻教訓。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兩人所涉罪行嚴重,若成功協助他人潛逃,將動搖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根基。官續指,兩名被告無間斷密集地,以手機通訊協助他人非法離開香港,所有涉案人士角色缺一不可,必需判處監禁。
2022 年 7 月 1 日,一名受僱於警務處或政府的司機,懷疑在舊灣仔警署附近駕車撞倒女途人,導致其多處受傷。女途人周四(26 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涉事司機及律政司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