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再多 4 名男子於 7 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據了解,被告均為白衣人。其中兩名被告早前申請保釋,一人獲批一人被拒,另一名 42 歲司機周一(14 日)亦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暫委法官胡雅文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須繼續還押,他聞言落淚。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再多 4 名男子於 7 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據了解,被告均為白衣人。其中兩名被告早前申請保釋,一人獲批一人被拒,另一名 42 歲司機周一(14 日)亦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暫委法官胡雅文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須繼續還押,他聞言落淚。
總裁判官蘇惠德於 2020 年 12 月接獲恐嚇電話,對方揚言「要炸死你老婆仔女」。一男子被指於 Facebook 「51 黃金良心圈」群組及《有線新聞》 報道帖文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違反法庭禁制令,被裁定民事藐視法庭罪成。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一(14 日)頒下判詞,在被告缺席聆訊下將其判囚 4 個月。判詞指,被告沒出庭應訊,亦沒派律師代表;法庭早前已發拘捕令,並將涉案文件透過電郵傳送予被告,認為已盡力通知,惟被告仍沒到庭,法庭有權在其缺席下作出判刑。 判詞續指,量刑時考慮涉案留言具體和極其嚴重,不僅屬空談和煽動,更是鼓勵他人採取行動;又指被告針對高級司法人員及其妻兒,正常人亦覺完全不能接受;被告明顯拒絕參與聆訊,亦看似故意棄保潛逃,故判刑是合適及合乎比例。
司法機構 2021 年發稿指,計劃在灣仔區域法院大樓,興建一所可容納約 250 人的大型法庭,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的社會事件相關和其他案件。記者周一(14 日)到庭採訪一宗 23 名被告暴動案,首次用到第 49 法庭。司法機構口頭回覆確認,新建成的法庭周一起投入運作。 根據記者觀察,法官席前約有 10 排座位供法律代表使用,家屬、記者及公眾的座位則在後方。法律代表座位旁為玻璃被告欄,中間相隔 2 根粗大柱樑,家屬、傳媒及公眾可於轉播鏡頭中,看到法官、法律代表及被告的表情及動作。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 7 人早前就定罪上訴,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另就判刑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亦全部駁回,其中 4 人改判囚 5 至 12 個月。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 李卓人、何俊仁今早由懲教署押解到庭,吳靄儀及李柱銘亦有到庭。吳靄儀在庭外指,要先了解判詞細節,與律師商討,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文字報道: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案件,當中 6 人開審前認罪,案發時 17 歲女生在審訊中途亦改認罪。 辯方周一(14 日)於區院求情,強調即使女生曾一度受事件影響,但仍努力讀書,終考入浸大,更獲列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她年僅 17 歲,沒有深思熟慮而犯案,參與程度低,並無領導及帶領角色,望法庭採納以 3 年半作量刑起點。 法官李慶年聽畢求情後,押後至 8 月 17 日與同案被告一同再訊,女生須繼續還押。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分別就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指即使上訴人站在隊頭、帶領喊口號,也不一定能推論他們是組織者,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則全部駁回。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獲減刑3至6個月,4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另外 3 人包括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吳靄儀在庭外指,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14 日)展開第 105 日審訊。初選時參選新東的被告柯耀林,傳召陳展浚作供。陳供稱,是柯的區議員助理,而初選期間亦是柯的選舉經理。陳又供稱,柯的職業為物業管理公司營運總監,亦是將軍澳廣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亦是「將軍澳民主關注組」主席,以及「區政聯盟」的召集人。 陳又稱,柯耀林的工作很繁忙,透過陳了解政治發展、區議會事務;並解釋「將軍澳民主關注組」主要關注地區工作,以及參與西貢區議會的地區事務,不屬於政黨,而是跨民主派政黨的地區組織,成員包括獨立人士。 上周五審訊中,鄒家成稱「五大訴求」中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自己亦會「袋住先」,又指「爭取雙普選唔係真係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鄒又供稱,〈墨落無悔〉沒有寫上替補機制等各區協調共識,認為大眾根本不關心,又指參選人簽署時是承諾當中的兩點,即會運用包括否決權,以及當支持度跌出範圍須棄選。 上周報道: 47人案|鄒家成完成作供 稱爭取五大訴求非一步登天 若僅雙普選不獲回應亦會接受 47人案|第26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1 日)展開第 104 天審訊,鄒家成完成合共 6 日作供。控方問,「五大訴求」中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鄒會否接受?鄒稱會「袋住先」,又指「爭取雙普選唔係真係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
鄒又供稱,〈墨落無悔〉沒有寫上替補機制等各區協調共識,認為大眾根本不關心,又指參選人簽署時是承諾當中的兩點,即會運用包括否決權,以及當支持度跌出範圍須棄選。惟法官一度質疑,協調共識中的替補機制對參選人及選民而言重要。
新東選區餘下 3 名不認罪被告林卓廷、梁國雄及柯耀林,均選擇不作供,而柯擬傳一名證人,料需時至少一天。案件下周一續。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26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7/8),第 100 日審訊: 鄒家成承認與張可森及梁晃維發起,被控方指為「關鍵文件」的〈墨落無悔〉聲明,又指戴耀廷稱毋須簽署「共同綱領」文件一事是導火線。鄒指,初選協調沒觸及港獨的「紅線」,稱「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形容戴「退縮」,3 人遂決定「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 周二(8/8),第 101 日審訊: 鄒供稱《國安法》生效後曾考慮退出初選,因恐過往談及「香港民族主義」言論或被扭曲成涉分裂國家、港獨,又憂「涵蓋的條文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等。鄒稱,處理情緒後決定繼續參選,續哽咽稱「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 周三(9/8),第 102 日審訊: 鄒解釋在初選論壇上發言,稱「對抗中華民族嘅入侵」並非指共產黨,而是指「一個用嚟合理化、損害港人利益,干擾港人自主權嘅宣傳工具。」而「砌低佢」是指辯論等方面,若受到襲擊會包括肢體動作,但強調從無想過「開開下會行過去冚佢一巴,呢樣太痴線喇。」 周四(10/8),第 103 日審訊: 鄒供稱,不認為岑敖暉在抗爭派記者會發言「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我相信我哋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一個財政預算案」,是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又指岑曾說「唔通政府擲幾千萬去查警暴,我都去投反對票?」 周五(11/8),第 104 日審訊: 控方問,「五大訴求」中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鄒會否接受?鄒稱會「袋住先」,又指「爭取雙普選唔係真係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鄒又供稱,〈墨落無悔〉沒有寫上替補機制等各區協調共識,認為大眾根本不關心。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土地資源向來矜貴。如果一個土地因為各種原因,被丟空多年未被利用,也算是一種浪費。為了地盡其用,普通法就此發展了一套名為「逆權管有」(又稱「逆權侵佔」) 的原則。究竟需要符合甚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