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3 天審訊。暫委法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 11 月 11 日結案陳詞,暫排期明年 2 月 1 日裁決和求情。
「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6 名認罪被告續還押,另一認罪被告續准保釋候判,其中劉頴匡表示已解僱代表大狀,將自行求情。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3 天審訊。暫委法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 11 月 11 日結案陳詞,暫排期明年 2 月 1 日裁決和求情。
「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6 名認罪被告續還押,另一認罪被告續准保釋候判,其中劉頴匡表示已解僱代表大狀,將自行求情。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8 日)展開第 94 日審訊。何桂藍第九日作供,並開始接受控方盤問。主控萬德豪引用《立場新聞》文章,問何是否《立場》記者所寫的報道,何稱不是,解釋該文有「文:李伯盧」字眼,並指如屬報道,不可能用〈【初選聯署】立會有初選啦!但有無約束力?睇你簽唔簽名〉這種標題。 何早上亦接受林卓廷、黃碧雲代表大狀沈士文盤問,稱新東會議有共識,會在提名表格附加「共同綱領」,惟提名表格在網上公開時並沒附上綱領。法官追問會議上有否討論如達協議應否公開?何稱有討論,有人用「公開」字眼,亦有人用「同選民交代」的字眼。 周四審訊時,辯方引述岑敖暉、王百羽於抗爭派記者會,提及否決預算案,何指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而事前亦沒討論過兩人發言的內容。另何作供時提到,選舉主任指她反對《國安法》而取消其參選資格,「但係一個正常睇完(國安法)嘅人會覺得,成份《基本法》係(被)架空咗囉」,法官其後打斷,指她已回答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毋須再深究。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預算案必然後反映「五大訴求」 不論內容都否決「係講唔通」 周四報道: 47人案|何桂藍完成主問 指抗爭派記者會沒發言人、普通法法庭不應接受大陸邏輯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2012 年的南丫海難造成 39 人死亡,家屬多年來爭取召開死因研訊,親自入稟、被駁回、再上訴,在今年 7 月 25 日終於迎來曙光。上訴庭認為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裁定家屬勝訴,下令召開。 近 11 年間,家屬為了向逝去摯親交代,從不放棄;跟進多年的記者,為了未解的疑團,竭力追查。各人如何走過這段追尋真相之路?從中建立的友誼又是怎樣的一回事? 相關文字報道:南丫海難家屬上訴得直 上訴庭:盼遲來的死因研訊 令事件告一段落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2 天審訊。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指案發時 21 歲、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的男生,或受幻聽影響而進入立法會。醫生供稱,被告於案發前停服鎮靜劑,他或因長期服用後停藥,出現「戒斷」情況而產生幻覺。 控方指,醫生於事發近 4 年後始撰寫報告,而臨近審訊或令被告的精神狀態變差;醫生同意,但指已測試其說法有否作假,又指幻聽有不同形式,不能作估計,且控方專家亦沒否認被告有幻聽情況。 控方醫生專家,案發前為被告主診的醫生,作供時質疑辯方報告只能依賴被告的說法,影響準確性,不能確認是否屬實。惟他在盤問下同意,不能排除被告說實話,及案發時受幻聽影響。案件周五(27 日)續審。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7 日)展開第 93 天審訊,何桂藍完成合共 8 日主問下作供。其代表大狀引述岑敖暉、王百羽於抗爭派記者會,提及否決預算案,何指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而事前亦沒討論過兩人發言的內容。 何作供時又提到,選舉主任指她反對《國安法》而取消其參選資格,「但係一個正常睇完(國安法)嘅人會覺得,成份《基本法》係(被)架空咗囉」,法官其後打斷,指她已回答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毋須再深究。 何亦否認控方所指,她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稱 「我可以理解點解喺中國大陸嘅 logic,咁樣係顛覆嘅...但係如果一個普通法嘅 court endorse(贊同)呢樣嘢,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囉」。審訊周五續。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3日審訊 何桂藍:抗爭派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
38 歲持雙程證男子,涉於 2022 年 1 月初闖入九龍城一幢唐樓賓館,以垃圾桶打傷賓館清潔工後,再試圖縱火燒毀床單。涉案男子早前承認傷人、刑毀及縱火共 3 罪,法官為其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被告周四(2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2 個月,另因違反另一宗襲擊案件判處的緩刑令,須再服 10 天刑期,合共監禁 3 年 2 個月零 10 天。 暫委法官周燕珠引述精神及心理報告,指被告有酗酒問題,受酒精影響會有暴力行為,報告亦指被告重犯風險高。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於唐樓縱火,如有大火出現,將造成人命及財物損失。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今年 6 月被指在社交媒體上,發布 20 則具煽動意圖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其後一直還押至今。他周三(26 日)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帖文提及國家疫情後通關、維吾爾族學生在港失蹤等近期社會事件,內容尖銳、偏激、屬發洩式,並帶有憎恨性,挑起志同道合者的情緒,遠超一般的批評。但裁判官亦表示,考慮到被告沒有鼓吹他人使用暴力,或採取進一步行動,加上閱讀人數及反應不多,認為本案嚴重性偏低,潛在風險不算太高。
2019 年 8 月 29 日,深水埗警署外有市民聚集,及後發生警民衝突,8 人被控暴動等罪。當中 7 人不認罪,法官王詩麗早前裁定其中一人不宜受審、當庭釋放,餘下 6 人罪成,連同開審前認罪的被告,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辯方指,本案暴動規模相對小,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沒做出暴力行為,考慮低於 3 年監禁的量刑起點。辯方又指,兩名女被告在被捕至定罪近 4 年期間,完成學業及順利升讀大專,立志服務醫護界,惟因本案無法繼續學業,將來或未能成為註冊護士,對兩人而言已是極大懲罰。罪成被告繼續還押至 8 月 2 日判刑。
出售嬰兒尿片的網店「Baby-clan.com」於 2023 年 3 月,涉以預購方式售賣尿片,但未能如期出貨或安排退款,多名苦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主任審裁官雷健文周四(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下令被告公司分別向兩名申索人,退還 9,390 港元和 2,675.91 港元及訟費,利息由即日起計算。
2019 年 8 月 11 日入夜後,有示威者在港鐵太古站集結,警方一度近距離向人群發射胡椒球彈,多人被捕。8 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名現年 23 歲女學生開審前認罪,周四(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2 個月。 辯方求情指,本案涉及檢控和判刑延誤,合共延誤近 3 年,對被告重新規劃人生,造成沉重實質影響。加上被告認罪後已還押 39 日,後方獲法庭保釋,判刑後再次面對監禁,「兩次進出監房,係額外沉重打擊」 。裁判官劉淑嫻指,被告當時僅「睇人堵路」、參與有限,亦同意案件延誤,使她飽受壓力,因此酌情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