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歲前海關關員涉於 2022 年在海關機場貨站更衣室的儲物櫃,偷竊 700 元,被控兩項盜竊罪,以及一項企圖盜竊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5 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8 歲前海關關員涉於 2022 年在海關機場貨站更衣室的儲物櫃,偷竊 700 元,被控兩項盜竊罪,以及一項企圖盜竊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5 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48 歲男警被指 2022 年 8 月 6 日休班期間,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與一名 38 歲女子發生爭執後,再以手襲擊對方,該女子其後報案,男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二( 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酒吧職員供稱,當時看到被告與事主一度傾談,其後感覺到事主「好大力撥過去,應該係打落去被告度」,再看到「有一隻手一巴打埋事主度」。他在控方追問下,確認當時看不到實際情況,只是感覺到事主的手部動作,亦不清楚兩人爭執所為何事。 裁判官余俊翔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強調被告從來無打事主,若有亦只是自衛,又質疑事主證供的可信性。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12 日裁決。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4 日)展開第 78 日審訊。何啟明第二日作供,他主動就周一證供作補充,稱若當選立法會議員,會根據《財政預算案》內容,與民協商討再決定是否支持或否決。 庭上再觸及何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何重申,他理解聲明是指包括否決預算案內的「一系列權力」,而簽署者可選擇是否用權,又指民協的支持者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法官質疑,何最終勝出初選,或因簽署了〈墨〉,何答稱,「我只能夠話呢個係你個分析,因為選民投票可以基於好多原因。」被告席的鄒家成、林卓廷發笑,鄒一度望向林的方向舉起姆指。 周一審訊時,何承認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有看過內容,他亦支持當中兩點聲明。法官質疑,他 FB 上的〈墨〉帖文,為何用字不是「民主派溫和派聲明」?何回答聲明是希望求同存異,「佢用抗爭派所以我用返佢嘅字,溫和係做出嚟嘅,唔係自己講,民協有往績可尋。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啟明:民協支持者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暴政」指政府不理人民聲音 周一報道: 47人案|何啟明首日作供 稱支持〈墨落無悔〉內容 指理解為可用「一系列權力」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3 日)展開第 77 天審訊。何啟明開始作供,他承認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有看過內容,他亦支持當中兩點聲明。他認為聲明所指的是「一系列權力」,包括調動議程、否決預算案等,且簽署者有選擇用否的空間。 何又指,民協關注基層民生如綜援議題,他亦不會介定自己是抗爭派。法官一度質疑,他 FB 上的〈墨〉帖文,為何用字不是「民主派溫和派聲明」?何回答聲明是希望求同存異,「佢用抗爭派所以我用返佢嘅字,溫和係做出嚟嘅,唔係自己講,民協有往績可尋。」 法官另問及,民協會議紀錄上提到「光復香港」的意思,何解釋「我係希望回復返香港以往價值,自由同埋法治。」案件周二續。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7日審訊 何啟明開始作供 解釋「光復香港」意思
跑馬地警署汽油彈案周一(3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14 日審訊。辯方早前爭議送貨工人及售貨員被告的口頭招認呈堂性。法官王詩麗裁定,指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送貨工人是在自願下補錄口供,裁定招認可以呈堂。 至於第五被告曾向警員指稱「唔關我事,阿媽叫我做嘅」,法官指不認為被告說話前需要警誡,認為當時不存在不公平情況,裁定招認同樣可呈堂。 法官隨後亦裁定,5 名不認罪被告表證成立,押後至 7 月 17 日續審,辯方透露第五被告傾向作供,而第六被告將作供並傳召一名證人;其他被告則決定不答辯,亦不傳召證人。
一名 50 歲女子涉於 2019 年 9 月 21 日,「元朗 721 事件」的紀念活動中,拳打及用易拉架攻擊兩名男子;及於警方上門拘捕時,涉把一對運動鞋由家中窗口扔出。她被控兩項有意圖傷人罪、妨礙司法公正罪及暴動罪。 案件周一(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辯方不爭議案發現場有暴動及襲擊,但爭議被告是否片段中的施襲者及暴動參與者。另外,負責在被告所住大廈外觀察的警員作供時指,以肉眼觀察到被告扔出兩件綠色物體。辯方則質疑,依警員的所處位置,無法確認扔出的物件是屬於被告。 受襲的事主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口頭爭執期間曾推開路人,揮動打碎的啤酒樽,稱想「嚇吓佢(示威者)」,並反問「係咪嚇吓都唔得」。控方亦提及,就是次事件,事主曾於 2020 年 12 月被控普通襲擊,因有認罪協商獲撤控,被判守行為。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控方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索償約 134 萬元,周一(3 日)開庭審理。原告方甫開庭指,擬與一公司達成和解。 原告方陳詞指,事主不能出庭作供,又指她中度智障,不可能受家人、院友教唆「講故事」。她邀請法庭考慮家人供詞、事發片段,指片段雖無直接拍攝到性侵經過,但顯示張健華召事主入辦公室及兩人獨處。張健華則指,事主患有被害妄想症,拍攝事發片段的院友則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案件周二(4 日)續審,預料傳召事主家人作供。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之一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 同案另一人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 7 罪,案件周一(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擬承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已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因同案部分被告不認罪, 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開審,預計作 60 天審訊。
前元朗區議員張秀賢被指向政界及社運圈中人借款未還。有人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張追討 35,000 元欠款。暫委審裁官李英瑜周一(3 日)在張缺席下,直接裁定申索人勝訴。但官明言法庭只負責處理判決,故他或須透過額外程序去執行判決。 申索人楊浩泉在庭外表示,相信張已搬離原來地址,並轉移其名下資產,現時「好明顯係生活無憂,繼續享受緊人生」,沒信心成功追討。申索人又指,希望香港人「唔好放棄做好事、幫身邊人嘅價值觀,唔好畀香港壞得太快」。翻查資料,楊為前自由黨員,曾因 2016 年立法會補選為梁天琦站台而遭自由黨處分。